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南陵县安全生产委员会2024年工作要点》的通知
南安〔2024〕3 号
关于印发《南陵县安全生产委员会 2024 年 工作要点》的通知
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各镇,县各有关单位: 《南陵县安全生产委员会2024 年工作要点》已经县安委会
第一次全体(扩大)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 贯彻落实,半年工作小结和年度工作总结分别于6 月13 日、12 月6 日前报至县安委会办公室。
南陵县安全生产委员会
2024 年3 月23 日
(联系人:张艳霞,电话:6833160,邮箱:yjz******3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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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陵县安全生产委员会 2024 年工作要点
县安委会2024年的主要任务是: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 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坚持 人民至上、生命至上,以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为抓手,
切实提高风险隐患排查整改质量、切实提升发现问题和解决问 题的强烈意愿和能力水平,坚决杜绝重特大事故,有效防范较 大事故,尽力减少一般事故,确保全年安全生产形势稳定。
一、强化安全生产责任落实
(一)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报告 中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部署,推动经济开发区、各镇和县安委 会各成员单位将传达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 要指示批示精神作为党委(党组)会议第一议题,将学习习近 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作为党委(党组)宣传工作重 点,作为党校培训的重要内容。将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作为镇 级党政领导干部、县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部门负责人培训的重 要内容,着力提高领导干部统筹发展和安全的能力。(责任单 位:县安委办牵头,县委组织部、县委党校、县安委会各成员 单位分工负责)
(二)推动“党政同责”“三管三必须”责任落实。细化完善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职责清单;3月底前,结合年度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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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委会工作要点,制定县安委会负责同志年度“工作清单”。 (责任单位:县安委办)落实十三个专门委员会信息通报、联 合执法、隐患排查、会商研判等工作制度。(责任单位:十三 个专委办所在单位分工负责)推动37家县安委会成员单位落 实“三管三必须”责任清单。动态调整完善安全生产领域权责 清单、公共服务清单、行政权力中介服务清单,参照燃气安全 专项整治做法,盯住“一件事”厘清全链条、各环节监管责任, 持续推进“只管合法、不管非法”等问题解决,优化完善安全 生产领域管理和服务事项。(责任单位:县安委办牵头,县委 编办配合)推动政府主要负责人每季度至少组织研究一次安全 生产突出问题,定期研判重大安全风险,主动协调跨区域跨部 门安全生产工作。对新业态新领域可能带来的安全风险,及时 提请明确主责部门。(责任单位:县安委办)健全“多通报、 多发督促函、多暗访”工作机制,强化警示通报、约谈曝光、 挂牌督办、督促整改和工作建议、提级调查等手段运用,推动 经济开发区、各镇和县安委会各成员单位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 任。各成员单位内设安委会主任或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组长由单 位主要负责同志担任,细化内部股室责任分工,配齐建强工作 力量。(责任单位:县安委办牵头,县安委会各成员单位分工 负责)
(三)压实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责任。推动生产经营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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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立以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为核心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创建 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体系,推行企业安全生产巡查制度,健全 重大事故隐患自查自改常态化机制。根据省市统一安排,对矿 山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医院消防安全责任人开展集中培训。推动 高危行业企业从业人员安全技能培训深化提升,严格行业生产 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安全培训 考核,建立安全工程、应急工程专业职称评审制度。督促指导 企业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实际负责人严格履行安全生产 第一责任人责任,对发生重特大事故负有责任的,终身不得担 任本行业单位主要负责人。(责任单位:县安委会有关成员单 位分工负责)
(四)健全完善年度考核、季度赛马等工作机制。优化安 全生产季度“赛马”方案,强化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考核。建 立考核结果通报制度,推动考核结果向社会公开,将安全生产 工作纳入高质量发展综合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强化安委会对各 部门、属地安全生产落实情况的监督,将安全生产工作绩效与 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履职评定、职务职级晋升、奖励惩处相挂 钩。(责任单位:县安委办牵头,县委组织部、县人社局协同)
二、强化安全生产治本攻坚 (五)周密编制行动实施方案。制定印发《安全生产治本 攻坚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4-2026年)》,推动经济开发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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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镇和各有关部门及时出台具体工作方案,明确年度工作任务 和目标。(责任单位:县安委办牵头,县安委会各成员单位分 工负责)
(六)开展治本攻坚“八大行动”。细化年度工作目标, 组织开展强化安全责任落实、深化重点行业领域专项治理、重 大事故隐患动态清零、安全科技支撑和工程治理、从业人员安 全素质能力提升、安全管理体系建设、精准执法和帮扶、全民 安全素质提升等8个具体行动。县安委办抽调力量,成立3-5 人工作专班,加大统筹协调和督促指导力度,确保2024年各 项任务落实到位。(责任单位:县安委办牵头,县安委会有关 成员单位分工负责)
(七)深化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成效。 深化重点行业领域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推广一批经验做 法。在重大活动、重大节日期间,采取“四不两直”执法检查、
专家指导服务、主流媒体曝光等措施,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常态 化明查暗访。建立并落实部门间安全风险会商研判机制,强化 协调联动。(责任单位:县安委办)推进事故隐患排查工作流 程规范、提升排查整改质量。指导企业健全重大事故隐患自查 自改常态化机制,建立完善重大事故隐患治理督办制度、负有 安全监管职责有关部门审核把关销号机制,基本消除2023年 及以前排查发现的重大事故隐患存量。用好重大事故隐患数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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库,建立健全分区域、分行业重大事故隐患统计分析机制。研 究出台重大事故隐患责任倒查机制。进一步加强群众身边突出 安全隐患整治,强化校园、医院、燃气、居民自建房、体育馆、
交通等行业领域安全管理,特别是针对群众反映举报的身边安 全隐患,开展跨部门联合排查整治,强化责任倒查,守牢群众 衣食住行、上学就医等公共安全底线。(责任单位:县安委会 各成员单位分工负责)
三、强化重点行业领域专项治理 (八)加强矿山安全风险防控。贯彻落实中办、国办《关
于进一步加强矿山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实施防范遏制矿山 领域重特大事故的硬措施,推动落实淘汰退出一批、整合重组 一批、改造提升一批矿山工作,开展尾矿库“头顶库”“一库 一策”综合治理。深入推进矿山隐蔽致灾因素普查治理,严格 落实重大灾害分区管理、区域治理、超前治理、工程治理措施。
严厉打击超能力超强度超定员组织生产、盗采、超层越界开采、 矿山事故瞒报及隐蔽工作面、遮挡探头、拆除或破坏监测设施 等违法违规行为。全面清除非煤矿山企业爆破工程外包行为。 (责任单位:县应急管理局、县经信局、县公安局、县自然资 源和规划局分工负责)强化矿山地面“三堂一舍”达标合规建 设和消防设施设备、井下应急救援设备安全管理。(责任单位: 县应急管理局、县消防救援大队分工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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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加强消防安全风险防控。加强基层消防安全治理体 系建设,加强乡村火灾隐患整治,强化对镇工业园等乡村新兴 产业消防安全管理,推进乡镇农村公共消防基础建设。全面整 治占堵消防通道、封闭安全出口、违规电气焊、电路过载老化、
违规使用大功率取暖设备等高风险问题,紧盯“厂中厂”、劳 动密集型企业、仓储基地、高层建筑、大型商业综合体、学校、 养老院、医院、重点文博单位等高风险场所,家庭作坊、经营 性自建房、群租房、沿街门店、“九小场所”“三合一”等低设 防场所,储能电站、剧本娱乐等新兴业态,城中村、城乡结合 部等老旧区域,分类施策精准防控火灾风险隐患。深化冬春等 重点时段消防安全防范工作。完善挂牌督办重大火灾隐患、消 防安全重大问题问责、火灾事故调查评估制度等。全面推行单 位风险隐患自知自查自改和公示承诺、风险申报制度。(责任 单位:县消防救援大队牵头,县消安委成员单位分工负责)
(十)深化城镇燃气安全专项整治。深化城镇燃气安全排 查整治,常态化推进住建部门牵头,公安、交通运输、商务、
市场监管、城管、消防等部门参与的排查整治工作,组织经营 场所依法安装燃气泄漏报警装置。严格瓶装液化石油气安全监 管,严厉打击生产销售伪劣燃气具行为,有序推进燃气管道老 化更新改造。严格实施燃气经营企业市场准入和安全生产标准 化,规范燃气市场秩序。持续推进燃气老旧管道更新改造。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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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燃气的生产经营企业主要负责人开展落实安全生产主体 责任全覆盖培训。严格燃气经营许可、气瓶充装许可审批及事 中事后监管,督促燃气经营者按规定进行入户安检。深入开展 气瓶、压力管道等涉燃气特种设备安全监管。加大燃气用具产 品生产、流通、销售等环节监督抽查力度。(责任单位:县住 建局牵头,县发改委、县公安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商务局、
县应急管理局、县市场监管局、县城管局、县消防救援大队等 有关部门分工负责)
(十一)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防控。组织开展危化品重大 危险源企业“消地协作”专项检查督导,深化硝酸铵、硝化工 艺、油气储存等重点企业专项治理与指导服务,加强化工企业 异常工况处置和人员聚集安全风险防控,对危险作业风险实施 隐患排查治理行动。(责任单位:县应急管理局牵头,县消防 救援大队等有关部门分工负责)持续深化烟花爆竹经营安全整 治。(责任单位:县应急管理局)开展油气长输管道风险隐患 排查治理。(责任单位:县发改委)
(十二)加强道路、铁路交通安全防范。继续深化道路交 通事故预防“减量控大”工作,梯次组织开展重点车辆、重点 违法行为集中整治行动,加强“两客一危一货一面” 重点车 辆等安全管理,严查“三超一疲劳”、大客车非法营运、货车 和农用车、农村电动三轮、四轮车违法载人等违法行为。持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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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击非法改装、“大吨小标”、常压液体危险货物罐车“大罐小 标”等行为,加强生产一致性监督检查,强化新生产车辆检验 检测管理。深入开展道路交通安全百日攻坚专项整治行动。(责 任单位:县公安局牵头,县交通运输局、县经信局、县农业农 村局、县市场监管局等分工负责)持续推进铁路沿线安全环境 治理,加强铁路沿线轻硬质飘浮物、危房危树等隐患治理和涉 铁施工安全管理。(责任单位:县交通运输局牵头,县发改委、
县公安局、县住建局、县农业农村局、县水务局、县自然资源 和规划局等有关部门分工负责)
(十三)加强建设工程领域安全防范。深入开展房屋市政、 公路、水利、电力以及其他专业建设工程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 治,加强基坑工程、模板支撑体系、脚手架工程、暗挖工程等 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加强建筑市场和施工现 场联动,严厉打击转包、违法分包、审批手续不全、盲目赶工 期抢进度、不按方案施工等违法违规行为。开展大跨度建筑质 量安全排查整治,深入推进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对存在安全 隐患的实施分类整治。(责任单位:县住建局、县公安局、县 交通运输局、县水务局、县应急管理局、县重点局、县文旅体 局、县发改委、县消防救援大队等有关部门分工负责)
(十四)加强水上交通和船舶安全监管,突出做好乡镇自 用船舶管理和青少年防溺水工作。压实水上交通安全属地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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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加强渡口客船安全管理;突出防范船舶自沉、客运船舶 超载等安全风险,严查“三无”船舶非法从事捕捞运输作业等 行为。(责任单位:县交通运输局、县农业农村局、市交通运 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第四执法大队分工负责)督促指导镇人民 政府落实镇自用船舶安全监管责任,加强镇自用船舶登记和管 理。依法依规加强管辖水域的巡查管理,严禁镇自用船舶进入 管辖水域非法开展各类活动。(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县 交通运输局、县水务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林业局)、县 公安局分工负责)5至10月份,组织开展防溺水专项行动, 全面加强宣传教育,全面排查隐患,进一步完善监护管护措施、
健全安全提示提醒机制,全面压实责任,严防青少年儿童溺水。 加强家校联动和宣传引导,营造家庭、学校、社会全面深度参 与的防溺水工作格局。(责任单位:县教育局牵头,县委宣传 部、县公安局、县民政局、县人社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县交通运输局、县农业农村局、县水务局、县文旅体局、县应 急管理局、县融媒体中心分工负责)
(十五)加强工贸等行业领域安全监管。开展工贸企业情 况调查摸底,紧盯金属冶炼、粉尘涉爆、涉氨涉氯等高风险领 域,高温熔融金属、煤气、喷涂等高风险场所,有限空间、筒 仓清库等高风险作业,强化排查整治。(责任单位:县应急管 理局)实施电梯安全筑底行动。(责任单位:县市场监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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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民爆行业安全监管。(责任单位:县经信局、县公安局分 工负责)持续推动变型拖拉机治理,加快老旧农机淘汰升级。 (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强化中学实验室安全管理,严防 校园拥挤踩踏。(责任单位:县教育局)
四、强化依法治安能力 (十六)严格精准安全生产监管执法。持续推进执法信息
化建设,全面推广应用“互联网+执法”系统,依托系统建立 完善安全生产执法考核评价体系,推动执法质量不断提高。持 续深入开展精准执法,从严开展日常监督、专项监督和综合监 督,推动解决执法“宽松软虚”问题。持续强化执法培训,积 极参加省市执法技能“大比武”“大练兵”、知识竞赛等多种形 式的执法能力提升活动,提升执法实战能力,不断提高执法人 员发现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水平。持续深化应急管理综合行政 执法改革,厘清执法权限。县级负有安全监管执法职责部门积 极报送涉及行刑衔接的执法案例。配合做好全省应急管理系统 安全监管执法装备配备使用、日常管理情况大检查工作。(责 任单位:县应急管理局,负有安全监管执法职责的有关部门)
落实安全生产举报奖励工作各项责任,突出做好举报办理“后 半篇”文章,加大举报数据分析应用,强化对举报风险隐患突 出地区行业督查巡查力度,严厉打击事故瞒报谎报迟报行为。
(责任单位:县安委办牵头,县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分工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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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七)持续开展督导和专家指导服务。对非煤矿山重点 企业开展矿山安全督导和动态整治。对危险化学品和有限空间 作业、硝酸铵等重点企业开展专家指导服务。(责任单位:县 应急管理局、县经信局分工负责)积极使用安全生产专家管理 系统,建强专兼职技术检查员队伍,开展专兼职技术检查员选 拔聘用工作。(责任单位:县安委办牵头,县安委会有关成员 单位分工负责)
(十八)加强安全培训、评价机构监管。按照《安全生产 培训机构基本条件》标准,加强师资力量、实训设备配备和设 施建设,配合省市对安全生产培训机构进行一轮全覆盖条件复 核,清退不符合条件机构。按照《应急管理部关于进一步加强 安全评价机构监管的指导意见》,加强安全评价机构监管,提 高安全评价服务质量,推动安全评价机构和从业人员严守安全 底线、法律红线和道德准线。(责任单位:县安委办牵头,县 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分工负责)
五、强化安全生产科技支撑 (十九)加强安全生产科技支撑。持续加大危险化学品重
大危险源、矿山、尾矿库、房屋和市政工程建筑施工、粉尘涉 爆等行业领域安全风险监测预警系统应用。及时更新先进适用 技术装备推广及淘汰落后安全生产工艺技术设备目录,落实在 用设备报废标准。加快推进“小散乱”企业关闭、老旧化工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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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装置改造提升、尾矿库闭库销号等工作。推进智能化标杆矿 山建设。(责任单位:县科技局、县经信局、县住建局、县交 通运输局、县应急管理局分工负责)
(二十)推进城市生命线安全工程二期建设。在城市生命 线安全一期工程基础上,坚持查漏补缺、提标扩面,推进燃气、
桥梁、排水防涝等领域覆盖面。(责任单位:县城管局牵头, 县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分工负责)落实市相关工作部署,推进 安全发展示范城市创建工作。(责任单位:县安委办牵头,县 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分工负责)
(二十一)加强应急救援力量建设。推进县综合应急救援 队伍(南陵县森林防灭火专业消防队)建设,积极争取国家防 灾减灾资金,提升队伍应急救援能力,推进应急救援队伍标准 化规范化。相关安委会成员单位要依托交通、水利、建筑施工 等重点行业领域企业,组建专业应急救援队伍,纳入应急指挥 体系。大力扶持我县社会应急力量建设,建立与专业队伍共训 共练、救援合作机制,形成各司其职、协同作战、共同发展的 多元化应急救援力量体系。(责任单位:县应急管理局牵头, 县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分工负责)
(二十二)参与长三角区域应急协作。根据省市安排,积 极参与三省一市应急管理部门联席会议、工作推进会议,巩固 完善应急管理专题合作组运行机制。积极参与第三届长三角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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际应急减灾和救援博览会,观摩应急救援新装备和指挥平台新 发展,学习先进地区经验,提升我县应急救援能力水平。(责 任单位:县应急管理局牵头,县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分工负责)
六、强化安全生产基层基础 (二十三)夯实应急基层基础。推动落实《关于加强基层
应急管理体系和能力建设的实施意见》,因地制宜、分类施策, 促进镇街完善应急组织体系,明确承担应急管理职能的工作机 构,推动村(社区)设立应急服务站(点),建设“一专多能” 的综合性应急救援队伍。加强基层安全监管执法人员能力培 训,提升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的强烈意愿和能力水平。督促指 导生产经营单位加强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加大安全 投入。引导企业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落实达标企业在减 少检查频次、复产验收优先等方面的激励政策。深入推进安全 生产监测预警系统建设。加快非煤矿山、粉尘涉爆、涉氨制冷、 安全生产举报奖励等信息化系统建设,强化已建系统实战化应 用。(责任单位:县应急管理局牵头,县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 分工负责)
(二十四)持续推进工程治理。深入开展老旧场所消防设 施升级改造、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建设、水库除险加固、应 急逃生出口和消防车通道打通等工程治理行动。(责任单位: 县消防救援大队、县交通运输局、县水务局、县经信局、县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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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委、县住建局分工负责)持续推进公路交通安全设施建设、 落实农村道路“三必上”(警告标志、减速带、路侧护栏)和 “五必上”(警告标志、道路标线、减速带、警示桩、路侧护 栏)及农村平交路口“千灯万带示范工程”。(责任单位:县交 通运输局、县公安局)
(二十五)提升全民安全素质。建立常态化应急科普机制, 用好“案例教育法”,运用省应急管理网络宣传教育平台,发 挥应急广播作用,定期开展预警发布、信息传递和知识普及。 加强企业安全培训,夯实全员岗位责任,定期开展应急疏散演 练,提升一线员工安全意识和应急自救技能。培育公众安全意 识,开展“安全生产月”、消防宣传月、安全宣传咨询日等活 动,加强安全生产普法,广泛开展安全公益宣传和应急科普宣 传,组织开展主题采访活动,因地制宜推进安全宣传“五进” 工作,推动“人人讲安全、个个会应急”。发挥主流媒体作用, 加大重大事故隐患和严重违法行为曝光力度。建立社会参与机 制,动员社会力量参与安全生产工作,强化安全生产责任保险 的事故预防功能,加强安全生产诚信体系建设,加强安全生产 社会监督和新闻舆论监督,广泛发动群众参与风险隐患排查和 治理,营造关爱生命、关注安全的良好社会氛围。持续开展公 路水运建设“平安工程”“平安农机”“安康杯”竞赛、青年安 全生产示范岗、安全文化示范企业等示范创建。(责任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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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委宣传部、县公安局、县司法局、县应急管理局、县融媒体 中心、县消防救援大队、县总工会、团县委分工负责)
附:县安委会负责同志2024年重点工作任务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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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县安委会负责同志 2024 年重点工作任务清单
序号 |
任 务 |
牵头 领导 |
牵头单位 |
协同单位 |
1 |
推动经济开发区、各镇、各有关部门 和单位党委(党组)专题学习习近平 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推进 学习教育全覆盖。 |
强 健 |
县委组织部、 县委宣传部、 县应急管理局 |
县安委会各成 员单位 |
2 |
制定县级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职责 清单”和年度“工作清单”,把履责情况 纳入述职考核、安全生产督察督导及综 合绩效考核评价指标体系。 |
强 健 |
县委组织部、县 考核办、县应急 管理局 |
县安委会有关 成员单位 |
3 |
督促指导上级各类安全生产督察督导问 题整改。 |
强 健 |
县应急管理局 |
县安委会有关 成员单位 |
4 |
动员部署全县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 动,督促县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提升落 实质量。 |
强 健 |
县应急管理局 |
县安委会有关 成员单位 |
5 |
统筹推进、指导发改(粮食和物资储 备、能源<电力、油气长输管线等>)、 财政、国资委、金融、应急管理(非 煤矿山、工贸、危化品和烟花爆竹、 防灾减灾救灾)、卫生健康、消防救 援等分管领域加强安全生产监管、加 大支持配合力度。 |
潘吉平 |
县发改委、县财政局、县应急管 理局、县卫健委、县消防救援大 队、县供电公司等 |
|
6 |
督促落实上级各类安全生产督察督导问 题整改,组织开展安全生产督导。 |
潘吉平 |
县应急管理局 |
县安委会有关 成员单位 |
7 |
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季度“赛马”。 |
潘吉平 |
县应急管理局 |
县安委会有关 成员单位 |
8 |
结合两会和元旦春节、“五一”、国庆等 重大节日,组织开展常态化明查暗访和 指挥调度。 |
潘吉平 |
县应急管理局 |
县安委会有关 成员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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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任 务 |
牵头 领导 |
牵头单位 |
协同单位 |
9 |
定期调度全县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 动,督促相关任务落实;统筹推进、指 导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医院、消防 领域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专项行动。 |
潘吉平 |
县应急管理局、 县卫健委、县消 防救援大队 |
县安委会有关 成员单位 |
10 |
统筹推进、指导公安、司法、文化旅游 体育(广播电视、新闻出版)等分管领 域加强安全生产监管、加大支持配合力 度。 |
彭泽勇 |
县公安局、县司法局、县文旅体局 等 |
|
11 |
充分发挥县道路交通安全工作联席 会议作用,统筹推进道路交通安全百 日攻坚专项整治行动,推动道路交通 领域安全生产。 |
彭泽勇 |
县公安局 |
县 交 通 运 输 局、县公路管 理 服 务 分 中 心、综合执法 第四大队等 |
12 |
加强公共场所人员聚集安全管理,定 期研判重大安全风险,及时研究解决 重大问题。 |
彭泽勇 |
县公安局 |
县安委会有关 成员单位 |
13 |
推进娱乐场所领域安全生产治本攻 坚专项行动。 |
彭泽勇 |
县文旅体局、县消防救援大队等 |
|
14 |
统筹推进、指导科技、经信、市场监管、 数据资源管理、邮政等分管领域加强安 全生产监管、加大支持配合力度。 |
陈娉婷 |
县科技局、经信局、县市场监管局、 县数据资源管理局、县邮政管理局 等 |
|
15 |
推进特种设备领域治本攻坚专项行动, 实施电梯安全筑底行动。 |
陈娉婷 |
县市场监管局 |
|
16 |
统筹推进、指导住建、自然资源和规划 (林业)、重点工程建设管理、城市管 理、通信、燃气等分管领域加强安全生 产监管、加大支持配合力度。 |
陆 明 |
县住建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林业局)、县重点处、县城管局、 县燃气公司等 |
|
17 |
深化城乡自建房、城镇燃气安全整治, 推进城市生命线安全工程二期建设。 |
陆 明 |
县住建局、县城 管局 |
县公安局、县应 急管理局、县消 防救援大队、县 市场监管局等 |
18 |
推进建筑施工、城镇燃气领域安全生产 治本攻坚专项行动。 |
陆 明 |
县住建局 |
|
19 |
统筹推进、指导民政、商贸、供销、生 态环保、总工会等分管领域加强安全生 产监管、加大支持配合力度。 |
何 军 |
县民政局、县商务局、县供销社、 县生态环境分局、县总工会等 |
— 18 —
序号 |
任 务 |
牵头 领导 |
牵头单位 |
协同单位 |
20 |
推进环保设施、民政服务机构领域安全 生产治本攻坚专项行动。 |
何 军 |
县民政局、县生态环境分局 |
|
21 |
统筹推进、指导人社、教育、医保、团 委、妇联、残联等分管领域加强安全生 产监管、加大支持配合力度。 |
俞 悦 |
县人社局、县教育局、县医疗保障 分局、团县委、县妇联、县残联等 |
|
22 |
推进学校领域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专项行 动。 |
俞 悦 |
县教育局、县消防救援大队等 |
|
23 |
充分发挥媒体监督作用,加大安全风险 隐患和典型生产安全事故的曝光力度。 |
俞 悦 |
县委宣传部、县 融媒体中心、县 应急管理局 |
县安委会有关 成员单位 |
|
|
|
县交通运输局、县水务局、县农业 农村局、县征收办、县气象局、县 公路管理服务分中心、县港航管理 (地方海事)分中心、县综合执法 第四大队等 |
|
25 |
推进交通运输领域治本攻坚专项行动。 |
许方震 |
县交通运输局 |
|
— 19 —
(信息公开形式:主动公开)
抄送:县委办,县人大办,县政府办,县政协办。
南陵县应急管理局办公室 2024 年3 月24 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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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安〔2024〕3 号
关于印发《南陵县安全生产委员会 2024 年 工作要点》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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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陵县安全生产委员会
2024 年3 月23 日
(联系人:张艳霞,电话:6833160,邮箱:yjz******3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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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陵县安全生产委员会 2024 年工作要点
县安委会2024年的主要任务是: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 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坚持 人民至上、生命至上,以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为抓手,
切实提高风险隐患排查整改质量、切实提升发现问题和解决问 题的强烈意愿和能力水平,坚决杜绝重特大事故,有效防范较 大事故,尽力减少一般事故,确保全年安全生产形势稳定。
一、强化安全生产责任落实
(一)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报告 中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部署,推动经济开发区、各镇和县安委 会各成员单位将传达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 要指示批示精神作为党委(党组)会议第一议题,将学习习近 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作为党委(党组)宣传工作重 点,作为党校培训的重要内容。将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作为镇 级党政领导干部、县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部门负责人培训的重 要内容,着力提高领导干部统筹发展和安全的能力。(责任单 位:县安委办牵头,县委组织部、县委党校、县安委会各成员 单位分工负责)
(二)推动“党政同责”“三管三必须”责任落实。细化完善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职责清单;3月底前,结合年度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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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委会工作要点,制定县安委会负责同志年度“工作清单”。 (责任单位:县安委办)落实十三个专门委员会信息通报、联 合执法、隐患排查、会商研判等工作制度。(责任单位:十三 个专委办所在单位分工负责)推动37家县安委会成员单位落 实“三管三必须”责任清单。动态调整完善安全生产领域权责 清单、公共服务清单、行政权力中介服务清单,参照燃气安全 专项整治做法,盯住“一件事”厘清全链条、各环节监管责任, 持续推进“只管合法、不管非法”等问题解决,优化完善安全 生产领域管理和服务事项。(责任单位:县安委办牵头,县委 编办配合)推动政府主要负责人每季度至少组织研究一次安全 生产突出问题,定期研判重大安全风险,主动协调跨区域跨部 门安全生产工作。对新业态新领域可能带来的安全风险,及时 提请明确主责部门。(责任单位:县安委办)健全“多通报、 多发督促函、多暗访”工作机制,强化警示通报、约谈曝光、 挂牌督办、督促整改和工作建议、提级调查等手段运用,推动 经济开发区、各镇和县安委会各成员单位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 任。各成员单位内设安委会主任或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组长由单 位主要负责同志担任,细化内部股室责任分工,配齐建强工作 力量。(责任单位:县安委办牵头,县安委会各成员单位分工 负责)
(三)压实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责任。推动生产经营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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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立以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为核心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创建 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体系,推行企业安全生产巡查制度,健全 重大事故隐患自查自改常态化机制。根据省市统一安排,对矿 山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医院消防安全责任人开展集中培训。推动 高危行业企业从业人员安全技能培训深化提升,严格行业生产 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安全培训 考核,建立安全工程、应急工程专业职称评审制度。督促指导 企业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实际负责人严格履行安全生产 第一责任人责任,对发生重特大事故负有责任的,终身不得担 任本行业单位主要负责人。(责任单位:县安委会有关成员单 位分工负责)
(四)健全完善年度考核、季度赛马等工作机制。优化安 全生产季度“赛马”方案,强化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考核。建 立考核结果通报制度,推动考核结果向社会公开,将安全生产 工作纳入高质量发展综合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强化安委会对各 部门、属地安全生产落实情况的监督,将安全生产工作绩效与 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履职评定、职务职级晋升、奖励惩处相挂 钩。(责任单位:县安委办牵头,县委组织部、县人社局协同)
二、强化安全生产治本攻坚 (五)周密编制行动实施方案。制定印发《安全生产治本 攻坚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4-2026年)》,推动经济开发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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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镇和各有关部门及时出台具体工作方案,明确年度工作任务 和目标。(责任单位:县安委办牵头,县安委会各成员单位分 工负责)
(六)开展治本攻坚“八大行动”。细化年度工作目标, 组织开展强化安全责任落实、深化重点行业领域专项治理、重 大事故隐患动态清零、安全科技支撑和工程治理、从业人员安 全素质能力提升、安全管理体系建设、精准执法和帮扶、全民 安全素质提升等8个具体行动。县安委办抽调力量,成立3-5 人工作专班,加大统筹协调和督促指导力度,确保2024年各 项任务落实到位。(责任单位:县安委办牵头,县安委会有关 成员单位分工负责)
(七)深化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成效。 深化重点行业领域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推广一批经验做 法。在重大活动、重大节日期间,采取“四不两直”执法检查、
专家指导服务、主流媒体曝光等措施,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常态 化明查暗访。建立并落实部门间安全风险会商研判机制,强化 协调联动。(责任单位:县安委办)推进事故隐患排查工作流 程规范、提升排查整改质量。指导企业健全重大事故隐患自查 自改常态化机制,建立完善重大事故隐患治理督办制度、负有 安全监管职责有关部门审核把关销号机制,基本消除2023年 及以前排查发现的重大事故隐患存量。用好重大事故隐患数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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库,建立健全分区域、分行业重大事故隐患统计分析机制。研 究出台重大事故隐患责任倒查机制。进一步加强群众身边突出 安全隐患整治,强化校园、医院、燃气、居民自建房、体育馆、
交通等行业领域安全管理,特别是针对群众反映举报的身边安 全隐患,开展跨部门联合排查整治,强化责任倒查,守牢群众 衣食住行、上学就医等公共安全底线。(责任单位:县安委会 各成员单位分工负责)
三、强化重点行业领域专项治理 (八)加强矿山安全风险防控。贯彻落实中办、国办《关
于进一步加强矿山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实施防范遏制矿山 领域重特大事故的硬措施,推动落实淘汰退出一批、整合重组 一批、改造提升一批矿山工作,开展尾矿库“头顶库”“一库 一策”综合治理。深入推进矿山隐蔽致灾因素普查治理,严格 落实重大灾害分区管理、区域治理、超前治理、工程治理措施。
严厉打击超能力超强度超定员组织生产、盗采、超层越界开采、 矿山事故瞒报及隐蔽工作面、遮挡探头、拆除或破坏监测设施 等违法违规行为。全面清除非煤矿山企业爆破工程外包行为。 (责任单位:县应急管理局、县经信局、县公安局、县自然资 源和规划局分工负责)强化矿山地面“三堂一舍”达标合规建 设和消防设施设备、井下应急救援设备安全管理。(责任单位: 县应急管理局、县消防救援大队分工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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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加强消防安全风险防控。加强基层消防安全治理体 系建设,加强乡村火灾隐患整治,强化对镇工业园等乡村新兴 产业消防安全管理,推进乡镇农村公共消防基础建设。全面整 治占堵消防通道、封闭安全出口、违规电气焊、电路过载老化、
违规使用大功率取暖设备等高风险问题,紧盯“厂中厂”、劳 动密集型企业、仓储基地、高层建筑、大型商业综合体、学校、 养老院、医院、重点文博单位等高风险场所,家庭作坊、经营 性自建房、群租房、沿街门店、“九小场所”“三合一”等低设 防场所,储能电站、剧本娱乐等新兴业态,城中村、城乡结合 部等老旧区域,分类施策精准防控火灾风险隐患。深化冬春等 重点时段消防安全防范工作。完善挂牌督办重大火灾隐患、消 防安全重大问题问责、火灾事故调查评估制度等。全面推行单 位风险隐患自知自查自改和公示承诺、风险申报制度。(责任 单位:县消防救援大队牵头,县消安委成员单位分工负责)
(十)深化城镇燃气安全专项整治。深化城镇燃气安全排 查整治,常态化推进住建部门牵头,公安、交通运输、商务、
市场监管、城管、消防等部门参与的排查整治工作,组织经营 场所依法安装燃气泄漏报警装置。严格瓶装液化石油气安全监 管,严厉打击生产销售伪劣燃气具行为,有序推进燃气管道老 化更新改造。严格实施燃气经营企业市场准入和安全生产标准 化,规范燃气市场秩序。持续推进燃气老旧管道更新改造。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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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燃气的生产经营企业主要负责人开展落实安全生产主体 责任全覆盖培训。严格燃气经营许可、气瓶充装许可审批及事 中事后监管,督促燃气经营者按规定进行入户安检。深入开展 气瓶、压力管道等涉燃气特种设备安全监管。加大燃气用具产 品生产、流通、销售等环节监督抽查力度。(责任单位:县住 建局牵头,县发改委、县公安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商务局、
县应急管理局、县市场监管局、县城管局、县消防救援大队等 有关部门分工负责)
(十一)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防控。组织开展危化品重大 危险源企业“消地协作”专项检查督导,深化硝酸铵、硝化工 艺、油气储存等重点企业专项治理与指导服务,加强化工企业 异常工况处置和人员聚集安全风险防控,对危险作业风险实施 隐患排查治理行动。(责任单位:县应急管理局牵头,县消防 救援大队等有关部门分工负责)持续深化烟花爆竹经营安全整 治。(责任单位:县应急管理局)开展油气长输管道风险隐患 排查治理。(责任单位:县发改委)
(十二)加强道路、铁路交通安全防范。继续深化道路交 通事故预防“减量控大”工作,梯次组织开展重点车辆、重点 违法行为集中整治行动,加强“两客一危一货一面” 重点车 辆等安全管理,严查“三超一疲劳”、大客车非法营运、货车 和农用车、农村电动三轮、四轮车违法载人等违法行为。持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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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击非法改装、“大吨小标”、常压液体危险货物罐车“大罐小 标”等行为,加强生产一致性监督检查,强化新生产车辆检验 检测管理。深入开展道路交通安全百日攻坚专项整治行动。(责 任单位:县公安局牵头,县交通运输局、县经信局、县农业农 村局、县市场监管局等分工负责)持续推进铁路沿线安全环境 治理,加强铁路沿线轻硬质飘浮物、危房危树等隐患治理和涉 铁施工安全管理。(责任单位:县交通运输局牵头,县发改委、
县公安局、县住建局、县农业农村局、县水务局、县自然资源 和规划局等有关部门分工负责)
(十三)加强建设工程领域安全防范。深入开展房屋市政、 公路、水利、电力以及其他专业建设工程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 治,加强基坑工程、模板支撑体系、脚手架工程、暗挖工程等 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加强建筑市场和施工现 场联动,严厉打击转包、违法分包、审批手续不全、盲目赶工 期抢进度、不按方案施工等违法违规行为。开展大跨度建筑质 量安全排查整治,深入推进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对存在安全 隐患的实施分类整治。(责任单位:县住建局、县公安局、县 交通运输局、县水务局、县应急管理局、县重点局、县文旅体 局、县发改委、县消防救援大队等有关部门分工负责)
(十四)加强水上交通和船舶安全监管,突出做好乡镇自 用船舶管理和青少年防溺水工作。压实水上交通安全属地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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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加强渡口客船安全管理;突出防范船舶自沉、客运船舶 超载等安全风险,严查“三无”船舶非法从事捕捞运输作业等 行为。(责任单位:县交通运输局、县农业农村局、市交通运 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第四执法大队分工负责)督促指导镇人民 政府落实镇自用船舶安全监管责任,加强镇自用船舶登记和管 理。依法依规加强管辖水域的巡查管理,严禁镇自用船舶进入 管辖水域非法开展各类活动。(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县 交通运输局、县水务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林业局)、县 公安局分工负责)5至10月份,组织开展防溺水专项行动, 全面加强宣传教育,全面排查隐患,进一步完善监护管护措施、
健全安全提示提醒机制,全面压实责任,严防青少年儿童溺水。 加强家校联动和宣传引导,营造家庭、学校、社会全面深度参 与的防溺水工作格局。(责任单位:县教育局牵头,县委宣传 部、县公安局、县民政局、县人社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县交通运输局、县农业农村局、县水务局、县文旅体局、县应 急管理局、县融媒体中心分工负责)
(十五)加强工贸等行业领域安全监管。开展工贸企业情 况调查摸底,紧盯金属冶炼、粉尘涉爆、涉氨涉氯等高风险领 域,高温熔融金属、煤气、喷涂等高风险场所,有限空间、筒 仓清库等高风险作业,强化排查整治。(责任单位:县应急管 理局)实施电梯安全筑底行动。(责任单位:县市场监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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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民爆行业安全监管。(责任单位:县经信局、县公安局分 工负责)持续推动变型拖拉机治理,加快老旧农机淘汰升级。 (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强化中学实验室安全管理,严防 校园拥挤踩踏。(责任单位:县教育局)
四、强化依法治安能力 (十六)严格精准安全生产监管执法。持续推进执法信息
化建设,全面推广应用“互联网+执法”系统,依托系统建立 完善安全生产执法考核评价体系,推动执法质量不断提高。持 续深入开展精准执法,从严开展日常监督、专项监督和综合监 督,推动解决执法“宽松软虚”问题。持续强化执法培训,积 极参加省市执法技能“大比武”“大练兵”、知识竞赛等多种形 式的执法能力提升活动,提升执法实战能力,不断提高执法人 员发现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水平。持续深化应急管理综合行政 执法改革,厘清执法权限。县级负有安全监管执法职责部门积 极报送涉及行刑衔接的执法案例。配合做好全省应急管理系统 安全监管执法装备配备使用、日常管理情况大检查工作。(责 任单位:县应急管理局,负有安全监管执法职责的有关部门)
落实安全生产举报奖励工作各项责任,突出做好举报办理“后 半篇”文章,加大举报数据分析应用,强化对举报风险隐患突 出地区行业督查巡查力度,严厉打击事故瞒报谎报迟报行为。
(责任单位:县安委办牵头,县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分工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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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七)持续开展督导和专家指导服务。对非煤矿山重点 企业开展矿山安全督导和动态整治。对危险化学品和有限空间 作业、硝酸铵等重点企业开展专家指导服务。(责任单位:县 应急管理局、县经信局分工负责)积极使用安全生产专家管理 系统,建强专兼职技术检查员队伍,开展专兼职技术检查员选 拔聘用工作。(责任单位:县安委办牵头,县安委会有关成员 单位分工负责)
(十八)加强安全培训、评价机构监管。按照《安全生产 培训机构基本条件》标准,加强师资力量、实训设备配备和设 施建设,配合省市对安全生产培训机构进行一轮全覆盖条件复 核,清退不符合条件机构。按照《应急管理部关于进一步加强 安全评价机构监管的指导意见》,加强安全评价机构监管,提 高安全评价服务质量,推动安全评价机构和从业人员严守安全 底线、法律红线和道德准线。(责任单位:县安委办牵头,县 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分工负责)
五、强化安全生产科技支撑 (十九)加强安全生产科技支撑。持续加大危险化学品重
大危险源、矿山、尾矿库、房屋和市政工程建筑施工、粉尘涉 爆等行业领域安全风险监测预警系统应用。及时更新先进适用 技术装备推广及淘汰落后安全生产工艺技术设备目录,落实在 用设备报废标准。加快推进“小散乱”企业关闭、老旧化工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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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装置改造提升、尾矿库闭库销号等工作。推进智能化标杆矿 山建设。(责任单位:县科技局、县经信局、县住建局、县交 通运输局、县应急管理局分工负责)
(二十)推进城市生命线安全工程二期建设。在城市生命 线安全一期工程基础上,坚持查漏补缺、提标扩面,推进燃气、
桥梁、排水防涝等领域覆盖面。(责任单位:县城管局牵头, 县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分工负责)落实市相关工作部署,推进 安全发展示范城市创建工作。(责任单位:县安委办牵头,县 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分工负责)
(二十一)加强应急救援力量建设。推进县综合应急救援 队伍(南陵县森林防灭火专业消防队)建设,积极争取国家防 灾减灾资金,提升队伍应急救援能力,推进应急救援队伍标准 化规范化。相关安委会成员单位要依托交通、水利、建筑施工 等重点行业领域企业,组建专业应急救援队伍,纳入应急指挥 体系。大力扶持我县社会应急力量建设,建立与专业队伍共训 共练、救援合作机制,形成各司其职、协同作战、共同发展的 多元化应急救援力量体系。(责任单位:县应急管理局牵头, 县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分工负责)
(二十二)参与长三角区域应急协作。根据省市安排,积 极参与三省一市应急管理部门联席会议、工作推进会议,巩固 完善应急管理专题合作组运行机制。积极参与第三届长三角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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际应急减灾和救援博览会,观摩应急救援新装备和指挥平台新 发展,学习先进地区经验,提升我县应急救援能力水平。(责 任单位:县应急管理局牵头,县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分工负责)
六、强化安全生产基层基础 (二十三)夯实应急基层基础。推动落实《关于加强基层
应急管理体系和能力建设的实施意见》,因地制宜、分类施策, 促进镇街完善应急组织体系,明确承担应急管理职能的工作机 构,推动村(社区)设立应急服务站(点),建设“一专多能” 的综合性应急救援队伍。加强基层安全监管执法人员能力培 训,提升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的强烈意愿和能力水平。督促指 导生产经营单位加强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加大安全 投入。引导企业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落实达标企业在减 少检查频次、复产验收优先等方面的激励政策。深入推进安全 生产监测预警系统建设。加快非煤矿山、粉尘涉爆、涉氨制冷、 安全生产举报奖励等信息化系统建设,强化已建系统实战化应 用。(责任单位:县应急管理局牵头,县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 分工负责)
(二十四)持续推进工程治理。深入开展老旧场所消防设 施升级改造、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建设、水库除险加固、应 急逃生出口和消防车通道打通等工程治理行动。(责任单位: 县消防救援大队、县交通运输局、县水务局、县经信局、县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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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委、县住建局分工负责)持续推进公路交通安全设施建设、 落实农村道路“三必上”(警告标志、减速带、路侧护栏)和 “五必上”(警告标志、道路标线、减速带、警示桩、路侧护 栏)及农村平交路口“千灯万带示范工程”。(责任单位:县交 通运输局、县公安局)
(二十五)提升全民安全素质。建立常态化应急科普机制, 用好“案例教育法”,运用省应急管理网络宣传教育平台,发 挥应急广播作用,定期开展预警发布、信息传递和知识普及。 加强企业安全培训,夯实全员岗位责任,定期开展应急疏散演 练,提升一线员工安全意识和应急自救技能。培育公众安全意 识,开展“安全生产月”、消防宣传月、安全宣传咨询日等活 动,加强安全生产普法,广泛开展安全公益宣传和应急科普宣 传,组织开展主题采访活动,因地制宜推进安全宣传“五进” 工作,推动“人人讲安全、个个会应急”。发挥主流媒体作用, 加大重大事故隐患和严重违法行为曝光力度。建立社会参与机 制,动员社会力量参与安全生产工作,强化安全生产责任保险 的事故预防功能,加强安全生产诚信体系建设,加强安全生产 社会监督和新闻舆论监督,广泛发动群众参与风险隐患排查和 治理,营造关爱生命、关注安全的良好社会氛围。持续开展公 路水运建设“平安工程”“平安农机”“安康杯”竞赛、青年安 全生产示范岗、安全文化示范企业等示范创建。(责任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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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委宣传部、县公安局、县司法局、县应急管理局、县融媒体 中心、县消防救援大队、县总工会、团县委分工负责)
附:县安委会负责同志2024年重点工作任务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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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县安委会负责同志 2024 年重点工作任务清单
序号 |
任 务 |
牵头 领导 |
牵头单位 |
协同单位 |
1 |
推动经济开发区、各镇、各有关部门 和单位党委(党组)专题学习习近平 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推进 学习教育全覆盖。 |
强 健 |
县委组织部、 县委宣传部、 县应急管理局 |
县安委会各成 员单位 |
2 |
制定县级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职责 清单”和年度“工作清单”,把履责情况 纳入述职考核、安全生产督察督导及综 合绩效考核评价指标体系。 |
强 健 |
县委组织部、县 考核办、县应急 管理局 |
县安委会有关 成员单位 |
3 |
督促指导上级各类安全生产督察督导问 题整改。 |
强 健 |
县应急管理局 |
县安委会有关 成员单位 |
4 |
动员部署全县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 动,督促县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提升落 实质量。 |
强 健 |
县应急管理局 |
县安委会有关 成员单位 |
5 |
统筹推进、指导发改(粮食和物资储 备、能源<电力、油气长输管线等>)、 财政、国资委、金融、应急管理(非 煤矿山、工贸、危化品和烟花爆竹、 防灾减灾救灾)、卫生健康、消防救 援等分管领域加强安全生产监管、加 大支持配合力度。 |
潘吉平 |
县发改委、县财政局、县应急管 理局、县卫健委、县消防救援大 队、县供电公司等 |
|
6 |
督促落实上级各类安全生产督察督导问 题整改,组织开展安全生产督导。 |
潘吉平 |
县应急管理局 |
县安委会有关 成员单位 |
7 |
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季度“赛马”。 |
潘吉平 |
县应急管理局 |
县安委会有关 成员单位 |
8 |
结合两会和元旦春节、“五一”、国庆等 重大节日,组织开展常态化明查暗访和 指挥调度。 |
潘吉平 |
县应急管理局 |
县安委会有关 成员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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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任 务 |
牵头 领导 |
牵头单位 |
协同单位 |
9 |
定期调度全县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 动,督促相关任务落实;统筹推进、指 导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医院、消防 领域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专项行动。 |
潘吉平 |
县应急管理局、 县卫健委、县消 防救援大队 |
县安委会有关 成员单位 |
10 |
统筹推进、指导公安、司法、文化旅游 体育(广播电视、新闻出版)等分管领 域加强安全生产监管、加大支持配合力 度。 |
彭泽勇 |
县公安局、县司法局、县文旅体局 等 |
|
11 |
充分发挥县道路交通安全工作联席 会议作用,统筹推进道路交通安全百 日攻坚专项整治行动,推动道路交通 领域安全生产。 |
彭泽勇 |
县公安局 |
县 交 通 运 输 局、县公路管 理 服 务 分 中 心、综合执法 第四大队等 |
12 |
加强公共场所人员聚集安全管理,定 期研判重大安全风险,及时研究解决 重大问题。 |
彭泽勇 |
县公安局 |
县安委会有关 成员单位 |
13 |
推进娱乐场所领域安全生产治本攻 坚专项行动。 |
彭泽勇 |
县文旅体局、县消防救援大队等 |
|
14 |
统筹推进、指导科技、经信、市场监管、 数据资源管理、邮政等分管领域加强安 全生产监管、加大支持配合力度。 |
陈娉婷 |
县科技局、经信局、县市场监管局、 县数据资源管理局、县邮政管理局 等 |
|
15 |
推进特种设备领域治本攻坚专项行动, 实施电梯安全筑底行动。 |
陈娉婷 |
县市场监管局 |
|
16 |
统筹推进、指导住建、自然资源和规划 (林业)、重点工程建设管理、城市管 理、通信、燃气等分管领域加强安全生 产监管、加大支持配合力度。 |
陆 明 |
县住建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林业局)、县重点处、县城管局、 县燃气公司等 |
|
17 |
深化城乡自建房、城镇燃气安全整治, 推进城市生命线安全工程二期建设。 |
陆 明 |
县住建局、县城 管局 |
县公安局、县应 急管理局、县消 防救援大队、县 市场监管局等 |
18 |
推进建筑施工、城镇燃气领域安全生产 治本攻坚专项行动。 |
陆 明 |
县住建局 |
|
19 |
统筹推进、指导民政、商贸、供销、生 态环保、总工会等分管领域加强安全生 产监管、加大支持配合力度。 |
何 军 |
县民政局、县商务局、县供销社、 县生态环境分局、县总工会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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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任 务 |
牵头 领导 |
牵头单位 |
协同单位 |
20 |
推进环保设施、民政服务机构领域安全 生产治本攻坚专项行动。 |
何 军 |
县民政局、县生态环境分局 |
|
21 |
统筹推进、指导人社、教育、医保、团 委、妇联、残联等分管领域加强安全生 产监管、加大支持配合力度。 |
俞 悦 |
县人社局、县教育局、县医疗保障 分局、团县委、县妇联、县残联等 |
|
22 |
推进学校领域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专项行 动。 |
俞 悦 |
县教育局、县消防救援大队等 |
|
23 |
充分发挥媒体监督作用,加大安全风险 隐患和典型生产安全事故的曝光力度。 |
俞 悦 |
县委宣传部、县 融媒体中心、县 应急管理局 |
县安委会有关 成员单位 |
|
|
|
县交通运输局、县水务局、县农业 农村局、县征收办、县气象局、县 公路管理服务分中心、县港航管理 (地方海事)分中心、县综合执法 第四大队等 |
|
25 |
推进交通运输领域治本攻坚专项行动。 |
许方震 |
县交通运输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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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公开形式:主动公开)
抄送:县委办,县人大办,县政府办,县政协办。
南陵县应急管理局办公室 2024 年3 月24 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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