负责人解读:县文物保护中心主任王东明解读《南陵县人民政府关于做好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02-07 11:38信息来源: 南陵县人民政府阅读次数:编辑:南陵县政务信息中心 字体:【  

一、问:为什么要开展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工作?

答:文物普查是重大国情国力调查,是国家文化安全的重要保障,是文物事业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基础性工作。开展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对于全面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文化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文物工作重要论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加快建设市域南部副中心、建设文化强县、打造现代化人文魅力南陵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开展文物普查,有利于全面掌握我县文物资源状况,将符合文物认定标准的普查对象依法认定为不可移动文物,纳入依法保护范畴,形成法定保护清单,为进一步完善不可移动文物资源管理制度,建立文物资源资产动态管理机制,建立健全历史文化遗产资源管理制度打好基础。

开展文物普查,有利于加强文物保护,深入推进文物保护、管理、研究、利用各项工作,妥善处理好保护与发展的关系,构建以不可移动文物资源为核心的城乡历史文化遗产保护体系,延续城乡历史文脉,推进城乡历史文化遗产全面保护、系统保护、整体保护,推动文化强县建设不断迈出坚实步伐,为建设社会主义文化强国和中华民族现代文明作出南陵应有的贡献。

开展文物普查,有利于发挥文物资源独特优势,提高文物研究阐释和展示传播水平,增强全县人民文化遗产保护意识,引导人民群众增强历史自信和文化自信,坚守中华文化立场,讲好南陵文物故事,推动优秀传统文化创造性转化和创新性发展,为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提供重要内容和内在支撑,不断增强实现南陵高质量发展的精神力量。

二、问:何时实施?

答:此次普查从2023年11月开始,到2026年6月结束,分三个阶段进行。普查标准时点为2024年4月30日。

第一阶段(2023年11月至2024年4月)。主要任务是建立普查机构,制定我县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实施方案,参加省、市普查工作培训并组织县级普查工作培训,开展宣传动员等。

第二阶段(2024年5月至2025年5月)。主要任务是按照以县域为基本单元的普查要求,实地开展文物调查。

第三阶段(2025年6月至2026年6月)。主要任务是依法认定、登记并公布县域内不可移动文物,建立全县不可移动文物资源总目录,按要求报送普查成果,配合做好成果公布,及时将重要的不可移动文物核定公布为县级文物保护单位等。

三、问:本次文物普查的范围和内容是什么?

答:对我县范围内已认定、登记的地上、地下、水下的不可移动文物进行复查,同时调查、认定、登记新发现的不可移动文物,重点对传统村落古民居、大遗址、革命文物、工业遗产等进行调查登记。

内容包括:普查对象名称、空间位置、保护级别、文物类别、年代、权属、使用情况、保存状况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