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陵县重点研发创新平台管理办法》解读

发布时间:2023-10-17 15:22信息来源: 南陵县人民政府阅读次数:编辑:南陵县政务信息中心 字体:【  

一、政策起草背景

习近平总书记就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加快推进以科技创新为核心的全面创新,提出了一系列新思想新论断新要求。为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全面贯彻实施县委“1861”战略,进一步加强县内重点研发创新平台工作管理,提升重点研发创新平台市场化、专业化水平,为南陵高质量跨越式发展增添强劲动能,持续为加快打造市域南部产业特色鲜明、城市形态优美的现代化副中心贡献科技支撑,依据《芜湖市重点研发创新平台管理办法》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由南陵县科技局牵头起草了《南陵县重点研发创新平台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

二、制定意义和总体考虑

重点研发创新平台是促进技术研发与转化、培育发展创新型企业、推进产业创新发展的关键举措,《办法》对于明确全县重点研发创新平台定位、探索有效管理运行模式、培育区域创新集群,能够发挥重要作用,有力支撑全县重点研发创新平台的建设运行。

三、起草过程

2023年6月,县科技局起草了《办法》,6月25日县科技局通过易政网面向各关单位征求意见,9月19日县科技局再次通过易政网面向各关单位征求意见,9月19日通过政务公开网面向社会公众征集意见,在综合各方意见的基础上对文件进行了修改、调整,10月7日通过县市监局、县司法局公平竞争和合法性审查,最终形成该送审稿。10月7日,经县第十八届人民政府第56次常务会议审定通过后印发实施。

四、工作目标

全面贯彻落实全省深入推进创新型省份建设工作要求,围绕我县加快科技创新体系建设,建设全省创新型县,聚焦新能源汽车、“一首四新”现代产业等领域,进一步提高企业自主创新能力,更好发挥重点研发创新平台在科技创新、人才培养和社会服务等方面的支撑作用。

五、主要内容

本《办法》以全面贯彻落实全省深入推进创新型省份建设相关工作要求为指引,围绕我县加快科技创新体系建设,建设全省创新型县为目标,聚焦核心产业发展方向,进一步提高企业自主创新能力,积极发挥重点研发创新平台对推动南陵社会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支撑作用。主要包括七个章节、共27条:

一是总则,主要围绕贯彻落实科技创新文件精神,进一步规范重点研发创新平台的准入管理及政策支持。

二是管理机构及其职责,主要明确县科技局、县财政局、县发改委、县经信局、县人社局、县农业农村局等有关部门具体工作职责。

三是平台认定,主要明确重点研发创新平台的申请条件、认定程序及支持年限。

四是平台管理,主要明确重点研发创新平台的工作职责,明确绩效考核程序和考核结果的运用。

五是奖励支持,主要明确重点研发创新平台绩效奖补额度、扶持方式等。

六是法律责任,主要对重点研发创新平台管理等方面存在违法违规的情况作了相关处理说明。

七是附则,主要对其他事项作了补充说明。

六、创新举措

结合南陵发展实际,重点聚焦新能源汽车、“一首四新”现代产业等领域,提出聚力打造县校共建平台、公共研发平台、企业研发平台三大类重点研发创新平台,通过一系列的政策支持和制度保障,进一步强化各类企业特别是高新技术企业自主创新能力,同时切实发挥首位产业等核心产业企业推动自主研发,加大研发投入,整体提升全县科技创新能力。

七、保障措施

县级财政建立与科技、产业创新需求相适应的财政科技投入保障机制,每年安排产业创新专项资金不低于2000万元,用于县重点研发创新平台建设运营、绩效奖补等。

八、解读机关、解读人及联系方式

解读机关:南陵县科技局科技管理股

解 读 人:傅  璐

政策咨询服务电话:0553-6820765

电子邮箱:2081833258@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