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李龙、凤宁春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3-01 15:50信息来源: 南陵县人民政府阅读次数:编辑:南陵县政务信息中心 字体:【  

县文化旅游体育局(广播电视新闻出版局、文物局)党委:

县委决定:

李龙同志任县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大队长(副科级,试用期一年);

免去凤宁春同志的县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大队长职务。


中共南陵县委组织部

2023年2月16日


政策咨询 我要问

如果您对该政策文件有疑问,可以点击“我要问”在线咨询,也可以拨打标题上方的电话咨询相关部门,或者拨打市长热线:0553-123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