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方进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3-01 15:43信息来源: 南陵县人民政府阅读次数:编辑:南陵县政务信息中心 字体:【  

县人民法院党组:

县委决定:

方进同志任县人民法院何湾人民法庭庭长,免去其县人民法院弋江人民法庭庭长职务;

宋代友同志任县人民法院弋江人民法庭庭长(副科级,试用期一年);

牧丽同志任县人民法院黄墓人民法庭庭长(副科级,试用期一年);

免去鲍作明同志的县人民法院何湾人民法庭庭长职务。


中共南陵县委组织部

2023年2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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