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茂首玺小区收费问题
问:物业费标准是在南陵县最高,按一级标准核准的,达到1.2元/平方,另还有能耗费0.5/平方,每一户一年最少要交几千多,房屋空置也不减少,但是后期现在物业服务根本达不到一级标准,与收费完全不匹配,服务和其他的小区没什么不同,请问这个收费标准能重新核定吗,老百姓交的钱与享受到的物业服务要成正比才对呀,不管他们的物业管理的好坏,就凭着文件就来收费,是否可以就物业公司的服务每年评定,上一年度达到了什么级别的服务,下一年就按这个级别定收费标准,另近期更是推出购买停车费的政策,购买后交20元每月的管理费,不购买停车位则交1680元每年的停车费,更是把南陵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文件张贴于小区体现他们收费的合理性,如业主不执行,则车子不给开小区,请领导予以帮助,这样的物业费,停车费真的合理吗
南陵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答复
网友您好!现对您的问题回复如下:
1.根据《安徽省定价目录》《安徽省物业管理条例》,普通住宅小区的前期物业公共服务费实行政府指导价,2020年6月我委核定该小区前期物业服务费。目前,该小区交付的专有部分面积超过建筑物总面积50%并首批物业交付满三年,应成立业主委员会,由业主委员会与物业企业协商确定。
2.根据《南陵县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实施办法》规定,不具备成立业主大会条件的前期物业普通住宅小区机动车停放费、服务费收费标准如下:地下公用车库停放服务费120元/月·辆(含服务费20元/月·辆);露天停车场停放服务费90元/月·辆(含服务费20元/月·辆);地下公用车库车位产权(或永久使用权)属业主服务费20元/月·辆;小型汽车临时停放(2小时以上,8小时以内)5元/次·辆;小型汽车临时停放(8小时以上,24小时以内)10元/次·辆。
具备业主大会成立条件的普通住宅小区停车服务费,实行市场调节价(即指:具备已交付专有部分面积超过建筑物总面积50%或者首批物业交付满三年,不论是否成立业主大会都实行市场调节价),该小区已具备业主大会成立条件,小区机动车停放费、服务费实行市场调节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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