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3年《政府工作报告》重点工作三季度完成情况的督查报告

发布时间:2023-10-27 16:48信息来源: 南陵县人民政府阅读次数:编辑:南陵县政务信息中心 字体:【  

2023年初,县政府分解下达了97项重点工作目标任务,根据工作安排,县委县政府督查室负责对其中78项重点工作进展情况进行专项督查。

二季度,任务第3项“修订出台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第9项“实施工业技改项目60个以上”等21项工作任务已完成或基本完成;三季度,任务第1项“谋划储备实施一批优质项目”、第13项“深化“亩均论英雄”改革”、第17项“推进产教融合”、第22项“实施高新技术企业三年倍增计划”、第24项“建成企业服务中心、闭环企业办事流程”、第27项“推动‘免申即享’‘即申即享’‘限时即享’”、第28项“积极为民营企业解难题、办实事”、第29项“实施新一轮营商环境提升行动”、第33项“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第34项“持续壮大村集体经济”、第37项“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第44项“启动水系连通及水美乡村项目建设”、第46项“加快村庄规划和专项规划编制实施”、第47项“加快推进重大交通项目前期工作”、第48项“开工建设110KV工山输变电工程,建成220KV后港变2号主变扩建工程”、第51项“全面推进生活垃圾分类”、第54项“打造具有较强辨识度的历史文化标记标识”、第55项“因地制宜发展个性化乡村旅游集聚区和文化主题片区”、第58项“配齐暖心便民设施”、第59项“新增老年助餐点23个、老有所学项目点39个”、第63项“改善群众居住条件”、第64项“将养老工作摆上重要位置”、第65项“巩固“双减”政策成效”、第76项“持续加强法治基层基础建设”等24项工作已完成或基本完成,其余33项工作正在持续推进中。(具体完成情况详见附件)

县督查室对2023年《政府工作报告》重点工作目标任务均建立了督查台账,督查结果将作为年度发展目标考核的重要依据。下一步,县督查室将继续对重点工作任务进行跟踪督办,确保未办结事项尽快落地落实。

附件:2023年度县政府重点工作三季度完成情况一览表.xlsx


2023年10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