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字解读:关于《南陵县行政执法监督管理办法》的解读

发布时间:2024-05-09 15:44信息来源: 南陵县人民政府阅读次数:编辑:南陵县政务信息中心 字体:【  

一、制定背景

为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健全完善行政执法工作体系,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着力解决我县行政执法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不断提高全县行政执法部门依法履职能力和水平,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及省、市“强化行政执法监督、助推法治政府建设”的要求,制定出台《南陵县行政执法监督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十分必要。

二、总体要求

加强行政执法监督工作,健全市县乡三级行政执法协调监督体系,完善行政执法监督相关工作机制。全面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维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

三、研判和起草过程

本办法由县司法局根据我县实际牵头起草工作,依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芜湖市行政执法监督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形成初稿。4月8日通过易政网征求各镇、县直各单位意见,并根据相关单位及县领导意见进行修改完善。同时通过司法审查,形成终稿。

四、主要内容

《办法》围绕“谁来监督、监督什么、怎么监督、问题处理、责任追究”等问题,共分为6章,29条,包括总则、监督内容、监督的实施、监督处理、法律责任、附则等部分。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一)理顺了监督体制

《办法》第五条规定县人民政府统一领导本行政区域内的行政执法监督工作,司法行政部门承担本级人民政府行政执法监督具体工作。县人民政府工作部门负责本系统的行政执法监督工作。司法所协助县人民政府司法行政部门推进对镇行政执法监督的具体工作。

(二)明确了监督内容

根据行政执法工作实践,参考其他省市已经出台的行政执法监督相关制度,《办法》第二章列举了行政执法监督的主要内容,针对行政执法重要制度落实、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等情况分别予以细化。对于行政执法责任制,列出了事前事项梳理、职权分解、责任确定,事中程序落实,事后评议考核、责任追究各环节,找准监督落脚点。对于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情况,除了“合法性”,也明确要求对于“适当性”予以监督,和新修订《行政处罚法》过罚相当的理念相一致。

(三)规范了监督方式

《办法》第十五条规定,行政执法监督机关开展行政执法监督活动的方式包括行政执法案卷和其他有关材料评查、听取被监督机关有关执法情况的报告等。为保障行政执法监督机关正常开展监督工作,《办法》第二十条细化了监督机关可以采取的具体措施,如要求被监督机关说明,询问有关人员,查阅、复制、调取相关材料,组织实地调查、勘验等,为行政执法监督机关开展调查提供有力保障。

(四)强调了监督队伍

在明确行政执法监督主体的同时,为解决行政执法监督机构不健全、人员力量薄弱等现实问题,《办法》第六条对于监督队伍建设进行单独表述,要求全县行政执法监督机关加强行政执法监督队伍建设,配备与行政执法监督工作相适应的行政执法监督人员。

(五)强化了问题处理

《办法》第四章对于监督程序加以规范,梳理了通知被监督机关、提交书面说明及证据材料、责令改正或终止监督等关键环节,指导行政执法监督机关分类处置。列举制发行政执法督查书、典型案例通报等处理举措,提升行政执法监督工作力度,保障行政执法监督机关有力行使监督职能。

五、保障措施

强化组织领导。依托县委依法治县办,统筹研究、调度推进行政执法和执法监督各项重点工作,强化部门联动。

强化督查考核。推进行政执法监督和法治督查联动,将行政执法监督工作情况纳入法治政府建设考核内容,督促行政执法机关依法履行职责。

六、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全县各镇,县有关单位全面开展行政执法监督工作。

七、解读机关、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解读机关:南陵县司法局法制综合股

解 读 人:李振华

联系电话:0553-6820061

电子邮箱:1833001291@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