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提示单】关于做好2022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和公开发布工作的提示

发布时间:2023-01-10 09:20信息来源: 南陵县人民政府阅读次数:编辑:南陵县政务信息中心 字体:【  

各镇人民政府,县直各单位: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 号)、《安徽省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做好2022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和数据报送工作的通知》(皖政务办秘〔2023〕1号)要求,现就做好我市2022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工作提示如下:

一、关于编写规范

国办高度重视年报编制工作,专门印发文件进行布置,并且每年都将此作为重点内容进行考核,各地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严格按照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文所附格式标准和要求,及时组织人员起草和撰写,确保内容全面、数据准确。市政务公开办编写了年报模板和注意事项(见附件),请各地各部门务必仔细研读,确保按时按质完成年报编制和发布工作。

1. 总体情况要认真梳理。根据我县2022年政务公开重点工作任务分工,分别从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管理、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监督保障等方面认真加以总结,突出数据和实效,篇幅原则上不超过一千字。

2. 各类数据要准确填报。要注意行政规范性文件数量、收到和处理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等数据与2021年度年报中数据的逻辑衔接;行政权力事项本年处理决定数量,应包括已公开和依法未公开的全部处理决定;县级政府的年报要汇总本地所有公开主体的数据。年度报告数据截止时间点为2022年12月31日。

3. 其他环节要力戒遗漏。“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中,应说明收取信息处理费的情况,未收取费用的表述为“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中,应总结本地本单位在基层政务公开、政策咨询服务、政务公开平台建设等方面的创新做法。

“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情况”中,要深入剖析本年度政务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逐条提出改进措施,严禁出现敷衍了事、与上年度报告雷同现象。

4. 同步做好年报解读工作。各镇、县直各单位要加强对年报进行图片解读,更生动、更全面反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进一步提高政府工作的透明度。

二、关于发布要求

1. 时间要求。各镇人民政府、县直各单位政府应当在2023年1月20日前公布本单位2022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2. 考核要求。县政务公开办将适时对年报发布的时间、质量等开展首轮专项检查,未按要求发布的单位,将在政务公开考核“年度测评”和“倒扣分”环节扣减相应分值。

联系人:邹靓,联系电话:6831370。


县政务公开办公室

2023年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