关于董丁开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12-22 09:29信息来源: 南陵县人民政府阅读次数:编辑:南陵县政务信息中心 字体:【  

大浦试验区、经济开发区工委,各镇党委,县委各部委办,县直各单位党组(党委):

县委决定:

董丁开同志任县人民法院党组成员;

盛亮同志任县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

免去王敏同志的县公安局党委委员、县纪委监委派驻县公安局纪检监察组组长职务;

免去凤良敏同志的县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县纪委监委派驻县人民法院纪检监察组组长职务;

免去孙晓明同志的县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职务。



中共南陵县委组织部

2022年12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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