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南府物业收取叠排物业费无依据

发布时间:2024-02-11 16:04信息来源: 南陵县人民政府阅读次数:编辑:南陵县政务信息中心 字体:【  

江南府高层物业费收费标准,有发改委的批复为1.1元/平方米,但是多层(叠排)物业费收费标准没有批复,物业私自收取2元/平方米,并说发改委同意此事,这个物业乱收费的事情应该找谁解决?


县住建局回复:您好!您留言反映的关于“江南府物业收取叠排物业费无依据”问题我局已收悉。

您反映的江南府小区的叠墅物业收费,经咨询物价部门,无需进行核价,实行市场调节价,另依据祥生江南府项目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第七条,叠墅住宅物业物业服务费为2元/㎡/月。如您觉得价格不合理,后期可通过成立业委会的方式由全体业主决定收费标准,我局已督促籍山镇在条件满足后,指导社区按照程序成立小区业委会。

我局工作人员已与您取得联系并告知处理情况,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与支持!

经办单位:南陵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 系 人: 陈雨

联系电话: 0553-6819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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