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南陵大米安徽省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示范区建设实施方案(2023—2025年)》的解读

发布时间:2023-12-27 11:57信息来源: 南陵县人民政府阅读次数:编辑:南陵县政务信息中心 字体:【  

一、制定背景

为深入贯彻《知识产权强国纲要(2021—2035年)》《地理标志保护和运用“十四五”规划》精神,根据《安徽省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示范区建设管理办法(试行)》《关于公布第一批安徽省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示范区筹建名单的通知》要求,全面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全力打造高水平保护、高标准管理、高质量发展的南陵大米安徽省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示范区(以下简称“示范区”),服务地方经济、助力乡村振兴。结合本县实际,特制定示范区建设实施方案。

二、总体要求

认真贯彻实施《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纲要》《安徽省知识产权强省建设纲要(2021—2035年)》以及相关法律法规。推动地理标志品牌和产业持续稳定健康发展,打造好地理标志产品这块金字招牌,以创新思维强农富农,将地理标志产品相关产业做大做强,实现“用活一枚地标、带动一个产业、造福一方百姓”,为建设“强优美富”现代化“六个南陵”提供有力支撑。

三、研判和起草过程

本《实施方案》由县市场监管局根据我县实际牵头起草工作,2023年11月22日,通过易政网征求各单位意见。同时,积极征求了行业协会及部门企业意见、建议,进行进一步修改调整。11月24日通过公平竞争审查和司法局合法性审查,12月9日经县十八届人民政府第六十三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并于12月23日正式发布施行。

四、创新举措

按照高标准建设、高水平保护、高质量发展的工作要求,创新工作方式,完善配套政策,在夯实保护制度、健全工作体系、加大保护力度、强化保护宣传、加强合作共赢等方面取得示范性成果,促进“南陵大米”地理标志产品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五、工作目标

(一)提升经济效益。力争到“十四五”末,生产南陵大米地理标志产品的规上企业(或联合体)达10家;实现全产业总产值50亿元,让南陵大米产业成为推动县域经济发展和助力乡村振兴的重要支柱产业。

(二)提高社会效益。实现建设我县自主选育的“南陵大米”主推品种原种生产基地1500亩,新增“南陵大米”系列绿色食品、有机产品认证10个以上;全面执行南陵大米地理标志产品安徽省地方标准;评选年度诚信示范企业20家。将经批准使用南陵大米地理标志专用标志的企业延伸至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示范区内地理标志保护产品专用标志规范使用率达80%以上,品牌价值明显提高,社会效益实现较大提升。

(三)促进生态效益。进一步优化南陵大米种植生产加工区的生态环境,实现南陵大米全程清洁生产。推广绿色生产方式,种植绿肥“紫云英”作基肥,严格控制化学肥料、农药的用量,实现“五统一”模式,统一种植品种、统一技术路线、统一水肥管理、统一病虫害防控、统一机械化作业。

(四)引领示范效应。制定南陵大米质量控制规范和种植技术规程,加强标准宣传推广,将标准简化成“明白纸”“口袋书”“短视频”,严格要求规模生产经营主体按照标准生产,对大米质量关键环节实行精细过程控制,大力推进南陵大米标准化生产基地示范创建。全面推行订单种植,不断扩大“公司+专业服务组织+农户”合作共建的基地建设规模。

六、主要任务

(一)健全保护体系,保障质量安全。建立和规范标准体系,在已经制定系列南陵大米标准的基础上,进一步制定并发布一系列示范区建设管理规范和生产操作规程;建立和完善示范区质量检测体系,定期对南陵大米地理标志产品进行农产品质量安全抽检;建立和完善示范区质量保证体系。对准予使用南陵大米地理标志产品专用标志的企业,完善质量追溯体系建设。

(二)发展生态种植,打造区域特色。大力推广紫云英高产栽培标准化技术,积极推广紫云英生产机械化作业,大力扶持紫云英种子企业发展,促进紫云英恢复性生产。

(三)加大保护力度,提升引领水平。规范地理标志管理。建立完善南陵大米地理标志产品专用标志印制、发放、使用和溯源管理台账。加强政策扶持,加大对南陵大米地理标志权属方及地理标志专用标志企业的扶持和政策倾斜力度。建立协同保护与快速反应机制,形成以政府主导、产业部门和行业自律、监管部门监督的多元化、全链条保护机制。

(四)强化保护宣传,深化品牌建设。加大南陵大米品牌推广力度,充分利用各类宣传媒介,大力宣传推介南陵大米地理标志产品。以南陵大米地理标志产品为依托,开展系列文化旅游活动。加强地理标志保护宣传,将地理标志保护知识纳入县级科普和普法宣传重点内容。强化地理标志人才队伍建设,建立人才培养长效机制。

(五)推动合作共赢,加强市场开拓。加强与高等院校、科研机构的深入对接。加快南陵大米优质育种、提升产量等技术研发步伐。

七、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成立南陵大米安徽省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示范区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精心组织,抓好落实。

(二)加大政策扶持。进一步落实扶持政策,加大对南陵大米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的投入力度,对推进南陵大米地理标志产品保护工作的部门予以经费保障,充分利用财政资金杠杆作用,在技术创新引领、标准质量体系、品牌营销推介等方面持续发力。

(三)营造工作氛围。各有关部门要充分利用传统及新兴媒体媒介,扩大宣传覆盖面,强化对创建过程中工作成效,特色做法,典型事例的总结宣传推广。

八、解读机关和解读人

解读机关:南陵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解读人:章任

政策咨询服务电话:0553-68165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