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刘云花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3-01 15:48信息来源: 南陵县人民政府阅读次数:编辑:南陵县政务信息中心 字体:【  

县纪律检查委员会、监察委员会:

县委决定:

刘云花同志任县纪委监委案件审理室主任(试用期一年);

邓贺同志任县纪委监委第一纪检监察室主任(试用期一年);

孟倩倩同志任县纪委监委第五纪检监察室主任(试用期一年);

免去王安平同志的县纪委监委第一纪检监察室主任职务;

免去王文杰同志的县纪委监委第五纪检监察室主任职务。


中共南陵县委组织部

2023年2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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