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南陵县赋予镇部分县级审批执法事项目录的公示
根据《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赋予乡镇街道部分县级审批执法权限的决定》(皖政〔2022〕112号),省委编办、省司法厅《关于做好赋予乡镇街道县级审批执法权限有关工作的通知》(皖编办〔2023〕35号)文件要求,现就南陵县赋予镇部分县级审批执法事项目录予以公示(公示时间:3月17日至3月23日)。如有意见和建议,通过书面或电子邮件反馈至县委编办,并注明姓名和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6825469;
邮政编码:242400;
联系地址:南陵县党政大楼6023室;
电子邮箱:2318084874@qq.com。
中共南陵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2023年3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