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动回应)南陵县80周岁以上老年人意外伤害保险政策解答
为增强高龄老年群体抵御风险的能力,营造尊老敬老的良好社会氛围,充分发挥保险的社会管理功能,满足老年人口日益增长的风险保障和养老服务需求,南陵县民政局为本县年满80周岁以上老年人向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芜湖分公司投保了意外伤害保险。80周岁以上老年人意外伤害保险的相关情况如下:
一、享受人群
南陵县民政局为南陵县户籍且年满80周岁(含)以上老年人进行无记名式投保,无需老年人或家属参保。所需保费已由政府全额出资统一支付,无需老年人个人支付。
二、保障范围
被保险人在下列范围内发生的非第三方责任的意外伤害:
1.各类博物馆(院)、美术、科技和纪念场馆,烈士纪念建筑物,名人故居,公共图书馆等公益性文化设施;
2.为老年人提供优惠的公共体育场馆;
3.各级文化馆(站、宫、活动中心),社区服务中心和老年活动中心(室),老年学习培训场所;
4. 各类公园、风景名胜等旅游景区;
5. 各类农贸市场、超市、宾馆、饭店等营业性服务场所;
6. 社区、村、学校、小区内、小区周围广场、道路等居所之外的日常活 动空间;
7. 居所、庭院内发生的火灾、触电、煤气中毒、意外坠楼。
三、除外责任。
被保险人因下列原因导致的意外伤害,保险机构不承担赔偿责任:
1.被保险人打架斗殴、酒后闹事、故意犯罪或抗拒执法造成的伤害;
2.被保险人参加营利性商业机构组织的各类商业活动造成的伤害;
3.被保险人在居所、庭院内发生的除火灾、触电、煤气中毒和意外坠楼 四种情形外的其他伤害;
4.被保险人自杀或自伤、自残,但被保险人无民事行为能力的除外;
5.各类养老机构、区域性居家养老服务中心、老年护理照料中心和居家 养老服务站(点);
6.公共交通工具内部;
7.工伤,交通事故;
8.对无外伤且无法提供医院诊断证明或其他权威机构证明属于意外伤害的死亡。
四、保险责任及赔偿标准
注:意外伤害是指遭受外来的、突发的、非本意的、非疾病的客观事件直接致使身体受到的伤害。
老年人突发性的猝死及发生的医疗费用不属于意外伤害保障责任范围。猝死:指由潜在疾病、身体机能障碍或其他非外来性原因所导致的、在出现急性症状后发生的突然死亡。
五、理赔材料
(一)门诊理赔所需资料:
1.门诊病历本;
2.发票(如有多张发票,每张发票日期需和病历本日期一致);
3.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
4.银行卡复印件(须为出险人本人银行卡,工农中建邮可转账的卡或社保卡)。
(二)住院理赔所需资料:
1.出院小结;
2.发票(如是复印件需盖章);
3.费用清单(如是复印件需盖章);
4.结算单(结算单为原件并盖章);
5.病案(费用在10000元以上需提供医院病案档案一套);
6.身份证复印件(正反两面);
7.银行卡复印件(须为出险人本人银行卡,工农中建邮政可转账的卡或社保卡);
8.如果是转院诊治,每个医院上述资料都须齐全。
(三)意外身故所需资料:
1.意外死亡证明(如交通事故认定书、附调解协议书,医院意外死亡证明,司法机构意外死亡证明);
2.火化收据,收据注销证明,死亡证明(三样需提供二样,且必须有一样是原件。);
3.出险人身份证复印件(正反两面)、受益人身份证复印件(正反两面)、受益人银行卡(工农中建邮政可转账的卡或社保卡,如外省只能为工行,农行);
4.亲属关系证明(出险人与受益人的关系证明,如户口本等。);
5.如先住院再身故则需要提供住院理赔的材料。
六、理赔方式
发生以上保障范围内的意外伤害,可联系南陵县中国人寿服务电话:6823143,说明80周岁以上老年人意外伤害保险项目报案。或直接前往当地村委会递交材料,保险公司定期到村收集材料进行理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