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陵县城市管理局关于印发《南陵县老中医院骑路市场集中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9-24 17:44信息来源: 南陵县人民政府阅读次数:编辑:张博超 字体:【  

关于印发南陵县老中医院骑路市场集中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现将南陵县老中医院骑路市场集中整治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组织贯彻落实。

特此通知

    

 

                                              2023年8月3日

 

 


南陵县老中医院骑路市场集中整治

      

 

为深入推进文明城市建设工作,改善老中医院周边市容市貌,消除道路交通安全隐患,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城市道路管理条例》《安徽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开展老中医院周边骑路市场集中整治行动。现结合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整治目标

以取缔老中医院骑路市场为主要目标,遵循“标本兼治,疏堵结合”原则,通过宣传引导和集中整治,全面清理占道经营流动摊点,引导商贩入市入店经营。禁止出店、占道经营,取缔露天活禽宰杀,治理污水乱倒、垃圾乱堆、车辆乱停放等,拆除乱搭乱建,使该路段“脏、乱、堵”乱象得到彻底改观,切实做到还路于民,还净于民。

二、整治范围

陵阳东路交叉口至老中医院段(延伸至老中医院停车场)

三、整治时间

2023年7月10日-9月1日

四、任务分工

县城管局:负责老中医院骑路市场门面经营户进行调查摸底和宣传动员;负责牵头组织集中整治行动,取缔骑路市场,引导流动摊贩进入农贸市场或店面内经营;对占道经营、乱泼污水、乱堆乱放、乱披乱挂等未履行“门前三包”或履行不到位的行为依法严厉查处;合理划设非机动车停车位,规范非机动车停放秩序;加强路段保洁,在陵阳东路与奎湖路交界处设置生活垃圾集中投放点;负责陵阳东路支路道路维修、管护;配合籍山镇拆除道路延伸段(延伸至老中医院停车场)乱搭乱建。

县市监局:负责配合县农业农村局依据法律、法规的相关条款对违法违规屠宰畜禽行为进行查处。

县农业农村局:负责对畜禽屠宰进行监督、检查, 依据法律、法规的相关条款对违法违规屠宰畜禽行为进行查处

县商务局:负责牵头规范废品收购点经营,对违法违规经营点进行清理取缔;负责联系金色水岸二期、城东、惠民等附近农贸市场管理方,引导接纳骑路市场流动摊贩。

县公安局:负责该路段交通秩序治理工作,合理设置机动车停车位,整治机动车乱停放;负责提供集中整治执法保障,对阻碍执法人员执行公务的,依法处理。

籍山镇政府:负责老中医院骑路市场流动摊贩进行调查摸底和宣传动员;牵头负责拆除道路延伸段(延伸至老中医院停车场)乱搭乱建;负责排查、整治区域内雨污水;负责石铺步行街道路维修、管护,加强道路清扫保洁;负责封闭陵阳东路与奎湖路之间隔断;配合开展集中整治工作;做好属地信访人员包保维稳工作

其他乡镇:配合集中整治工作,做好属地人员维稳包保工作。

五、整治措施

(一)调查摸底(2023年7月10日-16日)

县城管局和籍山镇分别对老中医院骑路市场门面经营户和流动摊贩进行全面调查摸底,登记造册,建立台账,掌握经营户数量和相关信息,做到心中有数,为整治工作顺利开展奠定基础。

(二)宣传发动(2023年7月17日-8月1日)

各职能部门根据责任分工,安排专人联合、集中开展宣传发动工作。要求骑路市场流动摊贩限期撤离,到附近农贸市场或店面内经营。督促门店经营户落实“门前三包”责任制,责令限期整改占道经营、乱堆乱放、乱披乱挂、乱停乱放等违规行为。公安部门要对经营户进行治安管理等方面法律法规宣传,形成法律震慑力。

(三)联合整治(2023年8月2日-9月1日)

各职能部门开展联合整治行动,对未按期撤离继续占道经营的流动摊点坚决取缔,全面清理道路沿线乱堆放杂物、乱披乱挂、乱停乱放等,对未履行“门前三包”或履行不到位的经营户,依法进行查处。拆除延伸至老中医院停车场段乱搭乱建。取缔无证无照经营、露天活禽交易和宰杀等。公安部门对暴力抗法的当事人,依法严肃处理。

    每日早晨5点至8点集中整治(根据实际情况实时调整),城管局20人,市监局4人,商务局2人,公安局2人,籍山镇10人。

   (四)长效管理(2023年9月2日-长期)

属地镇建立常态化监管机制,每日开展巡查,对占道经营流动摊贩坚决取缔,规范门店经营,防止回潮和反弹现象发生。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各单位要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充分发挥职能,深入推进集中整治工作。为明确责任,成立南陵县老中医院骑路市场集中整治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名单见附件)。

(二)疏堵结合,规范引导

坚持疏堵并举、标本兼治,规范执法行为,严格执法标准,提升执法管理能力,采取宣传教育为主、行政处罚为辅的方法,引导流动摊贩入市入店经营、门店商户规范经营。

(三)认真履职,严肃追责

    本次集中整治达到既定行动目标为根本,各责任单位要主动寻求解决问题的办法途径,以完成任务为最终绩效评价。对不履职、不尽责,以各种理由推诿扯皮的现象,根据《南陵县推进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问责办法》严肃问责。

 

附件:《南陵县老中医院骑路市场集中整治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附件:

南陵县老中医院骑路市场集中整治工作

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长:陆   县政府副县长

副组长:盛茂松   籍山镇镇长   

          县城管局局长        

     员:陈克剑   县公安局副局长

       静媛   县城管局副局长

朱金根   县市监局副局长

何建树   县农业农村局副局长

芮冬琴   县商务局副局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城管局,项波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领导小组成员如有变动,由成员单位相应岗位职责人员自行递补,报领导小组备案,不再另行发文。

 

关于印发《南陵县老中医院骑路市场集中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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