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若干措施》政策解读

发布时间:2023-05-08 11:39信息来源: 南陵县人民政府阅读次数:编辑:南陵县政务信息中心 字体:【  

2023年4月30日,南陵县人民政府正式发布了《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若干措施》(政办〔2023〕15号),(以下简称《措施》),现解读如下:

一、决策背景和依据

2022年以来,受全国、全省房地产市场整体形势影响,我县商品房销售下滑趋势明显,开发企业投资信心不足,房地产市场下行压力凸显,2023年1至2月销售数据下滑明显。为深入贯彻《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提振市场信心促进经济平稳健康运行的若干政策举措》(皖政〔2023〕13号)文件精神,提振市场信心,促进我县房地产业平稳健康发展,结合周边县市工作经验和我县实际,起草本文件。

二、起草及征求意见情况

县住建局根据我县实际牵头起草工作,2023年4月11日、4月13日,县住建局召集县政府办、发改委、司法局、财政局、自规局、税务局、市监局、重点处、征收办、建投公司、籍山镇、许镇镇进行会商,征求各单位意见。

三、主要内容

《若干措施》共七条,主要内容如下:

(一)鼓励人才购房

根据《关于实施“筑梦春谷”人才发展计划的意见(试行)》(南发〔2021〕24 号),由县委宣传部、县人才办、县经济开发区、县教育局、县卫健委、各镇根据自身职能,集中开展“筑梦春谷”人才购房补贴、“春谷杏坛”教育高层次人才购房补贴、“春谷杏林”医疗卫生高层次人才购房补贴等政策宣传,摸清人才群体和购房需求,组织相关房产销售推介活动,引导人才置业安居。

(二)鼓励农业户籍人员进城就业安家,推进城镇化进程

认真贯彻《安徽省新型城镇化规划(2021-2035)》(皖发改规划〔2022〕136号)文件,出台南陵县农业户籍人员购房补助和奖励措施,给予原农业户籍人员(一元化户籍制度改革前登记为农业户口的居民)在县城规划区范围内购买商品住房补助。

(三)实施“房票”安置

出台被征收对象使用“房票”购买商品房的实施意见,推行

被征收人申请“房票”购买商品房进行安置,鼓励被征收人使用“房票”在县城规划区购买新建商品房(含住宅用房、营业用房、写字楼、公寓等)

(四)试行小区地下停车位(库)办理不动产权证

为促进房地产开发项目地下停车位(库)的有效利用,进一

步规范小区停车管理,满足业主对车位(库)使用的合理需求,充分保障业主合法权益,使建筑区划内的车位(库)得到公平合理的配置和使用,适时开展地下车位(库)不动产登记工作,为小区内有条件的地下停车位(库)办理不动产权证。

(五)提升住宅居住环境

支持试点“未来社区”建设,在出让土地中,提高规划设计要求,提升居住环境,拟试点建设高品位、高配套、高质量的“第四代”住宅(即城市森林花园住宅),促进改善型住房消费。

(六)举办南陵县房地产展示会

采取“政府搭台、企业唱戏”模式,通过政府倡议、房企推介、预热宣传、集中展会、组织群体团购、大力促销优惠等系列措施,隆重举办南陵县房地产展示会,全面展示“好房子”“好小区”,搭建“户型最全、价格最优、服务最好、礼物最多”的商品房促销平台。

(七)规范房地产市场管理

出台整治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的相关文件,聚焦人民群众反

映强烈的难点和痛点问题,严格规划管理、建筑质量管理、商品房销售价格备案管理和广告管理,加大住建领域信访矛盾调处和违法行为打击力度,维护干净、和谐的市场环境,实现“稳地价、稳房价、稳预期”目标。

四、解读机关和解读人及其联系电话

解读机关:南陵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解读人:金家胜

政策咨询服务电话:0553-6825223

电子邮箱:2829563501@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