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陵县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南陵县法治政府建设行动重点任务清单》的通知
大浦试验区、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各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驻陵各单位:
为全面巩固提升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县成果,充分发挥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保障作用,现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法治政府建设行动重点任务清单。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和主要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刻认识“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坚持系统观念、法治思维、强基导向,牢固树立“三全意识”,实施“1861战略”,以深化落实法治领域顶层设计为抓手,以解决当前法治建设存在的突出问题为重点,立足补短板、强弱项,抓规范、促提升,创特色、塑品牌,推进法治南陵、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率先突破,不断巩固提升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县创建成果,擦亮品牌成色,为高质量建设“强优美富”现代化六个南陵提供坚强的法治保障。
(二)工作原则
坚持党的领导,把握正确方向。把加强党的全面领导贯穿到法治建设各领域各环节,更好发挥法治建设对县域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引领、规范和保障作用。
坚持惠民便民,共享治理成果。以人民为中心,以群众体验性、共享性为立足点,把体现人民利益、反映人民愿望、维护人民权益、增进人民福祉落实到法治建设全过程,增强人民群众在法治领域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坚持问题导向,促进示范带动。要主动发现问题、敢于直面问题,善于运用法治思维、法治方式,剖析问题根源,运用新理念新思路新办法解决问题,标本兼治,解决一件、巩固一件、带动一片。
坚持改革创新,提升整体效果。聚焦牵动性、引领性的法治项目,结合南陵实际、比较优势,结合效果导向、目标导向,发挥群众首创精神,破除体制机制性障碍,以局部创新带动全局跃升,以当前成效撬动长远发展。
坚持重心下移,守牢安全底线。坚持强基导向,推动重心下移、力量下沉、保障下倾,主动识变应变求变,主动防范化解风险,健全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制度。
二、主要任务
(一)优化政府职能
1.推进善为善治。创新行政管理模式,建立扁平化、矩阵式行政管理机制,科学精准定机构、定编制、定职能,强化智慧支撑,持续深入优化政府职能,实现行政管理协同高效,彰显南陵速度、南陵效益。深化“办成一件事”改革,整合环节流程,强化协同高效,推动更多跨部门跨层级的事项一窗承接、集成办理。深化网格治理,合理划分网格,压缩管理层级,推进科学化赋能、规范化运行、社会化参与、精细化管理、信息化支撑,构建扁平式网格管理体系。加快推进镇综合行政执法,深入推进小区物业管理“两落实、七整治”,深化“执法进小区”行动,提高执法质效。
2.强化服务监管。推进彻底放、有效管、精准服有机结合,全面推行“容缺受理+告知承诺制”,助推项目审批再提速。践行服务企业1%工作法,坚持利润法、成本法、收益法、市场法、效率法“五法联动”,切实帮助企业降本增效。强化事中事后监管,科学编制实施事中事后监管联合执法事项目录清单,把更多行政资源从事前审批转到加强事中事后监管上来。全面开展执法对象、重点监管对象普查,将其全部纳入“双随机、一公开”监管范围,提升监管质效。
3.强化信用建设。健全社会信用体系,确立“五有五无”(信息有效、用信有感、诚信有价、惩戒有度、法治有为、无微不至、无时不在、无事不扰、无困不纾、无私奉献)工作目标,拓展信息归集应用,深化信用惠民便企,着力构建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完善诚信建设长效机制,依法依规推进守信联合激励、失信联合惩戒,让守信者处处便利,失信者寸步难行。支持有失信行为的个人通过社会公益服务等方式修复个人信用。
(二)强化监督制约
4.加强各类监督。坚持有权必有责、有责要担当、失责必追究,推动党内监督与人大监督、民主监督、行政监督、司法监督、群众监督、舆论监督等各类监督有机贯通、相互协调,建立全覆盖、无缝隙的行政权力监督工作体系。全面落实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度,进一步规范行政裁量权制定、行使和监管。突出党内监督主导地位,坚持将行政权力制约和监督体系纳入全县监督体系。认真研究办理人大及其常委会组成人员对政府工作提出的有关审议意见、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提出的意见和建议。新闻媒体曝光的违法行政问题及时进行调查核实,解释说明,依法作出处理并进行及时反馈。实行政务公开清单管理制度。对符合法定条件要求的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答复率达100%。推深做实“府院联动”“府检联动”机制。健全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衔接机制,进一步完善“两法衔接”信息平台,加强有效运用。发挥行政复议化解行政争议主渠道作用。完善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通报等机制,行政机关主要负责人必须带头出庭,负责人必须100%出庭。
(三)科学民主决策
5.严把决策质效。重大行政决策作出,起草前要紧密结合南陵实际,认真调研论证评估决策项目必要性、可行性。探索建立利益相关方、公众、专家、媒体代表等列席有关决策会议制度。推行重大民生类行政决策事项民意调查制度,对涉及社会公众切身利益的重要规划、重大公共政策和措施、重大公共建设项目等,要举办听证会。对专业性、技术性较强的行政决策,要组织专家论证其必要性、可行性、科学性。可能对社会稳定、公共安全等方面造成不利影响的行政决策,要开展风险评估。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必须全覆盖,审查期限不低于7日,未经合法性审查的不得上会讨论,充分发挥公职律师和法律顾问在重大行政决策中积极作用。强化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刚性约束,及时清理废除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各种规定和做法。重大行政决策经政府常务会议或者全体会议讨论,集体讨论率达到100%。
(四)依法处突调解
6.筑牢底线安全。建立健全各类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依法分级分类施策,并根据实际需要和情势变化适时修订。健全完善突发事件监测预警、信息报告、应急响应、调查评估、舆情应对等机制。加强安全生产应急救援队伍建设,逐步建立各领域专业救援队伍。落实重特大突发事件首席专家制度,提升专家智力支撑能力和水平。强化应急救援物资储备建设,建立应急培训常态化机制,并定期开展应急演练。逐步推进安全生产应急保障能力向全灾种、大规模、多层级建设。筑牢安全防线,守住安全底线。
7.多元化解纠纷。探索“问一问、早一步”常到群众中去的实践活动。推深做实信访案件化解“五步工作法”,践行问题查看走一线、诉求倾听面对面、脉络溯源还真相、事心双解成闭环、前线后方共担当。争创枫桥式法庭、派出所、司法所,推进综治中心、基层站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持续推进“最多投一次”“最多跑一地”“最多交一回”“最后访一回”的“四最”改革试点。依托县矛调中心,加强镇和行业性调委会规范化建设,做优做强个人调解工作室建设,总结推广一批务实管用的调解工作法。做好和解、调解、信访、仲裁、行政裁决、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有机衔接的多元纠纷化解工作。
(五)建设数字政府
8.加快推进信息化平台建设。依托县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统筹全县政务服务资源,加快推进政务服务向移动端延伸,实现更多政务服务事项“掌上办”“网上办”。推进新型智慧城市建设,构建城市数据资源体系,升级优化智慧南陵城市大脑平台,促进城市治理转型升级。
9.加强政务数据互联共享。对接国家一体化政务大数据体系建设,建立完善政务数据共享开放责任清单,统一明确各部门信息共享的种类、范围、流程。完善政务数据共享管理制度和协调机制,推进政务信息共建共享共用。持续加快“数字法治”步伐,充分运用区块链、人工智能、大数据、5G通信等新技术手段为法治建设赋能,深化大数据在辅助行政决策和行政执法监督等法治建设工作中的创新应用,着力推进法治政府与数字政府深度融合。
10.深入推进“互联网+”监管。加强“互联网+监管”系统建设,健全监管事项目录清单管理和动态调整机制,完善风险预警线索推送、处置和反馈机制,提升监管智能化水平,实现监管信息全程可溯、监管部门协同化办公和智能化决策。推行行政执法智能终端辅助执法。在城市管理、市场监管、交通运输等领域探索推行以远程监管、移动监管、预警防控为特征的非现场监管。
三、组织保障
(一)强化组织领导。县委、县政府每半年听取一次重点法治建设工作汇报,县委、县政府分管领导采取季调度机制,及时研究解决影响法治建设重大问题,统筹调度推进法治建设各项任务落实。县人大常委会、县政协围绕重点法治建设情况视察调研。
(二)强化统筹协调。县委依法治县办发挥牵头抓总、统筹协调、督促落实的职能作用,对重点法治建设情况采取提示、督查、通报等机制,统筹推进重点法治任务落实。
(三)强化推动落实。将重点法治建设工作落实情况纳入法治建设考核内容。全面压实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主要负责人要亲自谋划部署、协调推进。牵头责任单位要负责拟定详实的法治任务清单,明确目标、措施、时限。责任单位要主动作为、积极履职、狠抓落实、合力推进。县督查室要跟踪督查。县委组织部要加强重点法治人才队伍建设。县委宣传部、县融媒体中心要精心策划,做好重点法治成果经验报道。
附件:南陵县法治政府建设重点任务分解表
2023年2月28日
南陵县法治政府建设重点任务分解表
一级 任务 |
二级 任务 |
序号 |
三级任务 |
牵头责任单位 |
工作措施 |
责任单位 |
完成时限 |
一、优化政府职能 |
1.推进善为善治 |
1 |
创新行政管理模式,建立扁平化、矩阵式行政管理机制,科学精准定机构、定编制、定职能,强化智慧支撑,持续深入优化政府职能,实现行政管理协同高效,彰显南陵速度、南陵效益。 |
县委编办 |
1.巩固党政机构改革成果,持续完善机构职能。 2.深化清单制度建设。制定县级行政许可事项清单,开展全县权责清单、公共服务清单及行政权力中介服务清单年度集中调整和即时动态调整工作。 |
县委组织部、县人社局、县财政局、县数据资源管理局等相关单位 |
每年12月 底前 |
2 |
深化“办成一件事”改革,整合环节流程,强化协同高效,推动更多跨部门跨层级的事项一窗承接、集成办理。 |
县数据资源管理局 |
1.实现代办、“容缺受理+告知承诺制”、电子证照归档等事项线上流程打通,实现一屏通办。 2.推进政务服务事项“一件事一次办”,打造政务服务升级版,更好满足企业和群众办事需求。 3.将医疗、金融等服务融入长三角政务服务地图,拓宽长三角政务服务地图主题服务。 |
县直涉企便民服务各相关单位、各镇 |
长期坚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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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深化网格治理,合理划分网格,压缩管理层级,推进科学化赋能、规范化运行、社会化参与、精细化管理、信息化支撑,构建扁平式网格管理体系。 |
县委 政法委 |
1.采取扁平化层级管理,科学设置县级全科网格指挥调度中心、镇级全科网格管理中心、村(社区)网格。 2.规范专职网格员定岗管理和工作任务,完善日常工作管理和绩效考核机制。 3.健全网格党组织、网格前端感知机制、平战结合运行机制和数字化支撑机制。 |
县公安局、县市场监管局、县民政局等相关单位,各镇 |
2023年底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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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加快推进镇综合行政执法。 |
县委编办、县司法局 |
2个经济发达镇开展综合行政执法改革试点,在取得经验基础上,根据上级部署逐步完善,并适时推动其他镇综合行政执法改革。 |
县城管局、县应急管理局、县农业农村局等相关单位,各镇 |
长期坚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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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推进善为善治 |
5 |
深入推进小区物业管理“两落实、七整治”,深化“执法进小区”行动,提高执法质效。 |
县住建局 |
1.建立联合执法进小区制度,打破多部门联合执法“禁区、围墙”。非机动车由城管、公安、消防联合查处。物业公司、社区加强日常巡查、管理,形成合力,做到全覆盖、常态化。 2.建立社区吹哨部门报道机制,确保小区问题高效快速解决。 3.常态化开展执法进小区,实现小区“问题不出门,解决在家门”。 |
县城管局、县公安局、县应急管理局、县住建局等相关单位,各镇 |
长期坚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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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优化政府职能 |
2.强化服务监管 |
6 |
推进彻底放、有效管、精准服有机结合,全面推行“容缺受理+告知承诺制”,助推项目审批再提速。 |
县数据资源管理局 |
1.实现代办、“容缺受理+告知承诺制”、电子证照归档等事项线上流程打通,实现一屏通办。 2.推进政务服务事项“一件事一次办”,打造政务服务升级版,更好满足企业和群众办事需求。 |
县直涉企便民各相关单位,各镇 |
长期坚持 |
7 |
践行服务企业1%工作法,坚持利润法、成本法、收益法、市场法、效率法“五法联动”,切实帮助企业降本增效。 |
县经信局 |
1.持续落实定期调度、工作会商、利润分析、问题办结等四项工作机制,摸清企业发展痛点、难点,加强部门协同联动,按照不同行业,针对性的制定相关的扶持政策,形成一企一策,精准扶持。共同做好重点工业企业利润监测分析,将利润总额增速、利润率等指标作为经济运行调度的重要内容,开展针对性分析监测。 2.贯彻落实《南陵县服务企业“百分之一工作法”实施细则(修订)》具体措施,认真完成专题调研报告重点工作任务,放大“五法联动”效应。 3.及时宣传推广创新做法和挖掘典型案例,全面营造服务企业“1%工作法”的浓厚氛围。 |
1%工作法各成员单位 |
长期坚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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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强化服务监管 |
8 |
强化事中事后监管,科学编制实施事中事后监管、联合执法事项目录清单,把更多行政资源从事前审批转到加强事中事后监管上来。全面开展执法对象、重点监管对象普查,将其全部纳入“双随机、一公开”监管范围,提升监管质效。 |
县市场监管局、县政府办 |
1.科学编制本级政府监管事项目录清单,明确监管内容和监管方式,确定监管主体,科学划分风险等级,明确监管重点环节,实施有针对性、差异化的监管措施。 2.深入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依托信息化系统,对我县企业根据风险等级进行分级分类监管。 3.大力推行“互联网+监管”,全量归集涉企信息,夯实监管数据基础,提升监管准确性。 4.创新监管方式,建立健全行政执法风险防控机制。将告知承诺纳入事后监管,对企业履行承诺情况进行检查,发现违反承诺的责令限期整改,逾期不整改或者整改后仍未履行承诺的,依法撤销相关许可,构成违法的依法予以处罚。 |
县直各相关单位、各镇 |
长期坚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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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优化政府职能 |
3.强化信用建设 |
9 |
健全社会信用体系,确立“五有五无”(信息有效、用信有感、诚信有价、惩戒有度、法治有为、无微不至、无时不在、无事不扰、无困不纾、无私奉献)工作目标,拓展信息归集应用,深化信用惠民便企,着力构建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完善诚信建设长效机制,依法依规推进守信联合激励,失信联合惩戒,让守信者处处便利,失信者寸步难行。支持有失信行为的个人通过社会公益服务等方式修复个人信用。 |
县发改委 |
1.加强信用法治建设。推动信用制度标准建设,规范失信约束措施。 2.强化信用信息共享应用。提升信用平台功能,推进信用信息归集共享,加强信用监管信息公开公示。 3.实施信用监管。建立健全信用承诺制,开展分级分类监管,依法依规开展失信惩戒,开展失信专项治理,健全信用修复机制。 4.提升信用服务实体经济能力。加强融资信用服务平台建设,促进中小微企业融资扩面增量降本,支持信用惠民便企。 5.推进重点领域信用建设。加强政务诚信、司法公信、科研诚信、社会组织信用及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交通、农业、市场全领域、商务、医疗卫生、安全生产信用、信用服务市场建设。 6.加强诚信文化建设。实施文明创建重点领域信用监管行动,持续开展信用教育培训,积极推选信用示范典型,广泛开展诚信宣传。 |
县直各相关单位、各镇 |
持续推进 |
二、强化监督制约 |
4.加强各类监督 |
10 |
全面落实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度,进一步规范行政裁量权制定、行使和监管。 |
县司法局 |
1.持续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及时主动公开执法信息,让行政执法在阳光下运行,自觉接受群众监督;逐步扩大执法音像记录的适用范围,对涉及人身自由、生命健康、重大财产权益的执法活动,实现全过程记录;确保每项重大执法决定必须经过合法性审查,守住法律底线。 2.坚持法制统一。行政裁量权基准的设定要于法于规有据,符合法律、法规、规章有关行政执法事项、条件、程序、种类、幅度的规定。 3. 要求行政机关在作出行政执法决定前,要告知行政相对人有关行政执法行为的依据、内容、事实、理由,有行政裁量权基准的,要在行政执法决定书中对行政裁量权基准的适用情况予以明确。 4.通过行政执法情况检查、行政执法案卷评查、行政复议附带审查、行政执法投诉举报处理等方式,加强对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建立行政裁量权基准动态调整机制,行政裁量权基准所依据的法律、法规、规章作出修改,或者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的,及时进行调整。 |
各执法单位、各镇 |
长期坚持 |
二、强化监督制约 |
4.加强各类监督 |
11 |
认真研究办理人大及其常委会组成人员对政府工作提出的有关审议意见、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提出的意见和建议。 |
县政府办 |
1.始终将接受人大法律监督、政协民主监督作为依法接受监督、改进政府工作的重要形式,全面落实行政权力制约和监督机制;及时向县人大常委会报告、向县政协通报有关情况,主动接受监督。 2.强化与人大、政协及社会各界的沟通联系,认真听取民主党派、工商联、无党派人士和各人民团体意见,推进科学民主依法决策。 |
县直各相关单位、各镇 |
每年12月 底前 |
12 |
新闻媒体曝光的违法行政问题及时进行调查核实,解释说明,依法作出处理并进行及时反馈。 |
县司法局、县纪委监委 |
对曝光的违法行政问题进行及时调查核实,提出处理建议,形成调查报告,并移送相关单位。 |
县直各相关单位、各镇 |
长期坚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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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加强各类监督 |
13 |
实行政务公开清单管理制度。对符合法定条件要求的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答复率达100%。 |
县政府办 |
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县级政府信息主动公开目录规范》要求,主动公开政府信息。 |
县政府各相关部门、各镇 |
长期坚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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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强化监督制约 |
4.加强各类监督 |
14 |
推深做实“府院联动”“府检联动”机制。 |
县法院、县检察院、县司法局、县政府办 |
1.进一步细化完善南陵县“府检联动”“府院联动”重点协作项目任务分工,定期召开会议,建立长效联络机制。 2.定期举行案例研讨会,就工伤认定、劳动争议等涉民生案件进行重点研讨,召开案例研讨,解决案件实质争议,保障纠纷真正化解。 3.创新交流模式互动,司法所、派出所等入驻“陵距离法庭”,相互协同配合,及时化解矛盾纠纷。 |
县人社局、县住建局、县公安局、县环保局等相关单位,各镇 |
每年 |
二、强化监督制约 |
4.加强各类监督 |
15 |
健全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衔接机制,进一步完善“两法衔接”信息平台,加强有效运用。 |
县检察院、县司法局 |
1.加强行刑衔接,提高信息共享、案件通报力度,进一步规范案件移送程序、标准。 2.加强协调,加快建设行刑衔接平台,推进数据互联互通,打通数据壁垒。 3.加强业务培训,确保录用信息有效、及时、全面。 |
各执法单位、各镇 |
长期坚持 |
16 |
切实发挥行政复议化解行政争议主渠道作用。 |
县司法局 |
加大行政复议调解力度,对重大疑难复议案件进行论证和集中审理,多调查研判,不断提升行政复议案件办案质量,做到案结事了。 |
县政府各相关部门、各镇 |
长期坚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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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
完善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通报等机制,行政机关主要负责人必须带头出庭,负责人必须出庭100%。 |
县司法局 |
1.严格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双通知双请假制度,确保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达100%,行政机关主要负责人必须带头出庭。 2.定期对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情况,行政案件审判结果进行分析通报,并纳入法治政府建设考核。 |
县直各相关单位、各镇 |
长期坚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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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科学民主决策 |
5.严把决策质效 |
18 |
重大行政决策作出,起草前要紧密结合南陵实际,认真调研论证评估决策项目必要性、可行性。 |
县政府办 |
1.督促各单位提前报告重大决策事项。 2.落实重大决策事项向本级党委报告制度。 |
重大决策起草、实施单位 |
长期坚持 |
19 |
探索建立利益相关方、公众、专家、媒体代表等列席有关决策会议制度。推行重大民生类行政决策事项民意调查制度,对涉及社会公众切身利益的重要规划、重大公共政策和措施、重大公共建设项目等,应当通过举办听证会等形式加大公众参与度。 |
县政府办、县司法局 |
1.把公众参与作为重大决策的法定程序,增强公共政策制定透明度和公众参与度。 2.严把合法性审查关,根据规范性文件和重大行政决策相关规定,应该公开征求意见的,要求政策起草部门提供征求意见对象、期限等支撑材料,将公众参与情况纳入合法性审查范围。 |
重大决策起草、实施单位 |
长期坚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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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
对专业性、技术性较强的行政决策,要组织专家论证其必要性、可行性、科学性。可能对社会稳定、公共安全等方面造成不利影响的行政决策,要开展风险评估。 |
县政府办、县司法局 |
把专家论证、风险评估等作为重大决策的法定程序,应该进行专家论证、风险评估的,要求政策起草部门提供论证报告等支撑材料,未经专家论证、风险评估的不得上会讨论。 |
重大决策起草、实施单位 |
长期坚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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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科学民主决策 |
5.严把决策质效 |
21 |
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全覆盖,审查期限不低于7日,未经合法性审查的不得上会讨论,充分发挥公职律师和法律顾问在重大行政决策中积极作用。 |
县司法局 |
1.确保合法性审查合理充分期限,一般不少于7日。特殊情况,开通快速绿色审查通道。 2.创新合法性审查方式,除涉密件外,采取审查、政策起草阶段提前介入等方式,同时借助法律顾问、公职律师力量进行审查,不断提高审查质效。 |
重大决策起草、实施单位 |
长期坚持 |
5.严把决策质效 |
22 |
强化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刚性约束,及时清理废除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各种规定和做法。 |
县市场监管局 |
1.落实政府审查机制。把公平竞争审查纳入涉及市场主体经济活动规范性文件办公发文流程,凡是涉及市场主体经济活动的政策措施一律转交县市场监管局进行公平竞争审查,凡是违反公平竞争政策的文件措施一律不予出台。 2.常态化开展政策措施审查。将以政府或政府办名义出台的涉及市场主体经济活动政策措施增量文件进行审查,其他政策措施由政策制定机关依法开展自我审查。 3.印发《南陵县妨碍民营经济公平参与市场竞争专项排查整治工作方案》,全面清理我县各类妨碍民营经济公平参与市场竞争的规定和做法。 |
重大决策起草、实施单位 |
长期坚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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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严把决策质效 |
23 |
重大行政决策经县政府常务会议或者全体会议讨论,集体讨论率达到100%。 |
县政府办 |
1.严格按照县委“三重一大”事项实施细则,重大行政决策一律经县政府常务会议或专委会集体讨论研究决定。 2.行政性政策制定一律经合法性、公平性审查后提交县政府常务会议研究通过。 |
重大决策起草、实施单位 |
长期坚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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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依法处突调解 |
6.筑牢底线安全 |
24 |
建立健全各类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依法分级分类施策,并根据实际需要和情势变化适时修订。健全完善突发事件监测预警、信息报告、应急响应、调查评估、舆情应对等机制。加强安全生产应急救援队伍建设,逐步建立各领域专业救援队伍。落实重特大突发事件首席专家制度,提升专家智力支撑能力和水平。强化应急救援物资储备建设,建立应急培训常态化机制,并定期开展应急演练。逐步推进安全生产应急保障能力向全灾种、大规模、多层级建设。筑牢安全防线,守住安全底线。 |
县应急管理局 |
1.建立县级各类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汇编,对部分到期的预案进行修订。 2.建立防灾减灾救灾工作联动机制,发挥各议事机构的综合协调与指挥能力。 3.筹建县级综合应急救援队伍。 4.推动南陵县备灾中心建设。 5.定期开展应急演练和培训工作,提升各镇、各部门统筹协调和应急处置能力。 6.逐步推进全县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成果转化运用工作。 |
县直各相关单位、各镇 |
长期坚持 |
7.多元化解纠纷 |
25 |
探索“问一问、早一步”常到群众中去的实践活动。推深做实信访案件化解“五步工作法”,践行问题查看走一线、诉求倾听面对面、脉络溯源还真相、事心双解成闭环、前线后方共担当。 |
县信访局 |
1.对于重点信访案件,责任单位主要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进行包案,分管该领域的县领导作为联系县领导,要及时调度,研判化解。 2.做到“一案六清楚”。加大县镇两级带案下访力度,持续做好县级领导干部接访下访、党政领导阅批人民来信等制度,县领导要领衔化解信访积案,常态化开展接访走访,要坚持“三不三推定”接待工作法。 3.做到包案责任严、化解措施准、工作效果实。 4.各责任单位要对每个案件做到“五个一”,形成闭环。 5.出台《关于组织社会力量参与信访工作的实施方案》。 |
县直各相关单位、各镇 |
2023年底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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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依法处突调解 |
7.多元化解纠纷 |
26 |
争创枫桥式法庭、派出所、司法所,推进综治中心、基层站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持续推进“最多投一次”“最多跑一地”“最多交一回”“最后访一回”的“四最”改革试点。 |
县委政法委 |
1. 指导县法院、公安局、司法局创建“枫桥式法庭、派出所、司法所”。 2.对照综治中心规范化建设标准,加大各镇综治中心建设指导,确保全面达标。 |
县法院、县公安局、县司法局等相关单位、各镇 |
2023年6月前 |
27 |
依托县矛调中心,加强镇和行业性调委会规范化建设,做优做强个人调解工作室建设,总结推广一批务实管用的调解工作法。做好和解、调解、信访、仲裁、行政裁决、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有机衔接的多元纠纷化解工作。 |
县信访局、县司法局 |
1.以县、镇、村三级为单位,从社会力量中择优选聘,组建动态模式的信访工作专家库,参与信访事项接待、会商、听证、评议等工作。 2.探索多种方式有机结合的多元化解模式。 |
县人社局、县农业农村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等相关单位、各镇 |
2023年底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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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建设数字政府 |
8.加快推进信息化平台建设 |
28 |
依托县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统筹全县政务服务资源,加快推进政务服务向移动端延伸,实现更多政务服务事项“掌上办”“网上办”。推进新型智慧城市建设,构建城市数据资源体系,升级优化智慧南陵城市大脑平台,促进城市治理转型升级。 |
县数据资源管理局 |
加快推进新型智慧城市建设,建成城市运行中心,支撑智慧交通、科技治超等场景运用,打通数据壁垒,推进数据共享、应用融通。 |
县城管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农业农村局等相关单位、各镇 |
持续推进 |
9.加强政务数据互联共享 |
29 |
对接国家一体化政务大数据体系建设,建立完善政务数据共享开放责任清单,统一明确各部门信息共享的种类、范围、流程。完善政务数据共享管理制度和协调机制,推进政务信息共建共享共用。持续加快“数字法治”步伐,充分运用区块链、人工智能、大数据、5G通信等新技术手段为法治建设赋能,深化大数据在辅助行政决策和行政执法监督等法治建设工作中的创新应用,着力推进法治政府与数字政府深度融合。 |
县数据资源管理局 |
以“共享为原则、不共享为例外”,线上线下深度融合、数据同源、一网通享,制定南陵数据处理规范,具体包括:县数据采集、分级与分类、目录编码、脱敏、清洗与融合等规范,强化规范运用。 |
县直各相关单位、各镇 |
持续推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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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建设数字政府 |
10.深入推进“互联网+”监管 |
30 |
加强“互联网+监管”系统建设,健全监管事项目录清单管理和动态调整机制,完善风险预警线索推送、处置和反馈机制,提升监管智能化水平,实现监管信息全程可溯、监管部门协同化办公和智能化决策。推行行政执法智能终端辅助执法。在城市管理、市场监管、交通运输等领域探索推行以远程监管、移动监管、预警防控为特征的非现场监管。 |
县市场监管局 |
1.强化工作机制,进一步提升协同监管能力。深化线上线下一体化监管,加强网络监测、监管执法等信息交流。 2.强化宣传培训,进一步彰显网络监管成效。组织《电子商务法》《网络交易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把握互联网领域新模式、新业态本质特征,提升监管能力。 3.强化系统应用,进一步发挥技术支撑保障。发挥“网络交易监测信息分发系统”功能,购置新型电子数据取证设备,不断提高网络执法办案的现代化水平。 4.强化监管执法,进一步规范网络市场秩序。开展常态化在线监测“哨兵”作用,在“双十一”等重要时间节点有针对性地开展重点监测。 |
县城管局、县交通运输局等相关单位、各镇 |
长期坚持 |
六、组织保障 |
11.强化组织领导 |
31 |
县委、县政府每半年听取一次重点法治建设工作汇报,县委、县政府分管领导采取季调度机制,及时研究解决影响法治建设重大问题,统筹调度推进法治建设各项任务落实。 |
县委依法治县办 |
1.每季度向县委、县政府报告法治建设工作,将法治建设纳入本地发展总体规划和党委常委会年度工作要点,研究确定年度法治建设工作目标、主要任务和具体举措。 2.如遇影响法治建设重大问题,及时研究解决。 |
县直各相关单位、各镇 |
长期坚持 |
11.强化组织领导 |
32 |
县人大常委会、县政协围绕重点法治建设情况视察调研。 |
县人大办、县政协办 |
1.县人大常委会、县政协每年至少开展一次法治建设调研,交流存在问题和提出整改建议。 2.县人大常委会听取“一府一委两院”报告。形成审议意见书,推动审议意见转化为成果运用。 3.扎实开展江淮普法行之督查行,发挥宣传教育在法治建设中的基础性作用,持续提升公民法治素养。 |
县直各相关单位、各镇 |
长期坚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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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强化统筹协调 |
33 |
县委依法治县办发挥牵头抓总、统筹协调、督促落实的职能作用,对重点法治建设情况采取提示、督查、通报等机制,统筹推进重点法治任务落实。 |
县委依法治县办 |
1.每年印发法治建设工作要点。 2.组织召开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会议,部署研究全县法治建设工作。 3.建立提示、督查、通报制度,严格落实。 |
县直各相关单位、各镇 |
长期坚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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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组织保障 |
13.强化推动落实 |
34 |
将重点法治建设工作落实情况纳入法治建设考核内容。全面压实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主要负责人要亲自谋划部署、协调推进。 |
县委依法治县办 |
1. 党政主要负责人将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列入年终述职内容,对下级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定期组织开展检查、专项督查。 2.上级党委将下级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纳入政绩考核指标体系,作为考察使用干部、推进干部能上能下的重要依据。 |
县直各相关单位、各镇 |
长期坚持 |
35 |
牵头责任单位要负责拟定详实的法治任务清单,明确目标、措施、时限。责任单位要主动作为、积极履职、狠抓落实、合力推进。 |
县委依法治县办 |
1. 牵头责任单位要拟定牵头负责的法治建设任务清单,要有具体措施、完成时限、并督促落实等。 2.各责任单位根据任务清单抓好落实。 |
县委编办、县委组织部、县委政法委、县委依法治县办等相关单位 |
长期坚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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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强化推动落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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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督查室要跟踪督查。 |
县督查室 |
1.对各镇各单位开展的法治建设工作进行跟踪督查,采取实地、书面相结合方式,并对督查结果、整改情况进行通报。 2.督查结果纳入年度发展目标考核内容,有效督促各部门将法治建设有关要求落实落细。 |
县直各相关单位、各镇 |
每年12月 底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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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强化推动落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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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委组织部要加强重点法治人才队伍建设。 |
县委组织部 |
1.拓宽重点法治人才引进方式。 2.建立春谷法治学堂,加大法律培训力度,提升法律素养和法治能力。 3.重视重点法治人才的选拔任用和锻炼成长。 4.营造拴心留人环境,研究制定各项法治人才优待措施。 |
县委党校、县委依法治县办等相关单位,各镇 |
长期坚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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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强化推动落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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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委宣传部、县融媒体中心要精心策划,做好重点法治成果经验报道。 |
县委宣传部、县融媒体中心 |
1.收集、深挖各单位法治建设特色工作、经验做法和典型故事。 2.通过各种平台、法润春谷栏目分批、分类进行宣传。 |
县直各相关单位、各镇 |
长期坚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