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发布会解读]南陵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南陵县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体系建设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02-19 16:01信息来源: 南陵县人民政府阅读次数:编辑:南陵县政务信息中心 字体:【  


发布时间:2024年2月19日          发布地点:南陵县商务局会议室

发布人员:南陵县商务局副局长   芮冬琴    发布单位:南陵县商务局

各位市民朋友们:

大家好!首先感谢大家长期以来对商务工作的关心、支持、指导和帮助。针对市民朋友比较关注的再生资源回收行业的规范管理,我向大家简要介绍一下我县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体系建设方案。

一、决策背景和依据

为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决策部署,进一步规范我县再生资源回收行业秩序,大力发展循环经济,节约资源,着力解决环境污染问题,助力“1861”战略实施,构建新型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体系,切实保障资源有效回收、实现城市垃圾减量、努力建设无废城市。

依据《再生资源回收管理办法》《芜湖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及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修订本政策。

二、制定意义和总体考虑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牢固树立创新、绿色、安全、健康的发展理念,按照“政府引导、市场调节、规范建设、依法治理”的原则,着力构建科学合理的再生资源回收体系,推动行业转型,硬化行业监管,认真落实垃圾分类,加强城市管理,强化生态环境保护,提升安全水平,引导行业规范化、集约化、规模化发展。

三、研判和起草过程

本方案由县商务局根据我县实际牵头起草工作,依据《再生资源回收管理办法》《芜湖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及有关文件,并参考了周边市、县相关方案,形成初稿。2023年10月26日,通过易政网征求县各有关单位和各镇人民政府意见,同时通过司法审查,形成终稿。

四、工作目标

到2023年11月底前,摸清全县再生资源回收行业发展现状,初步完成行业内占道经营、乱堆乱放、污染环境等行为整治工作,进一步巩固我县文明城市创建成果及生态环境整治成果。到2024年7月,至少建设1个县域再生资源回收利用分拣(处理)中心、3个镇级中转站、20个村(社区)回收站点,基本建立以村(社区)回收站点为基础-镇级中转站为支撑-分拣处理中心为核心的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体系;到2024年底,完成5个镇级中转站、30个村(社区)回收站点建设工作,形成完善的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体系。到2025年底,已建立完善的长效监管机制,确保我县再生资源回收行业健康稳定发展。

五、主要内容

(一)建设再生资源回收分拣中心。以分拣中心为龙头,通过市场化手段与镇回收中心、村回收(站)点有效衔接合作,统一处理全县再生资源、可回收垃圾,形成完善的回收处理体系,扩大城市回收处理能力,提升城市资源占有和利用功能。

(二)建设再生资源回收网点。按照便民原则,多样化设置回收(站)点,优先与生活垃圾分类收集点、垃圾转运站、公共厕所、环卫工具房、环卫工人作息场所和污水泵站等市政公用设施合建,并宜设置在生活性再生资源产生量高且交通运输方便的地方,因地制宜建设兼具生活垃圾分类与再生资源回收功能的服务(站)点,逐步推进生活垃圾收运系统与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系统“两网合一”。

(三)制定再生资源回收行业规范标准。强化再生资源回收行业准入,回收主体须严格执行“五个符合”要求,即场所设置符合县域国土空间规划、再生资源网点规划,用地性质、证照资质符合法律法规要求,经营场所符合环保要求、消防安全要求,设施设备符合回收处理标准,回收行为符合治安要求。

(四)加强行业监管,建立长效管理机制。促进行业规范健康发展,需近期整治和远期规划引导相结合,构建完善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体系。

(五)优化再生资源回收行业发展环境。以促进行业发展为核心,形成监管部门、属地政府、行业企业共同营建的多元格局,不断加大产业促进政策扶持力度,营造良好发展环境。

六、保障措施

(一)建立协同机制。建立由县分管领导牵头,有关部门和属地镇政府参与的再生资源回收行业规范化管理协调机制,指导再生资源回收规范化管理工作,协调解决工作中的重大问题,研究提出政策建议和工作思路,促进再生资源回收行业健康有序发展。

(二)统筹要素保障。统筹财政资金,支持再生资源回收(站)点、分拣中心建设。

(三)造浓宣传氛围。宣传推广再生资源回收的先进理念、方法途径、政策法规,提高全社会对行业规范化管理的认识,营造全社会重视和支持再生资源回收的良好氛围。

以上是我与大家分享的内容,希望通过此次新闻发布,增进大家对我县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体系建设和行业规范管理工作的了解,并继续给予关注、提出宝贵的意见,大家如有疑问,也可以向县商务局咨询,咨询电话为:0553-6826877。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