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南陵县创建全国“平安农机”示范县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的起草说明

发布时间:2023-04-05 16:37信息来源: 南陵县农业农村局阅读次数:编辑:李强 字体:【  

  一、起草的背景和依据

   扎实做好我县创建全国“平安农机”示范县工作,确保如期成功创建,根据农业农村部 应急管理部关于印发《“十四五”时期“平安农机”创建活动工作方案的通知》(农机发〔2022〕1号)及省农业农村厅 应急管理厅《关于做好“十四五”时期“平安农机”示范创建工作的通知》(皖农机〔2022〕76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二、起草过程

20233月,我局组织农业装备服务中心起草初稿,于20223月19日提交局党委会研究,经修改完善后形成了征求意见稿。

三、主要内容

方案明确的重点任务有以下四项:

一是明确工作目标。以成功创建全国“平安农机”示范县为目标,全面落实农机安全生产责任制,逐步构建农机安全生产的源头管理、执法监控、宣传教育“三大防线”,实现农机安全生产的全程监督管理。通过创建,全县设置农机安全生产监管职责岗位的乡(镇)以及行政村比例不低于 70%;设置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农机服务组织比例达到 100%;农机驾驶操作人员的参训率达到 80%以上;全县实行牌证管理的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上牌率、检验率均达到 87%以上。

二是明确创建步骤。动员部署阶段(2023 年 5 月 31 日前)、创建实施阶段(2023 年 6 月 1 日-7 月 30 日)、创建检查阶段(2023 年 8 月中上旬)、创建申报阶段(2023 年 8 月下旬)、迎接验收阶段(2023 年 9 月-12 月)、巩固提升阶段(长期坚持)等六个阶段。

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以县政府分管负责同志任组长,相关职能部门为成员的创建全国平安农机示范县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农业农村局,具体负责平安农机示范县创建日常工作。

明确工作要求提高认识加强领导明确责任狠抓落实广泛宣传示范引领。

    四、发文建议

    本《实施方案》经县政府常务会议讨论通过后,建议以县政府办公室名义发文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