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陵县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实施方案》起草说明
一、起草背景
2024 年 3 月,国务院印发《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行动方案》,实施设备更新、消费品以旧换新、回收循环利用、标准提升四大行动,大力促进先进设备生产应用,推动先进产能比重持续提升,推动高质量耐用消费品更多进入居民生活,畅通资源循环利用链条,大幅提高国民经济循环质量和水平。
2024 年 5 月,省政府和市政府先后印发了《安徽省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行动方案》(皖政秘〔2024〕95 号)和《芜湖市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行动方案》(芜政秘〔2024〕24 号)。根据推动新一轮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工作统一部署,县发改委起草了《南陵县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实施方案(送审稿)》(以下称《实施方案》)。
二、起草及征求意见情况
根据省市有关专题会议精神和县领导指示,我委于 2024年 5 月组织起草工作,主要是结合中央和省、市关于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有关工作部署,结合南陵实际,形成初稿。
三、主要内容
《实施方案》主要包括 6 个部分共 26 条,分别是:第一部分 总体要求到 2027 年,工业、农业、建筑、交通、教育、文旅、医疗等领域设备投资规模较 2023 年有明显增长;重点行业主要用能设备能效基本达到节能水平,环保绩效达到 A 级水平的产能比例大幅提升,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数字化研发设计工具普及率、关键工序数控化率分别超过 90%、75%;报废汽车回收量、二手车交易量、废旧家电回收量较 2023 年大幅增长,再生材料在资源供给中的占比进一步提升。
第二部分 实施重点领域设备更新行动
第一条 推进工业领域设备更新和技术改造。
第二条 推动工业和制造业数字化转型。
第三条 推动分行业分领域节能降碳改造。
第四条 推进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设备更新。
第五条 支持交通运输领域设备更新。
第六条 支持农业机械装备升级。
第七条 推进教育教学设备置换更新。
第八条 推进文化旅游设施更新提升。
第九条 推进医疗设备设施迭代升级。
第三部分 实施消费品以旧换新行动
第十条 开展汽车以旧换新。
第十一条 开展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
第十二条 开展家电产品以旧换新。
第十三条 推动家装消费品换新。
第四部分 实施回收循环利用行动
第十四条 完善废旧产品设备回收网络。
第十五条 支持二手商品流通交易。
第十六条 有序推进再制造和梯次利用。
第十七条 推动资源高水平再生利用。
第五部分 实施标准提升行动
第十八条 加快推进能耗、排放、技术标准实施。
第十九条 强化产品技术标准提升。
第二十条 加强资源循环利用标准供给。
第六部分 强化政策保障
第二十一条 加大设备更新财政支持力度。
第二十二条 加大消费品以旧换新财政支持力度。
第二十三条 落实税收支持政策。
第二十四条 优化金融支持。
第二十五条 加强要素保障。
第二十六条 强化创新支撑。
附件《南陵县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2024 年重点工作》,主要是根据市级工作统一部署,提出我县年度重点落实任务。
四、发文及有关工作建议
本文件经县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后,建议以县政府名义印发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