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农村领域镇行政执法事项清单即时动态调整情况表

发布时间:2023-08-03 14:47信息来源: 南陵县人民政府阅读次数:编辑:南陵县政务信息中心 字体:【  

序号

权力类型

权力

名称

子项

实施依据

调整

类型

调整意见及理由

备注

1

行政处罚

对农产品生产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未建立或者未按照规定保存农产品生产记录的,或者伪造农产品生产记录的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第四十七条

规范实施依据

根据最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2022年9月2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六次会议第一次修订。),实施依据调整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第六十九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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