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发改委关于县政协十一届三次会议第1005号政协提案办理情况的答复函

发布时间:2024-07-10 17:21信息来源: 南陵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阅读次数:编辑:吕昭文 字体:【  

叶小雪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关于进一步推进户用屋顶光伏健康有序发展的建议》的提案收悉,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我县农村户用屋顶光伏发电快速发展,项目数量众多、区域分散、周边环境复杂、安全生产管理难度大,对此我委不断加强户用光伏的备案管理工作。

一是加大宣传力度。主动走访光伏组件安装发电用户,实地查看安装情况,并采取政策宣传、发放问卷等多种形式普及户用光伏的知识。多次召开光伏企业会议,宣贯省、市、县光伏产业相关政策,了解代理公司经营状况、在陵业务情况及相关打算,做好备案业务指导工作。发动镇村及供电部门“手长腿多”的特点,重点宣传农村自建房安装光伏的优缺点和风险点,普及户用光伏相关专业知识,向农户介绍国家户用光伏鼓励政策和光伏设备安装相关专业知识;

二是强化制度建设。通过深入调查研究,走访光伏组件安装发电用户,实地查看安装情况,了解群众收益情况,同光伏发电代理商逐一会谈,了解代理公司经营状况、在陵业务情况及相关打算和代理光伏业务的经营模式及利润点等方面,编制出台了《南陵县户用光伏发电行业发展调研报告》,全面分析户用光伏行业发展现状。同时为有序发展我县户用光伏产业,支持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根据《关于进一步推进分布式光伏规范有序发展的通知》(皖能源新能〔202333)文件精神,我委202311月出台了《南陵县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建设管理暂行办法》,并适时优化了备案流程。

三是加强安全监管。为规范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备案、建设、运维管理,有序推进分布式光伏发电应用,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我委于20242月出台了《南陵县户用屋顶分布式光伏项目专项清理整治工作实施方案》,成立了屋顶分布式光伏项目专项清理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潘吉平同志担任,我委牵头多个县直部门和乡镇及县供电公司,对我县户用光伏行业开展了综合检查执法工作。

再次感谢您对我县户用屋顶光伏发展的关心和建议,我委将不断做好户用屋顶光伏的管理工作。

 

 

南陵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办理类别: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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