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刘迎锋、钱得欣同志正式任职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7-03 11:53信息来源: 南陵县人民政府阅读次数:编辑:南陵县政务信息中心 字体:【  

县司法局党组:

通过试用期考核,经研究决定:

刘迎锋同志任县司法局何湾司法所所长(副科级);

钱得欣同志任县司法局工山司法所所长(副科级)。

上述同志任职时间从试用期开始时算起。


中共南陵县委组织部

2023年6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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