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陵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南陵县创建全国“平安农机”示范县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县各有关部门:
现将《南陵县创建全国“平安农机”示范县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抓好贯彻落实。
2023年5月25日
(此件公开发布)
南陵县创建全国“平安农机”示范县实施方案
为扎实做好我县平安农机示范县创建工作,按照国家、省市关于做好“十四五”期间“平安农机”创建工作有关文件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统筹发展和安全,以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服务乡村振兴为目标,以依法监管、规范执法、优化服务为路径,转变监管方式,创新监管手段,提升监管效果,巩固发展“政府负责、行业主抓、部门协作、群众参与”的农机安全生产长效机制,为农业机械化有力支撑农业农村现代化发展提供坚实保障。
二、工作目标
以成功创建全国“平安农机”示范县为目标,全面落实农机安全生产责任制,使农机所有者、驾驶操作人员和农民群众的安全生产意识及业务技能水平明显提高,农机事故隐患明显减少,农机“三率”稳步提升,逐步构建农机安全生产的源头管理、执法监控、宣传教育“三大防线”,实现农机安全生产的全程监督管理。
通过创建,全县设置农机安全生产监管职责岗位的乡(镇)以及行政村比例不低于70%;设置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农机服务组织比例达到100%;农机驾驶操作人员的参训率达到80%以上;建立全县农业机械管理台账、农机安全生产执法检查台账;全县实行牌证管理的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上牌率、检验率均达到87%以上。
三、工作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2023年5月31日前)。成立创建全国“平安农机”示范县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创建工作实施方案,召开创建动员会。完善相关制度,编写宣传资料,深入开展农机安全宣传“五进(即进企业、进农村、进社区、进学校、进家庭)”、农机“安全生产月”等安全宣传教育活动,利用电视、广播、互联网、横幅等多种形式进行广泛宣传,大力营造创建良好氛围。开展全县农机调查摸底工作,对全县农机拥有量、驾驶人相关情况登记造册,为创建工作的顺利开展打好坚实基础。
(二)创建实施阶段(2023年6月1日-7月30日)。各镇、县各有关部门按照创建要求召开农机安全生产工作联席会议,加强协同合作。实现信息共享。及时更新制定农机事故应急预案,开展农机事故应急演练。及时更新制定农机报废更新补贴方案,加快老旧农机淘汰使用。积极开展农机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执法检查,建立执法检查台账。镇、村及农机合作社要落实农机安全生产“网格化”监管模式。筑牢源头管理、执法监控、宣传教育“三大防线”。健全“政府负责、行业主抓、部门协作、群众参与”的农机安全生产机制。
各镇安排专人负责,对各种台账、档案要规范整理,并及时归档。以镇为单位,按县农业农村部门要求,对未参加检审的农机及驾驶操作人员,采取集中检审。对脱检的农机、修理后仍不达标的农机以及达到强制报废条件的农机,及时予以注销报废处理。同时,协助县农业农村部门开展农机实地检验、新机注册登记、农机安全教育培训等工作,确保农机安全日常管理规范、服务到位。
(三)创建检查阶段(2023年8月中上旬)。由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联合各成员单位组成检查组,对照创建标准,加大督查力度,对发现的问题及时补缺补差,督促按时完成整改。
(四)创建申报阶段(2023年8月下旬)。县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将申报材料汇编成册(PDF格式电子档一份,纸质一式四份),制作8-10分钟南陵县创建全国“平安农机”示范县的宣传视频,在8月底前逐级上报市、省、部。
(五)迎接验收阶段(2023年9月-12月)。各镇按照全国“平安农机”示范县考评标准,逐一对照开展自查自评,对不达标的,要抓紧建设,补缺补差,确保尽快完成建设任务,迎接考评组检查验收。
(六)巩固提升阶段(长期坚持)。在获得全国“平安农机”示范县荣誉的基础上,认真总结创建经验,建立完善农机安全生产长效管理机制,并结合乡村振兴建设任务,持续巩固创建成果。
四、组织领导
成立以县政府分管负责同志任组长,相关职能部门为成员的创建全国“平安农机”示范县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农业农村局,具体负责“平安农机”示范县创建日常工作。各成员单位具体职责如下:
(一)县应急管理局:积极发挥综合监管职能,将农机安全列入对部门和各镇综合性安全生产考核指标,会同农机主管部门督促各镇政府和责任人切实加强农机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定期督促、检查农机安全生产工作落实情况。
(二)县财政局:把农机安全生产工作经费纳入财政预算,安排必要的创建经费,切实保障创建工作扎实有效开展。
(三)县农业农村局:牵头建立联合工作机制,定期召开联席会议。深入组织开展农机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建立隐患清单、整改清单,对清单内容实行动态跟踪,确保隐患整改闭环管理。紧密结合春耕、“三夏”“三秋”、节假日等重点时段,深入田间场院开展农机安全生产执法检查,建立台账,及时纠正违反安全操作规程的作业行为以及无牌行驶、无证驾驶、未检验使用等违规违法行为。
(四)县公安局:加强与农业农村局的执法协作,强化路面动态执法检查,严厉打击农机的道路交通违法违规行为,定期将农机道路事故、交通违法及处理情况抄送县农业农村局,建立健全信息通报制度,实现信息共享。
(五)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会同县农业农村局定期或不定期开展农机维修质量监督检查和农机市场产品质量监督检查,做好全县农业机械维修和农机产品销售经营的监督管理工作,规范农机市场和农机维修网点的经营。
(六)县交通局:加强乡村道路维护管理,在乡村道路的必要路段设置农机安全标牌、标志。
(七)县教育局:加强中小学校尤其是农村中小学校的农机安全教育工作,禁止学生在道路上追逐攀爬拖拉机等机动车辆的危险行为,提高学生的农机安全意识和防范能力,积极配合所在镇开展“平安农机进校园”宣传教育活动。
(八)县融媒体中心:做好农机安全生产宣传和“平安农机”创建宣传报道工作。
(九)各镇人民政府:积极履行农机安全生产属地管理职责,建立和完善农机安全管理工作的相关制度,全面推行农机安全生产“网格化”监管等精细化管理措施,全面压实乡镇农机安全监理员、村农机安全协管员和农机服务组织安全管理员工作职责。将农机安全工作和“平安农机”创建工作列为政府工作考核指标,摸清辖区内农机安全生产的基本情况,做到农机安全生产工作底数清、情况明,并建立好相关基础台帐,会同县农业农村部门深入开展农机安全宣传活动,切实抓好拖拉机、联合收割机驾驶操作人员的日常安全教育、检查、隐患排查等工作。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全国“平安农机”创建活动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决策部署、强化农机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举措,也是全县安全工作中的一件大事,对全面推进乡村振兴、促进农业农村现代化发展具有十分重要意义,各镇、县各有关部门务必提高认识、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密切配合,采取有力措施,狠抓落实,确保各项创建工作有力推进。
(二)明确责任,狠抓落实。各镇、县各有关部门要结合各自所承担的任务和管理职责,逐条逐项对照创建标准,全面摸排存在的问题,细化、量化工作任务,把控好时间节点,扎实做好创建工作。县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及时跟踪问效,实时调度。各镇要参照县创建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对应成立领导小组,并结合本辖区实际,细化制定工作方案,确保创建工作落实落地。
(三)广泛宣传,示范引领。各镇、各有关部门要加大“平安农机”创建工作的宣传力度,充分利用报纸、视频、网络、新媒体等方式宣传创建工作的好做法、好经验、好典型,营造良好创建氛围,确保创建目标顺利实现。
附件:南陵县创建全国“平安农机”示范县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