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陵县人民政府关于县政府负责同志工作分工的通知
大浦试验区、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各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现就县政府负责同志工作分工通知如下:
强 健同志 领导县政府全面工作,负责审计工作。
分管县审计局。
潘吉平同志 负责县政府常务工作。负责经济开发区、发展改革(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粮食和物资储备)、财政、国资、招商、首位产业发展、科技、卫生健康(统筹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工作)、医疗保障、爱国卫生、目标考核、税务、统计、应急管理、消防、供电、邮政、投融资、金融、保险、企业上市、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等工作。协助负责审计工作。
分管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县发改委(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县财政局(县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县投资促进中心、县科学技术局、县卫生健康委员会、县统计局、县应急管理局、县建投公司、县国有资产管理公司、县中小企业担保公司。负责投资项目管理委员会日常工作。
联系县人大、县政协、县税务局、县医疗保障分局、县消防救援大队、县供电公司、县邮政管理局、县邮政公司、县人行、在陵银行机构、在陵保险机构。
彭泽勇同志 负责文化旅游体育(广播电视、新闻出版)、新华书店。协助负责首位产业发展、科技、邮政、司法、信访工作。
分管县文化旅游体育局(广播电视新闻出版局)。
联系县文联、县档案馆(县委党史和地方志研究室)、新华书店。
梅 菲同志 负责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教育、残疾人事业。
分管县人社局、县教育局、县融媒体中心(县广播电视台、南陵报社)。
联系团县委、县妇联、县残联、县关工委。
奚志波同志 负责公安、司法、退役军人事务、信访工作。协助负责应急管理工作。联系民族宗教事务工作。
分管县公安局、县司法局、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县信访局。
联系县法院、县检察院、县人武部、驻陵部队。
陆 明同志 负责经济和信息化(企业服务)、住房和城乡建设(人民防空)、房地产管理、建筑业发展、自然资源和规划、林业、扬子鳄保护、重点工程建设管理、城市管理(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通信、燃气管理、住房公积金等工作。协助负责招商、土地房屋征收工作。
分管县经济和信息化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人民防空办公室)、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林业局)、县城市管理局(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县重点工程建设管理处。负责规划和土地管理委员会日常工作。负责城市规划建设重大事项的统筹协调工作。
联系县文明办、县工商联、县扬子鳄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整改工作办公室、县中燃公司、县住房公积金管理部、在陵各电信机构。
何 军同志 负责乡村振兴、农业农村、水利、商贸、供销、气象等工作。
分管县农业农村局、县乡村振兴局、县大浦试验区管委办、县水务局、县商务局、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
联系县气象局、县总工会。
许方震同志 负责民政、交通、市场监管(知识产权)、数据资源管理(政务服务管理)、土地房屋征收、生态环境、机关事务管理、政务公开、外事、公路、港航(海事)、烟草等工作。协助负责目标考核工作。
分管县政府办公室、县民政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局)、县数据资源管理局。
联系县生态环境分局、县公路分中心、县港航管理(地方海事)分中心、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第四执法大队、县烟草专卖局。
根据工作需要,实行县政府负责同志AB角工作机制,当A角出差或其他原因不能承担分管工作时,由B角临时接替完成分管工作,并切实负起责任,避免工作缺位和空岗现象。潘吉平同志和何军同志互为AB角;彭泽勇同志和奚志波同志互为AB角;陆明同志和许方震同志互为AB角;梅菲同志暂无AB角。
2023年1月30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