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3年《政府工作报告》重点工作一季度完成情况的督查报告
2023年初,县政府分解下达了97项重点工作目标任务。根据工作安排,4月份,县委县政府督查室对其中78项重点工作一季度进展情况进行专项督查。
总体上看,全县各级各部门能够快速贯彻落实会议决策部署,推动各项重点工作任务落地落细,截至4月中旬,第3项“修订出台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第31项“力争新增省级以上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3家”、第56项“认真践行暖民心行动“八共四参与”群众全过程参与机制”、第60项“实现幼儿园2-3岁托班开设比不低于10%,全县学生近视率下降1%”、第61项“建立健全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机制,持续完善困难群体救助保障体系”、第67项“丰富延伸“鲁冰花”品牌内涵,建立青少年儿童心理危机预警干预机制”等6项工作任务基本完成,其余72项工作正在持续推进中。(具体完成情况详见附件)
县督查室对2023年《政府工作报告》重点工作目标任务均建立了督查台账,督查结果将作为年度发展目标考核的重要依据,下一步,县督查室将继续对重点工作任务进行跟踪督办,确保未办结事项尽快落地落实。
附件:2023年度县政府重点工作一季度完成情况一览表.xlsx
2023年4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