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陵县加强和规范事中事后监管实施方案》文字解读

发布时间:2021-07-23 16:19信息来源: 南陵县人民政府阅读次数:编辑:南陵县政务信息中心 字体:【  

一、制定背景

2019年9月6日,国务院印发了《关于加强和规范事中事后监管的指导意见》(国发〔2019〕18号),2019年12月12日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了《安徽省加强和规范事中事后监管计划任务清单的通知》(皖政办〔2019〕30号)、2020年5月19日市政府办公室印发了《芜湖市加强和规范事中事后监管计划任务清单的通知》(芜政办〔2020〕26号),2021年1月22日省政府印发了《安徽省开展“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皖政〔2021〕8号),均提出要深化“放管服”改革,推动营商环境持续优化,加强和规范事中事后监管,以公正监管促进公平竞争,加快打造市场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根据上述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二、总体要求

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安徽重要讲话指示精神,落实监管责任,健全监管规则,创新监管方式,加快构建权责明确、公平公正、公开透明、简约高效的事中事后监管体系,增强事中事后监管措施的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有效性,为创优我县营商环境提供有力支撑。

三、研判和起草过程

本《实施方案》由县市场监管局根据我县实际牵头起草工作,2020年12月25日上午,在县政府5013会议室召开加强和规范事中事后监管工作会议,会上征求各单位意见,2021年1月26日通过易政网发至各单位征求意见,2021年4月25上午在县政府5013会议室召开第二次加强和规范事中事后监管工作会议,县长李新宇对方案提出新的要求。2021年6月7日通过公平竞争审查和司法局合法性审查,6月19日经县十七届人民政府第75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并于7月19日正式发布施行。

四、创新举措

牢固树立新发展理念,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推动监管理念、监管方式全方位深层次转变,坚持放管结合、监管并重,落实监管责任。进一步规范监管事项和职责,创新和完善监管方式,构建协同监管格局。

五、工作目标

(一)构建协同监管格局。

1.加强协同监管。坚持“简约”之道,对市场主体的监管,做到程序和要件等删繁就简、利企便民。实行科学高效监管、协同监管,实现监管成本最优化、效能最大化、对市场主体干扰最小化,营造良好发展环境,增强群众和企业的幸福感、获得感和安全感。加快转变传统监管方式,打破条块分割,打通准入、生产、流通、消费等监管环节,建立健全跨部门、跨区域执法联动响应和协作机制,实现违法线索互联、监管标准互通、处理结果互认。

2.强化市场主体责任。完善企业承诺制度,推动企业依法自治、落实主体责任。建立完善市场主体首负责任制,促使市场主体在安全生产、质量管理、营销宣传、售后服务、诚信纳税等方面加强自我监督、履行法定义务。督促涉及公众健康和安全等领域的企业建立完善内控和风险防范机制,落实专人负责,强化员工安全教育,加强内部安全检查。规范企业信息披露,进一步加强年报公示,推行“自我声明+信用管理”模式,推动企业开展标准自我声明和服务质量公开承诺。

3.发挥协同共治作用。构建市场主体自律、行业协会组织自治、政府监管、社会监督的一体化共治格局。

(二)提升监管规范性和透明度。

1.规范涉企行政检查和处罚。对涉企现场检查事项进行全面梳理论证,通过取消、整合、转为非现场检查等方式,压减重复或不必要的检查事项,着力解决涉企现场检查事项多、频次高、随意检查等问题。清理规范行政处罚事项,对重复处罚、标准不一、上位法已作调整的事项及时进行精简和规范。加强行政执法事项目录管理,从源头上减少不必要的执法事项。

2.全面推进监管执法公开。聚焦行政执法源头、过程、结果等关键环节,严格落实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

3.落实尽职免责、失职问责制度。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和问责制,促进监管执法部门和工作人员履职尽责、廉洁自律、公平公正执法。对忠于职守、履职尽责的,要给予表扬和鼓励;对未履行、不当履行或违法履行监管职责的,严肃追责问责;涉嫌犯罪的,移送有关机关依法处理。

六、主要任务

(一)明确监管主体。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安徽省开展“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和“三定”规定明确的监管职责和监管事项,开展事中事后监管,监管目录清单实行动态管理。

(二)夯实监管责任。各部门加快完善配套工作机制,指导本部门开展事中事后监管,按监管事项目录清单制定事中事后监管措施。

(三)依照规则和标准监管。围绕服务企业发展,根据国家、省制定的统一、透明的监管规则和标准,提升监管有效性,降低遵从和执法成本。结合权责清单,统一梳理监管职责,明确监管主体、监管对象、监管措施、设定依据、处理方式等内容,纳入安徽省“互联网+监管”系统统一管理,并动态调整,提升监管规范化、标准化、高效化水平。

(四)深入推进“互联网+监管”。建立综合监管执法平台,将政府履职过程中形成的行政检查、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等信息以及司法判决、违法失信、抽查抽检等信息进行关联整合,并归集到相关企业名下。构建“双告知、双反馈、双跟踪、双随机、双评估、双公示”综合监管机制。

(五)全面实施“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推行“双随机一公开”为事中事后监管基本手段、以重点监管为补充、以信用监管为基础的新型监管体系统。全面推行部门联合抽查,明确联合抽查事项清单、抽查工作指引,实现“进一次门、查多项事”,根据信用风险等级确定抽查比例和频次,实行差异化监管。

(六)提升信用监管效能。加强部门间信息共享,为跨地区、跨部门协同监管,联合惩戒提供支撑。建立健全信用修复、异议申诉机制;将信用承诺履行情况纳入信用记录,建立企业信用与自然人信用挂钩机制,强化跨行业、跨领域、跨部门失信联合惩戒。

(七)对重点领域实行重点监管。依法依规对重点领域实行重点监管,严格落实生产、经营、使用、检测、监管等环节质量和安全责任。

(八)完善包容审慎监管。按照鼓励创新原则,对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实行包容审慎监管,留足发展空间,同时坚守质量、安全底线和生态环境红线,严禁简单封杀或放任不管。

(九)加强风险监测与防控。积极运用大数据、云计算等现代信息技术,推进“互联网+监管”,建立重点领域、重点产品及消费品、重要生产资料市场的风险评估指标,实施风险防控联动,有效防范区域性、行业性、系统性风险。

(十)依法开展案件查办。加强重点地区、重点行业和特定领域监管。依法惩戒各类严重违法违规行为,加大关系市场秩序、安全和群众切身利益的重点领域执法办案力度。

七、保障措施

(一)为加强和规范事中事后监管,成立南陵县事中事后监管工作领导组。各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本方案,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机构和人员,确保事中事后监管工作稳步推进。

(二)按照“重大改革于法有据”的要求,根据监管工作需要和经济社会发展变化,加快制定相关工作规范,完善监管程序、细化监管流程,为事中事后监管提供健全的法治保障。加强监管执法与司法的衔接,建立市场监管领域责任部门、法院、公安机关、检察机关案情通报机制,完善案件移送标准和程序。

(三)加强基层执法人员事中事后监管能力建设,强化监管执法业务培训力度,大力培养“一专多能”的监管执法人员。加大行政执法资格考试推进力度,提升执法人员业务素质,提高监管技术水平和能力。

(四)增强责任意识、担当意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细化监管措施,落实事中事后监管责任。将方案中明确的任务纳入工作重点,强化督导检查,及时跟踪掌握各项工作进展情况,确保各项任务措施落实到位。对工作推进不力、进度滞后的及时进行通报。

八、解读机关和解读人

解读机关:南陵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解读人:夏木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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