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南陵县建设国家儿童友好城市行动计划(2024-2025年)》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08-04 08:29信息来源: 南陵县人民政府阅读次数:编辑:南陵县政务信息中心 字体:【  

各镇,县直及驻陵有关单位:

现将《南陵县建设国家儿童友好城市行动计划(2024-2025年)》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2024年7月2日



南陵县建设国家儿童友好城市行动计划

(2024-2025年)

为认真贯彻落实全市妇女儿童工作会议暨建设国家儿童友好城市工作动员部署会精神,根据《芜湖市建设国家儿童友好城市行动计划(2024-2025年)》(芜儿童友好办〔2024〕1 号),结合我县实际,聚焦“社会政策”“公共服务”“权利保障”“成长空间”“发展环境”“儿童产业”“数字生态”七大友好工程层面,制定本行动计划。

一、儿童友好政策引领工程

推进社会政策友好,加强儿童工作“一盘棋”意识和统筹规划,构建系统完备的儿童友好政策制度体系。深化制度创新,发挥引领作用,充分考虑儿童利益与需求,推动儿童友好理念融入经济社会发展和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全过程、融入政策制定和实施全过程。

(一)制度深化行动

1.完善儿童友好政策设计。以《南陵县儿童发展规划(2021-2030年)》为基础,各级各部门制定出台相关领域支持政策举措,构建形成南陵县儿童友好城市建设“1+N”政策体系。在制定政策和配置公共资源方面,将促进儿童发展放在更加优先的位置,实施更加积极的儿童发展政策。

责任单位:县发展改革委、县政府妇儿工委办

配合单位:各成员单位,各镇

(二)共建共享行动

2.儿童友好城市建设。推进儿童友好理念融入国土空间规划,城市规划建设体现儿童视角。以儿童利益和权益为中心推进城市建设和老旧小区改造工作,配备足量、优质、独立、便利的儿童活动场地,推进城市建设满足儿童需求。

责任单位:县自规局、县住建局,各镇

3.推动儿童参与社区治理。探索建立儿童参与社会公共事务的长效机制,全面保障儿童在社会生活、社区发展、家庭事务中的知情权、表达权和参与权。探索培育以儿童为主体的儿童议事会、儿童观察团,参与儿童事务的决策过程,实现儿童参与共治共建共享的社会治理新格局。

责任单位:县委社工部、县妇联,各镇

4.凝聚社会力量参与儿童发展。积极培育提供儿童服务的社会企业、社会组织和志愿服务组织。加强儿童友好专业队伍、人才建设。支持慈善组织开展儿童福利慈善活动。持续打造“鲁冰花”儿童青少年心理健康关爱项目,推进鲁冰花小屋建设,常态化开展鲁冰花小屋志愿服务活动。推动用人单位开展职工子女假期托管、托育服务,积极培育女工家园品牌。持续开展多种形式的职工子女关爱活动。

责任单位:县民政局、县妇联、团县委、县总工会

配合单位:各镇

二、儿童友好服务提升工程

推进公共服务友好,致力于提升托育、教育、健康医疗等“硬设施”品质和“软服务”水平,竭力满足广大儿童及其家庭多样化、多层次服务需求。

(三)健康保障行动

5.提高优生优育保健服务水平。落实婚前、孕前、孕产期保健和儿童早期发展服务。加大出生缺陷综合防治、补全儿童急救体系、促进母乳喂养行动、规范化建设儿童保健门诊,扎实开展 0—6 岁儿童健康管理工作。持续推进全县预防接种门诊规范化、信息化建设,加快预防接种门诊升级改造全面提升预防接种门诊软硬件环境和服务质量。到2025年,县域内至少拥有1 个危重孕产妇救治中心和 1 个危重新生儿救治中心。新生儿访视率保持在 90%以上。新生儿、婴儿和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分别控制在3‰、4‰和5‰以下。7岁以下儿童健康管理率保持在90%以上。适龄儿童免疫规划疫苗接种率保持在90%以上。

责任单位:县卫健委

配合单位:各镇

6.提高儿童健康素养水平。开展暖民心之“健康口腔行动”,组织实施儿童口腔疾病综合干预项目。开展暖民心之“儿童青少年眼健康”行动,降低儿童青少年新发近视率。严格落实“每天一节体育课”,加强儿童体质监测,保证儿童充足睡眠时间。到2025年,12岁儿童龋患率控制在25%以内,儿童眼保健和视力检查覆盖率达100%,儿童青少年近视率降至53.5%以下。中小学生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达标优良率达到50%以上,儿童青少年超重率和肥胖率年均增幅在基线基础上下降。

责任单位:县卫健委、县教育局

配合单位:各镇

7.改善儿童营养膳食水平。关注生命早期1000天营养,开展孕前和孕产期营养与膳食评价指导。研究制定婴幼儿科学喂养策略,宣传引导合理辅食喂养。完善母乳喂养保障制度,改善母乳喂养环境。全面实施儿童营养改善项目,加强健康饮食家庭教育、食育教育,引导科学均衡饮食、吃动平衡,预防和控制儿童超重和肥胖。到2025年,6个月内婴儿纯母乳喂养率保持在60%以上,5岁以下儿童贫血率、生长迟缓率控制在 10%、2%以下。

责任单位:县卫健委

配合单位:各镇

8.提升儿童心理健康水平。构建儿童心理健康教育、咨询服务、评估治疗、危机干预和心理援助公共服务网络。中小学校开足开好心理健康教育课程,配备心理辅导室,为儿童开展心理问题筛查、咨询、辅导和干预。积极开展生命教育和挫折教育,提升儿童自我情绪调适能力。建设市县校三级儿童青少年心理咨询服务热线系统。实施“双一百”工程,到2030年,中小学校心理辅导室覆盖率100%,中小学校、幼儿园专(兼)职心理教师覆盖率100%,建设10所市级心理健康教育特色学校。鼓励专业社会工作者面向儿童及其监护人提供心理健康服务。

责任单位:县教育局

配合单位:县卫健委、县委社工部、县妇联,各镇

9.加强儿童优质医疗服务网络建设。以加快建设南陵县医院、籍山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儿科为重点,均衡布局优质儿科医疗资源。开展医院适儿化改造,建立儿童就医便捷通道,优化提升儿科住院病房和医院室内外的儿童候诊环境。加强儿童、妇幼等相关医学专业人才的培养和人才梯队建设,增加儿科执业(助理)医生和床位供给。到2025年,每千名儿童拥有儿科执业(助理)医师数达到1.12人、儿科床位增至3.17张。每所乡镇医院、社区服务中心至少配备1名提供规范儿童基本医疗服务的全科医生,至少配备1名专业从事儿童保健的医生。

责任单位:县卫健委

配合单位:县财政局,各镇

(四)教育发展行动

10.发展普惠托育服务。大力发展普惠优先、形式多样的托育服务,拓展供应渠道。探索建立财税支持政策,通过专项补贴、以奖代补等形式,促进行业规模化、可持续、高质量发展。到2025年,全县累计0-3岁婴幼儿托位数达到3068个,每千常住人口拥有3岁以下婴幼儿托位达到5.6个,建成1家公建民营模式的普惠性托育机构。实现婴幼儿照护服务设施社区全覆盖。推行“医育结合”模式。

责任单位:县卫健委

配合单位:各镇

11.普及普惠学前教育。落实“十四五”学前教育发展提升行动计划,完善普惠性学前教育保障机制。巩固普惠性幼儿园覆盖率、提高公办幼儿园在园幼儿占比、解决“入园难”问题。优化学前教育管理体制,落实政府投入为主、家庭合理分担、其他多渠道筹措经费的机制。到2025年,全县学前三年毛入园率保持在98%以上,普惠性幼儿园覆盖率保持在90%以上,公办园在园幼儿占比保持在70%以上。

责任单位:县教育局

配合单位:各镇

12.优质均衡发展基础教育。完善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制度,精准做好控辍保学,保障流动儿童平等接受教育权利。实施义务教育优质资源扩容,积极推动集团化办学。推动普通高中多样化特色发展。到2025年,全县九年义务教育巩固率保持在100%,高中阶段毛入学率保持在98%以上。进一步完善覆盖学前教育、义务教育和高中职教育全学段的县域学生资助体系,健全应助尽助机制,提升精准资助水平。

责任单位:县教育局

配合单位:各镇

13.推进落实“双减”政策。全面实施“放心午餐”、“安心午休”、“爱心托管”教育服务改革“三心”工程。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推进基础教育综合改革,强化学校教育主阵地作用,全面压减作业总量和时长,提升学校课后服务水平,推动城乡义务教育学校课后服务全覆盖。深化校外培训机构治理,全面规范校外培训行为,构建教育良好生态。形成校内外协同育人的良好局面,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健康成长。到2025年,“双减”工作成效显著,人民群众教育满意度明显提升。

责任单位:县教育局

配合单位:各镇

14.多元建设特殊教育资源。实施南陵特殊教育提升计划,促进教育与康复相结合。健全科学评估认定机制,推进融合教育,坚持以随班就读为主体,以特殊教育学校为骨干,以送教上门和远程教育为补充,适宜安置每一名具备受教育能力的适龄残疾儿童。到2025年,适龄残疾儿童义务教育入学率达到98%。

责任单位:县教育局、县残联

配合单位:各镇

15.建设儿童友好校园。加强校风、教风、学风建设,构建尊师爱生的师生关系和团结友爱的同学关系。美化校园环境,优化学生学习、生活条件。保障学生参与学校事务的权利,尊重学生个人隐私,强化学生隐私权保护。培育丰富积极向上、健康文明的校园文化。通过对现有教学设施进行适儿化改造、营造安全的校内与校园周边环境、试行校内公共活动设施假期责任单位制度等措施,积极建设儿童友好学校。

责任单位:县教育局

配合单位:县公安局、县住建局,各镇

三、儿童友好权利保障工程

推进权利保障友好,扎实推动儿童福利事业发展,进一步健全普惠型儿童福利体系,加强困境儿童分类保障、精准施策,“不让一个孩子掉队”,让每个孩子都能感受到南陵的温暖与关怀。

(五)福利提升行动

16.加强儿童医疗保障体系。强化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医疗救助三重保障功能。实行“新生儿”落地参保,出生90天内参保缴费的,自出生之日起享受医保待遇;落实困境儿童医疗保障政策,对特困人员、低保对象等符合医疗救助条件的困境儿童实施资助参保和医疗费用救助,依法保障儿童医疗保障权益。

责任单位:医保分局

配合单位:各镇

17.完善孤弃儿童福利保障制度。落实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保障政策,及时足额按标准发放基本生活费,符合条件的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及时纳入“助学工程”,助学资金纳入地方福彩公益金予以保障。全力保障孤残儿童基本生活、基本教育、基本医疗。完善孤弃儿童关爱服务体系,落实相关福利政策,开展家庭走访、关心关爱、监护支持等工作,促进孤弃儿童身心健康成长,提升社会融合水平。完善孤弃儿童安置渠道,规范开展收养能力评估,建立收养状况回访监督制度。到2025年,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成长环境更为改善,生活更有保障。

责任单位:县民政局

配合单位:县财政局、团县委、县妇联、县残联,各镇

18.健全困境儿童分类保障制度。健全困境儿童的发现报告、应急处置、评估帮扶和监护干预、分类保障机制,采取“数据+”的方式,健全完善困境儿童信息库,落实“一人一档”制度。加强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护,加强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完善流动儿童服务机制。完善困境儿童保障标准动态增长机制,足额保障困境儿童有关财政补贴资金。到2025年,困境儿童应保尽保率达到100%。全县能履行未成年人救助保护责任的平台覆盖率达到 100%。儿童福利工作人员培训率达100%。

责任单位:县民政局、县财政局

配合单位:县卫健委、团县委、县妇联、县残联,各镇

19.提升残疾儿童康复救助服务。推进0-6岁儿童残疾筛查,建立儿童残疾筛诊疗康复一体化建设。落实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制度,增加康复服务供给,提升残疾儿童康复服务质量。到2025年,保持评估确有基本型辅助器具需求的残疾儿童适配服务比例100%,经诊断评估确有康复服务适应指征的残疾儿童康复服务比例100%。

责任单位:县残联

配合单位:县民政局、县卫健委,各镇

(六)公益护童行动

20.提高儿童慈善事业水平。持续开展“99公益日”活动,筹集善款用于关爱慰问困难妇女儿童及其家庭。积极开展未成年人关爱公益创投项目,以政策支持、经费保障鼓励社会组织参与提供儿童公益服务。积极开展“少年儿童心向党”、“家庭教育直通车”等关爱公益活动,切实呵护少年儿童成长。到2025年,全县组织开展儿童相关公益项目4个。形成“人人可公益,全民‘益’起来”的社会氛围。

责任单位:县民政局、县妇联,各镇

四、儿童友好空间建设工程

推进成长空间友好,要让儿童友好理念全面融入“城市、街区、社区”多层级儿童友好空间体系建设,推进城市公共空间和公共服务设施适儿化改造,有效增补儿童校外活动场所和游憩设施,让孩子们在城市可以“走出来、跑起来、笑开来”。

(七)空间建设行动

21.建设儿童友好社区,打造家门口的“童趣圈”。结合儿童日常活动、上下学出行范围,聚焦儿童学习、交往、游戏等成长需要,依托社区空间,配套完整儿童服务设施,改造全龄包容、特色趣味的儿童活动场地,提供适龄儿童步行路径和探索空间,构建儿童可独立安全活动的“15分钟社区儿童生活圈”。立足社区,为儿童提供文体活动和阅读娱乐场所,因地制宜地提供教育培训、维权关爱、早期发展等服务项目,满足儿童多样化需求。到2025年,全县建成2个以上儿童友好社区。

责任单位:县委社工部、县妇联、县政府妇儿工委成员单位,各镇

22.建设儿童友好出行环境,保障道路上的“安全网”。完善慢行交通体系,加强人行道、自行车道适儿化改造,优化校园周边道路空间,通过设置独立儿童步行空间、划定爱心斑马线、设置限速和警示等交通标志、安装道路监控摄像头、实行禁鸣管理、设置人行过街横道、增加道路稳静化措施等方式,保障儿童出行安全。加强非机动车停车设施建设,施划非机动车停放区,加强非机动车管理,采取“教育+劝导”的方式,规范校园周边非机动车停放,设置校园“护学岗”,打造儿童友好上下学路径。到2025年,慢行交通体系将占出行比例约为55%。

责任单位:县公安局、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各镇

23.建设儿童友好公共场所,试点城市中的“加油站”。加强城市书房、文化场馆、体育场所、商场、影院、公交车站、学校、医院、公园等各类公共服务设施和场地适儿化改造。加强口袋体育公园儿童设施布局,完善小区儿童户外体育设施配建,构建儿童友好型的公共体育运动空间。增补母婴室、第三卫生间等必备功能空间。到2025年,全县建设儿童友好城市阅读空间3个,儿童友好型公共体育空间3个。

责任单位:县文旅体局、县卫健委、县财政局

配合单位:生态环境分局、县科技局、县交通运输局,各镇

24.建设儿童友好公园绿地,乐享街角边的“游乐园”。发挥南陵自然条件优势,在公园广场改造、口袋公园“芜小园”建设中,因地制宜为不同年龄段儿童增加儿童互动设施和活动空间,升级改造儿童游乐设施、扩充儿童游戏场地,设置儿童主题健身步道、游戏区域和游憩设施,提供给儿童体验自然、交流沟通、享受游戏、激发创意的户外活动空间,让口袋公园成为家门口的儿童公园、运动乐园。到2025年,全县新建、改造儿童友好公园2个。

责任单位: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各镇

(八)文化引领行动

25.推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开展爱国主义教育活动,引导广大青少年“扣好人生第一粒扣子”。以各级各类学校、新时代文明实践阵地、爱国主义教育基地为载体,开展“强国复兴有我”“少年儿童心向党”等主题教育实践活动。组织学习参观南陵县革命历史陈列馆、新四军土塘军部陈列馆等红色教育基地,引导广大青少年厚植爱党爱国情怀,打好人生精神底色。

责任单位:县教育局、县委宣传部(文明办)

配合单位:各镇

26.丰富未成年人课外活动。积极开展丰富多彩的公益性艺术培训、亲子阅读活动、文化艺术讲座、少儿书画展览、少儿文艺演出等儿童课外活动,持续推进“南陵二十四”文化品牌,常态化开展二十四节气、农事节庆、民俗文化等展演展示活动,构筑健康向上的儿童文化环境。

责任单位:县文旅体局,各镇

27.弘扬南陵优秀传统文化。充分结合非物质文化遗产传习基地建设与“戏曲进校园”“乡村学校少年宫”等工作,有针对性地打造一批非遗特色校园示范点,例如在籍山镇建设南陵目连戏非遗教学示范点、何湾镇建设丫山藕糖制作技艺、大王冲佛香制作技艺非遗教学示范点等,拓展学生学习传承非物质文化遗产等德育创新项目;充分鼓励我县非遗代表性传承人积极开展面向少年儿童的传习授艺活动,制定好授课计划,准备完善相关教学材料,定期进校园开展非遗知识讲座、非遗技艺传授等工作,同时配合做好非遗宣传推广活动,激发少年儿童对于非遗传承的兴趣感体验感,培养一批小小非遗传承人。

责任单位:县文旅体局,各镇

五、儿童友好环境营造工程

推进发展环境友好,在注重硬件设施的同时,加强家庭、学校、社会、政府、司法机关对儿童的保护,形成和睦幸福的家庭环境、积极向上的人文环境、健康有序的网络环境、开放包容的社会环境,满足儿童多元文化精神。

(九)家教指导行动

28.完善家庭科学育儿指导服务体系。开展集教育、抚养、保健于一体的家庭育儿指导服务,依托各级妇幼保健机构、托育机构等,通过入户指导、亲子活动、家长课堂等形式,为不同年龄段儿童家长提供涵盖良好健康、充足营养、回应性照护、早期学习、安全保障等多维度的儿童早期发展综合服务,不断提升育儿指导的针对性、实效性。到2025年,至少建设1个家庭科学育儿指导中心。

责任单位:县卫健委、县妇联

配合单位:各镇

29.推进家庭家教家风建设工程。深入实施“家家幸福安康工程”,持续开展“送法进万家·家风润心田”活动,推动寻找“最美家庭”、“最美庭院”。推进家庭家教家风建设工程。持续开展“家校共育 同心筑梦”宣讲进校园活动,构建学校家庭社会协同育人体系。推进各级各类家长学校、家长课堂规范化建设,引导家庭培育和传承良好家风,不断提升新时代家庭教育指导服务水平。到2025年,实现全县家长学校100%全覆盖。家庭教育指导服务常态化、多样化开展。

责任单位:县妇联、县教育局,各镇

(十)环境护航行动

30.建设宜居的绿色生态环境。以创建“两山”实践创新基地为引领,加快推进发展方式绿色转型,协同推进减污降碳扩绿增长,形成“点绿成金、化青为银”两山转化实践样本,力争2024年成功创建全国“两山”实践创新基地,深入推进美丽南陵建设,提升生态环境质量效能,为儿童构筑绿色生态屏障。到2025年,地表水优于Ⅲ类水体比例稳定在100%,全面消除劣V类水体,细颗粒物(PM2.5)平均浓度控制在34微克/立方米以下,森林覆盖率不低于33.2%。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率达到省、市考核要求,生态环境治理体系更加完善,生态系统质量和稳定性持续提升。

责任单位:生态环境分局、县住建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配合单位:各镇

31.营造良好的法律保护环境。健全完善南陵县未成年人保护地方法规政策体系,严格未成年人保护领域执法,全面落实未成年人保护责任。预防和依法严惩性侵害儿童违法犯罪行为,加大《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实施力度,及时为未成年被害人提供心理疏导、医疗救治和临时庇护。加强法治宣传和教育,开展系列法治教育“进校园”“进社区”“进家庭”等活动,提升全社会保护儿童权利的意识和能力。高压严打拐卖儿童等犯罪,完善落实预防、打击、救助、康复为一体的反拐工作长效机制。开展儿童权利保护法制宣传教育,实施青少年毒品预防教育工程。建立家事纠纷综合协调、专业化解机制,聚焦妇女、儿童权益保护,制发家庭教育指导令和家庭教育责任告知书,促进家庭和谐幸福。

责任单位:县公安局、县法院、县检察院

配合单位:各镇

32.织密儿童学习生活安全网。维护儿童校园安全。开展中小学生安全教育日活动,推进“平安校园”专项行动,督促校园落实安全防范国标要求。强化儿童产品安全监管。定期开展监督检查,深入开展专项整治,守护儿童用餐、用药、用品等安全质量。儿童暴力事件零容忍。有效落实儿童监护制度,健全各级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平台,落实儿童暴力伤害发现、报告、干预机制。建立完善侵害未成年人违法犯罪信息库,实施从业禁止和入职查询制度。防止校园欺凌。开展防治学生欺凌的教育和培训,健全校园欺凌早期预警、事中处理、事后干预等工作机制。预防儿童意外伤害。加强儿童防灾、减灾安全教育及应急演练,健全儿童交通、溺水、跌落、烧烫伤、中毒等重点易发意外事故预防和处置机制。加强儿童伤害救助。广泛宣传儿童紧急救援知识,完善公共场所急救设施配备,加强康复机构能力建设。为遭受意外、暴力伤害和非法侵害的儿童提供危机干预和心理援助。到2025年,儿童伤害死亡率以2020年为基数下降20%。预防和制止针对儿童一切形式的虐待和暴力行为,预防和有效处置校园欺凌行为。

责任单位:县公安局、县教育局

配合单位:县应急管理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卫健委,各镇

33.净化儿童安全网络环境。提升儿童及其监护人数字素养,引导儿童合理使用互联网,自觉抵制网络不良信息和不法行为,防止儿童沉迷网络。营造安全清朗的网络空间。加强网络环境保护,聚焦网络直播、网络游戏等儿童上网重点环节和应用,及时发现处置危害儿童身心健康的不良信息,严厉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利用青少年网络文明素养基地,开展网络文明素养提升教育引导。

责任单位:县委宣传部(网信办)、县公安局,各镇

34.积极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开展未成年人法治宣传教育。完善学校、家庭、社会共同参与的未成年人法治教育工作机制,扎实推进少年儿童法治教育实践基地、法治资源建设和网络平台教育,多样化开展法治教育和法治实践活动,切实提高未成年人法治素养。落实未成年人违法犯罪分级干预制度。及时发现、制止、管教、处理未成年人不良行为和未达刑事责任年龄未成年人危害他人及社会的行为。对涉罪未成年人坚持“教育、感化、挽救”方针,依法惩戒和精准帮教相结合,从高危未成年人信息化、社会化和网格化预防帮教入手,及时发现、制止未成年人不良行为和严重不良行为,预防重新犯罪。

责任单位:县民政局、县教育局、团县委、县司法局、县法院、县检察院、县教育局、县委政法委

配合单位:各镇

(十一)友好宣传行动

35.开展儿童友好城市主题立体化宣传活动。加强儿童友好标志宣传与应用。制作南陵县儿童友好城市宣传手册、宣传海报、公益广告,并在全县公众场所宣传展示。利用广播电台、电视、网络等各类媒体广泛宣传儿童友好城市建设成果,定期组织开展艺术展览展演、儿童读书会、儿童义集等主题活动,让儿童成为城市小主人;结合“六一”儿童节、世界儿童日活动,进一步宣传儿童友好理念。

责任单位:县政府妇儿工委办

配合单位:县政府妇儿工委成员单位,县融媒体中心,各镇

36.开展儿童文化交流活动。积极参与丰富多彩的跨区域儿童文化流活动,拓宽少年儿童视野,提高南陵对外影响力。积极争取参加芜湖市举办的国际儿童文化交流活动。

责任单位:县妇联、县政府办(外事办)、县教育局

配合单位:各镇

六、儿童友好产业培育工程

推进产业培育友好,聚集文旅、商业、科创等资源优势,为广大儿童提供更多高品质服务体验,推动经济社会发展成果最大程度赋能儿童成长成才。

(十二)产业引领行动

37.发展“文化系列”儿童友好旅游产业。突出儿童亲子休闲文化主题,推进沉浸式农耕文化、红色教育、劳动实践、户外运动、自然科学实践、传统文化教育等研学体验项目。进一步扩大李家发烈士纪念馆、霭里和美乡村、大埔欢乐世界等地方影响力,并谋划实施好大浦音乐烟花嘉年华、奎湖汽车主题旅游度假区、团结湖快递物流文创产业基地、弋江徽商文化水道、东山景区、“带着课本游南陵”文旅线路等备受关注的活动和项目,促进儿童文旅产业提档升级。

责任单位:县文旅体局、县教育局,各镇

38.配合发展“动漫芜湖”儿童题材朝阳产业。配合设计、创作适合儿童、便于网络传播的动漫作品。配合本市动漫龙头企业,实施周边产品开发,为儿童提供优质文化产品。设计、创作出适合儿童题材的动画作品,接续《红色南陵》系列动画片后打造更多具有南陵地方特色的优质儿童文化产品。

责任单位:县委宣传部、县文旅体局

配合单位:各镇

39.发展“健康主旨”儿童适宜食品产业。聚焦食品制造领域,加快传统食品向绿色、健康食品升级,发展儿童适宜类产品,积极培育具有市场竞争力的健康食品企业和高端产品。以天然绿色、环保安全为方向,重点开发具有特色的儿童健康食品。

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

配合单位:各镇

40.壮大儿童友好型产业人才队伍。深化产教融合人才培养改革理念,积极与县内企业对接,申报省级产教融合型企业,充分发挥芜湖职业技术学院现代物流智造学院效用,加快南陵县公共实训基地项目建设,创建高品质产教融合实训基地。根据《南陵县“春谷杏坛”教育人才引育实施办法》,组织开展公开引进优秀教育人才和高层次紧缺学科教育人才工作。整合社会资源,培育发展儿童专业服务组织。积极对接皖南医学院、安徽工程大学等高校,鼓励布局相关专业,为儿童友好型产业人才培养奠定基础。

责任单位:县发改委、县教育局、县民政局、团县委

配合单位:各镇

七、儿童友好数字赋能工程

推进数字赋能友好,在全面推进城市数字化转型进程中重视儿童需求,促进教育、儿童医疗、儿童福利等数字化智能化发展,以大数据助力儿童成长,为儿童营造更加丰富、更为安全的数字成长环境。

(十三)数字赋能行动

41.深化“城市大脑”生态体系建设。建立城市大脑生态体系常态化运营机制,支撑成员单位儿童事业发展数据交换共享和场景应用创新,促进儿童友好城市建设智慧化、数字决策精准化。

责任单位:县数据资源管理局

配合单位:各成员单位,各镇

42.推动儿童工作数字化转型。聚焦儿童及家庭常态化服务需求,打造智慧服务生态。优化办事流程,积极推进义务教育阶段儿童入学事项网上办理。推进儿童事项“掌上办”、“指尖办”,优化办事流程,推进落实儿童出生、入园入学等事项“一站式”服务和全程网办。

责任单位:县数据资源管理局、县教育局、县卫健委

配合单位:各镇

43.创新儿童友好数字化应用场景。利用县政务云,推动教育、医疗、社会救助、科技创新、文体服务、家庭教育等加入数字化提升行动。到2025年,公办中小学智慧校园覆盖率达到100%,全面提升教师、学生信息素养。推动县属医疗机构高水平智慧医院建设,实现数据驱动医院高质量发展。试点智慧文旅建设、智能健康监测、公园智慧游、智能化操场等体育设施、数字化科技体验等建设。

责任单位:县数据资源管理局、县教育局、县卫健委、县文旅体育局

配合单位:各镇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坚持党对儿童工作的全面领导,发挥南陵县政府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统筹协调作用,构建党政统筹、部门联动、区域协同、社会参与共建的工作格局,建立健全多领域、多部门协作机制。妇儿工委办公室负责统筹推进行动计划实施,各成员单位根据部门职责,细化具体实施方案,确保各项工作按时按序、高质量开展。

(二)强化资金保障。加强对儿童事业的财政预算,加大对儿童事业投入,财政部门要按规定做好儿童友好城市建设资金保障工作。鼓励和引导社会资本、社会力量共同参与儿童友好城市建设,为促进儿童优先发展提供保障。

(三)加强宣传引导。创新宣传模式,将儿童友好理念、建设成效纳入全县宣传重点工作,借助多形式宣传载体,全方位、立体化开展儿童友好城市公益广告宣传,把儿童友好理念向全社会推广,提高儿童友好城市建设的知晓度、参与度和感知度,营造建设儿童友好城市的良好氛围。

为认真贯彻落实全市妇女儿童工作会议暨建设国家儿童友好城市工作动员部署会精神,根据《芜湖市建设国家儿童友好城市行动计划(2024-2025年)》(芜儿童友好办〔2024〕1 号),结合我县实际,聚焦“社会政策”“公共服务”“权利保障”“成长空间”“发展环境”“儿童产业”“数字生态”七大友好工程层面,制定本行动计划。

一、儿童友好政策引领工程

推进社会政策友好,加强儿童工作“一盘棋”意识和统筹规划,构建系统完备的儿童友好政策制度体系。深化制度创新,发挥引领作用,充分考虑儿童利益与需求,推动儿童友好理念融入经济社会发展和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全过程、融入政策制定和实施全过程。

(一)制度深化行动

1.完善儿童友好政策设计。以《南陵县儿童发展规划(2021-2030年)》为基础,各级各部门制定出台相关领域支持政策举措,构建形成南陵县儿童友好城市建设“1+N”政策体系。在制定政策和配置公共资源方面,将促进儿童发展放在更加优先的位置,实施更加积极的儿童发展政策。

责任单位:县发展改革委、县政府妇儿工委办

配合单位:各成员单位,各镇

(二)共建共享行动

2.儿童友好城市建设。推进儿童友好理念融入国土空间规划,城市规划建设体现儿童视角。以儿童利益和权益为中心推进城市建设和老旧小区改造工作,配备足量、优质、独立、便利的儿童活动场地,推进城市建设满足儿童需求。

责任单位:县自规局、县住建局,各镇

3.推动儿童参与社区治理。探索建立儿童参与社会公共事务的长效机制,全面保障儿童在社会生活、社区发展、家庭事务中的知情权、表达权和参与权。探索培育以儿童为主体的儿童议事会、儿童观察团,参与儿童事务的决策过程,实现儿童参与共治共建共享的社会治理新格局。

责任单位:县委社工部、县妇联,各镇

4.凝聚社会力量参与儿童发展。积极培育提供儿童服务的社会企业、社会组织和志愿服务组织。加强儿童友好专业队伍、人才建设。支持慈善组织开展儿童福利慈善活动。持续打造“鲁冰花”儿童青少年心理健康关爱项目,推进鲁冰花小屋建设,常态化开展鲁冰花小屋志愿服务活动。推动用人单位开展职工子女假期托管、托育服务,积极培育女工家园品牌。持续开展多种形式的职工子女关爱活动。

责任单位:县民政局、县妇联、团县委、县总工会

配合单位:各镇

二、儿童友好服务提升工程

推进公共服务友好,致力于提升托育、教育、健康医疗等“硬设施”品质和“软服务”水平,竭力满足广大儿童及其家庭多样化、多层次服务需求。

(三)健康保障行动

5.提高优生优育保健服务水平。落实婚前、孕前、孕产期保健和儿童早期发展服务。加大出生缺陷综合防治、补全儿童急救体系、促进母乳喂养行动、规范化建设儿童保健门诊,扎实开展 0—6 岁儿童健康管理工作。持续推进全县预防接种门诊规范化、信息化建设,加快预防接种门诊升级改造全面提升预防接种门诊软硬件环境和服务质量。到2025年,县域内至少拥有1 个危重孕产妇救治中心和 1 个危重新生儿救治中心。新生儿访视率保持在 90%以上。新生儿、婴儿和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分别控制在3‰、4‰和5‰以下。7岁以下儿童健康管理率保持在90%以上。适龄儿童免疫规划疫苗接种率保持在90%以上。

责任单位:县卫健委

配合单位:各镇

6.提高儿童健康素养水平。开展暖民心之“健康口腔行动”,组织实施儿童口腔疾病综合干预项目。开展暖民心之“儿童青少年眼健康”行动,降低儿童青少年新发近视率。严格落实“每天一节体育课”,加强儿童体质监测,保证儿童充足睡眠时间。到2025年,12岁儿童龋患率控制在25%以内,儿童眼保健和视力检查覆盖率达100%,儿童青少年近视率降至53.5%以下。中小学生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达标优良率达到50%以上,儿童青少年超重率和肥胖率年均增幅在基线基础上下降。

责任单位:县卫健委、县教育局

配合单位:各镇

7.改善儿童营养膳食水平。关注生命早期1000天营养,开展孕前和孕产期营养与膳食评价指导。研究制定婴幼儿科学喂养策略,宣传引导合理辅食喂养。完善母乳喂养保障制度,改善母乳喂养环境。全面实施儿童营养改善项目,加强健康饮食家庭教育、食育教育,引导科学均衡饮食、吃动平衡,预防和控制儿童超重和肥胖。到2025年,6个月内婴儿纯母乳喂养率保持在60%以上,5岁以下儿童贫血率、生长迟缓率控制在 10%、2%以下。

责任单位:县卫健委

配合单位:各镇

8.提升儿童心理健康水平。构建儿童心理健康教育、咨询服务、评估治疗、危机干预和心理援助公共服务网络。中小学校开足开好心理健康教育课程,配备心理辅导室,为儿童开展心理问题筛查、咨询、辅导和干预。积极开展生命教育和挫折教育,提升儿童自我情绪调适能力。建设市县校三级儿童青少年心理咨询服务热线系统。实施“双一百”工程,到2030年,中小学校心理辅导室覆盖率100%,中小学校、幼儿园专(兼)职心理教师覆盖率100%,建设10所市级心理健康教育特色学校。鼓励专业社会工作者面向儿童及其监护人提供心理健康服务。

责任单位:县教育局

配合单位:县卫健委、县委社工部、县妇联,各镇

9.加强儿童优质医疗服务网络建设。以加快建设南陵县医院、籍山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儿科为重点,均衡布局优质儿科医疗资源。开展医院适儿化改造,建立儿童就医便捷通道,优化提升儿科住院病房和医院室内外的儿童候诊环境。加强儿童、妇幼等相关医学专业人才的培养和人才梯队建设,增加儿科执业(助理)医生和床位供给。到2025年,每千名儿童拥有儿科执业(助理)医师数达到1.12人、儿科床位增至3.17张。每所乡镇医院、社区服务中心至少配备1名提供规范儿童基本医疗服务的全科医生,至少配备1名专业从事儿童保健的医生。

责任单位:县卫健委

配合单位:县财政局,各镇

(四)教育发展行动

10.发展普惠托育服务。大力发展普惠优先、形式多样的托育服务,拓展供应渠道。探索建立财税支持政策,通过专项补贴、以奖代补等形式,促进行业规模化、可持续、高质量发展。到2025年,全县累计0-3岁婴幼儿托位数达到3068个,每千常住人口拥有3岁以下婴幼儿托位达到5.6个,建成1家公建民营模式的普惠性托育机构。实现婴幼儿照护服务设施社区全覆盖。推行“医育结合”模式。

责任单位:县卫健委

配合单位:各镇

11.普及普惠学前教育。落实“十四五”学前教育发展提升行动计划,完善普惠性学前教育保障机制。巩固普惠性幼儿园覆盖率、提高公办幼儿园在园幼儿占比、解决“入园难”问题。优化学前教育管理体制,落实政府投入为主、家庭合理分担、其他多渠道筹措经费的机制。到2025年,全县学前三年毛入园率保持在98%以上,普惠性幼儿园覆盖率保持在90%以上,公办园在园幼儿占比保持在70%以上。

责任单位:县教育局

配合单位:各镇

12.优质均衡发展基础教育。完善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制度,精准做好控辍保学,保障流动儿童平等接受教育权利。实施义务教育优质资源扩容,积极推动集团化办学。推动普通高中多样化特色发展。到2025年,全县九年义务教育巩固率保持在100%,高中阶段毛入学率保持在98%以上。进一步完善覆盖学前教育、义务教育和高中职教育全学段的县域学生资助体系,健全应助尽助机制,提升精准资助水平。

责任单位:县教育局

配合单位:各镇

13.推进落实“双减”政策。全面实施“放心午餐”、“安心午休”、“爱心托管”教育服务改革“三心”工程。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推进基础教育综合改革,强化学校教育主阵地作用,全面压减作业总量和时长,提升学校课后服务水平,推动城乡义务教育学校课后服务全覆盖。深化校外培训机构治理,全面规范校外培训行为,构建教育良好生态。形成校内外协同育人的良好局面,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健康成长。到2025年,“双减”工作成效显著,人民群众教育满意度明显提升。

责任单位:县教育局

配合单位:各镇

14.多元建设特殊教育资源。实施南陵特殊教育提升计划,促进教育与康复相结合。健全科学评估认定机制,推进融合教育,坚持以随班就读为主体,以特殊教育学校为骨干,以送教上门和远程教育为补充,适宜安置每一名具备受教育能力的适龄残疾儿童。到2025年,适龄残疾儿童义务教育入学率达到98%。

责任单位:县教育局、县残联

配合单位:各镇

15.建设儿童友好校园。加强校风、教风、学风建设,构建尊师爱生的师生关系和团结友爱的同学关系。美化校园环境,优化学生学习、生活条件。保障学生参与学校事务的权利,尊重学生个人隐私,强化学生隐私权保护。培育丰富积极向上、健康文明的校园文化。通过对现有教学设施进行适儿化改造、营造安全的校内与校园周边环境、试行校内公共活动设施假期责任单位制度等措施,积极建设儿童友好学校。

责任单位:县教育局

配合单位:县公安局、县住建局,各镇

三、儿童友好权利保障工程

推进权利保障友好,扎实推动儿童福利事业发展,进一步健全普惠型儿童福利体系,加强困境儿童分类保障、精准施策,“不让一个孩子掉队”,让每个孩子都能感受到南陵的温暖与关怀。

(五)福利提升行动

16.加强儿童医疗保障体系。强化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医疗救助三重保障功能。实行“新生儿”落地参保,出生90天内参保缴费的,自出生之日起享受医保待遇;落实困境儿童医疗保障政策,对特困人员、低保对象等符合医疗救助条件的困境儿童实施资助参保和医疗费用救助,依法保障儿童医疗保障权益。

责任单位:医保分局

配合单位:各镇

17.完善孤弃儿童福利保障制度。落实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保障政策,及时足额按标准发放基本生活费,符合条件的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及时纳入“助学工程”,助学资金纳入地方福彩公益金予以保障。全力保障孤残儿童基本生活、基本教育、基本医疗。完善孤弃儿童关爱服务体系,落实相关福利政策,开展家庭走访、关心关爱、监护支持等工作,促进孤弃儿童身心健康成长,提升社会融合水平。完善孤弃儿童安置渠道,规范开展收养能力评估,建立收养状况回访监督制度。到2025年,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成长环境更为改善,生活更有保障。

责任单位:县民政局

配合单位:县财政局、团县委、县妇联、县残联,各镇

18.健全困境儿童分类保障制度。健全困境儿童的发现报告、应急处置、评估帮扶和监护干预、分类保障机制,采取“数据+”的方式,健全完善困境儿童信息库,落实“一人一档”制度。加强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护,加强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完善流动儿童服务机制。完善困境儿童保障标准动态增长机制,足额保障困境儿童有关财政补贴资金。到2025年,困境儿童应保尽保率达到100%。全县能履行未成年人救助保护责任的平台覆盖率达到 100%。儿童福利工作人员培训率达100%。

责任单位:县民政局、县财政局

配合单位:县卫健委、团县委、县妇联、县残联,各镇

19.提升残疾儿童康复救助服务。推进0-6岁儿童残疾筛查,建立儿童残疾筛诊疗康复一体化建设。落实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制度,增加康复服务供给,提升残疾儿童康复服务质量。到2025年,保持评估确有基本型辅助器具需求的残疾儿童适配服务比例100%,经诊断评估确有康复服务适应指征的残疾儿童康复服务比例100%。

责任单位:县残联

配合单位:县民政局、县卫健委,各镇

(六)公益护童行动

20.提高儿童慈善事业水平。持续开展“99公益日”活动,筹集善款用于关爱慰问困难妇女儿童及其家庭。积极开展未成年人关爱公益创投项目,以政策支持、经费保障鼓励社会组织参与提供儿童公益服务。积极开展“少年儿童心向党”、“家庭教育直通车”等关爱公益活动,切实呵护少年儿童成长。到2025年,全县组织开展儿童相关公益项目4个。形成“人人可公益,全民‘益’起来”的社会氛围。

责任单位:县民政局、县妇联,各镇

四、儿童友好空间建设工程

推进成长空间友好,要让儿童友好理念全面融入“城市、街区、社区”多层级儿童友好空间体系建设,推进城市公共空间和公共服务设施适儿化改造,有效增补儿童校外活动场所和游憩设施,让孩子们在城市可以“走出来、跑起来、笑开来”。

(七)空间建设行动

21.建设儿童友好社区,打造家门口的“童趣圈”。结合儿童日常活动、上下学出行范围,聚焦儿童学习、交往、游戏等成长需要,依托社区空间,配套完整儿童服务设施,改造全龄包容、特色趣味的儿童活动场地,提供适龄儿童步行路径和探索空间,构建儿童可独立安全活动的“15分钟社区儿童生活圈”。立足社区,为儿童提供文体活动和阅读娱乐场所,因地制宜地提供教育培训、维权关爱、早期发展等服务项目,满足儿童多样化需求。到2025年,全县建成2个以上儿童友好社区。

责任单位:县委社工部、县妇联、县政府妇儿工委成员单位,各镇

22.建设儿童友好出行环境,保障道路上的“安全网”。完善慢行交通体系,加强人行道、自行车道适儿化改造,优化校园周边道路空间,通过设置独立儿童步行空间、划定爱心斑马线、设置限速和警示等交通标志、安装道路监控摄像头、实行禁鸣管理、设置人行过街横道、增加道路稳静化措施等方式,保障儿童出行安全。加强非机动车停车设施建设,施划非机动车停放区,加强非机动车管理,采取“教育+劝导”的方式,规范校园周边非机动车停放,设置校园“护学岗”,打造儿童友好上下学路径。到2025年,慢行交通体系将占出行比例约为55%。

责任单位:县公安局、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各镇

23.建设儿童友好公共场所,试点城市中的“加油站”。加强城市书房、文化场馆、体育场所、商场、影院、公交车站、学校、医院、公园等各类公共服务设施和场地适儿化改造。加强口袋体育公园儿童设施布局,完善小区儿童户外体育设施配建,构建儿童友好型的公共体育运动空间。增补母婴室、第三卫生间等必备功能空间。到2025年,全县建设儿童友好城市阅读空间3个,儿童友好型公共体育空间3个。

责任单位:县文旅体局、县卫健委、县财政局

配合单位:生态环境分局、县科技局、县交通运输局,各镇

24.建设儿童友好公园绿地,乐享街角边的“游乐园”。发挥南陵自然条件优势,在公园广场改造、口袋公园“芜小园”建设中,因地制宜为不同年龄段儿童增加儿童互动设施和活动空间,升级改造儿童游乐设施、扩充儿童游戏场地,设置儿童主题健身步道、游戏区域和游憩设施,提供给儿童体验自然、交流沟通、享受游戏、激发创意的户外活动空间,让口袋公园成为家门口的儿童公园、运动乐园。到2025年,全县新建、改造儿童友好公园2个。

责任单位: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各镇

(八)文化引领行动

25.推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开展爱国主义教育活动,引导广大青少年“扣好人生第一粒扣子”。以各级各类学校、新时代文明实践阵地、爱国主义教育基地为载体,开展“强国复兴有我”“少年儿童心向党”等主题教育实践活动。组织学习参观南陵县革命历史陈列馆、新四军土塘军部陈列馆等红色教育基地,引导广大青少年厚植爱党爱国情怀,打好人生精神底色。

责任单位:县教育局、县委宣传部(文明办)

配合单位:各镇

26.丰富未成年人课外活动。积极开展丰富多彩的公益性艺术培训、亲子阅读活动、文化艺术讲座、少儿书画展览、少儿文艺演出等儿童课外活动,持续推进“南陵二十四”文化品牌,常态化开展二十四节气、农事节庆、民俗文化等展演展示活动,构筑健康向上的儿童文化环境。

责任单位:县文旅体局,各镇

27.弘扬南陵优秀传统文化。充分结合非物质文化遗产传习基地建设与“戏曲进校园”“乡村学校少年宫”等工作,有针对性地打造一批非遗特色校园示范点,例如在籍山镇建设南陵目连戏非遗教学示范点、何湾镇建设丫山藕糖制作技艺、大王冲佛香制作技艺非遗教学示范点等,拓展学生学习传承非物质文化遗产等德育创新项目;充分鼓励我县非遗代表性传承人积极开展面向少年儿童的传习授艺活动,制定好授课计划,准备完善相关教学材料,定期进校园开展非遗知识讲座、非遗技艺传授等工作,同时配合做好非遗宣传推广活动,激发少年儿童对于非遗传承的兴趣感体验感,培养一批小小非遗传承人。

责任单位:县文旅体局,各镇

五、儿童友好环境营造工程

推进发展环境友好,在注重硬件设施的同时,加强家庭、学校、社会、政府、司法机关对儿童的保护,形成和睦幸福的家庭环境、积极向上的人文环境、健康有序的网络环境、开放包容的社会环境,满足儿童多元文化精神。

(九)家教指导行动

28.完善家庭科学育儿指导服务体系。开展集教育、抚养、保健于一体的家庭育儿指导服务,依托各级妇幼保健机构、托育机构等,通过入户指导、亲子活动、家长课堂等形式,为不同年龄段儿童家长提供涵盖良好健康、充足营养、回应性照护、早期学习、安全保障等多维度的儿童早期发展综合服务,不断提升育儿指导的针对性、实效性。到2025年,至少建设1个家庭科学育儿指导中心。

责任单位:县卫健委、县妇联

配合单位:各镇

29.推进家庭家教家风建设工程。深入实施“家家幸福安康工程”,持续开展“送法进万家·家风润心田”活动,推动寻找“最美家庭”、“最美庭院”。推进家庭家教家风建设工程。持续开展“家校共育 同心筑梦”宣讲进校园活动,构建学校家庭社会协同育人体系。推进各级各类家长学校、家长课堂规范化建设,引导家庭培育和传承良好家风,不断提升新时代家庭教育指导服务水平。到2025年,实现全县家长学校100%全覆盖。家庭教育指导服务常态化、多样化开展。

责任单位:县妇联、县教育局,各镇

(十)环境护航行动

30.建设宜居的绿色生态环境。以创建“两山”实践创新基地为引领,加快推进发展方式绿色转型,协同推进减污降碳扩绿增长,形成“点绿成金、化青为银”两山转化实践样本,力争2024年成功创建全国“两山”实践创新基地,深入推进美丽南陵建设,提升生态环境质量效能,为儿童构筑绿色生态屏障。到2025年,地表水优于Ⅲ类水体比例稳定在100%,全面消除劣V类水体,细颗粒物(PM2.5)平均浓度控制在34微克/立方米以下,森林覆盖率不低于33.2%。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率达到省、市考核要求,生态环境治理体系更加完善,生态系统质量和稳定性持续提升。

责任单位:生态环境分局、县住建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配合单位:各镇

31.营造良好的法律保护环境。健全完善南陵县未成年人保护地方法规政策体系,严格未成年人保护领域执法,全面落实未成年人保护责任。预防和依法严惩性侵害儿童违法犯罪行为,加大《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实施力度,及时为未成年被害人提供心理疏导、医疗救治和临时庇护。加强法治宣传和教育,开展系列法治教育“进校园”“进社区”“进家庭”等活动,提升全社会保护儿童权利的意识和能力。高压严打拐卖儿童等犯罪,完善落实预防、打击、救助、康复为一体的反拐工作长效机制。开展儿童权利保护法制宣传教育,实施青少年毒品预防教育工程。建立家事纠纷综合协调、专业化解机制,聚焦妇女、儿童权益保护,制发家庭教育指导令和家庭教育责任告知书,促进家庭和谐幸福。

责任单位:县公安局、县法院、县检察院

配合单位:各镇

32.织密儿童学习生活安全网。维护儿童校园安全。开展中小学生安全教育日活动,推进“平安校园”专项行动,督促校园落实安全防范国标要求。强化儿童产品安全监管。定期开展监督检查,深入开展专项整治,守护儿童用餐、用药、用品等安全质量。儿童暴力事件零容忍。有效落实儿童监护制度,健全各级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平台,落实儿童暴力伤害发现、报告、干预机制。建立完善侵害未成年人违法犯罪信息库,实施从业禁止和入职查询制度。防止校园欺凌。开展防治学生欺凌的教育和培训,健全校园欺凌早期预警、事中处理、事后干预等工作机制。预防儿童意外伤害。加强儿童防灾、减灾安全教育及应急演练,健全儿童交通、溺水、跌落、烧烫伤、中毒等重点易发意外事故预防和处置机制。加强儿童伤害救助。广泛宣传儿童紧急救援知识,完善公共场所急救设施配备,加强康复机构能力建设。为遭受意外、暴力伤害和非法侵害的儿童提供危机干预和心理援助。到2025年,儿童伤害死亡率以2020年为基数下降20%。预防和制止针对儿童一切形式的虐待和暴力行为,预防和有效处置校园欺凌行为。

责任单位:县公安局、县教育局

配合单位:县应急管理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卫健委,各镇

33.净化儿童安全网络环境。提升儿童及其监护人数字素养,引导儿童合理使用互联网,自觉抵制网络不良信息和不法行为,防止儿童沉迷网络。营造安全清朗的网络空间。加强网络环境保护,聚焦网络直播、网络游戏等儿童上网重点环节和应用,及时发现处置危害儿童身心健康的不良信息,严厉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利用青少年网络文明素养基地,开展网络文明素养提升教育引导。

责任单位:县委宣传部(网信办)、县公安局,各镇

34.积极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开展未成年人法治宣传教育。完善学校、家庭、社会共同参与的未成年人法治教育工作机制,扎实推进少年儿童法治教育实践基地、法治资源建设和网络平台教育,多样化开展法治教育和法治实践活动,切实提高未成年人法治素养。落实未成年人违法犯罪分级干预制度。及时发现、制止、管教、处理未成年人不良行为和未达刑事责任年龄未成年人危害他人及社会的行为。对涉罪未成年人坚持“教育、感化、挽救”方针,依法惩戒和精准帮教相结合,从高危未成年人信息化、社会化和网格化预防帮教入手,及时发现、制止未成年人不良行为和严重不良行为,预防重新犯罪。

责任单位:县民政局、县教育局、团县委、县司法局、县法院、县检察院、县教育局、县委政法委

配合单位:各镇

(十一)友好宣传行动

35.开展儿童友好城市主题立体化宣传活动。加强儿童友好标志宣传与应用。制作南陵县儿童友好城市宣传手册、宣传海报、公益广告,并在全县公众场所宣传展示。利用广播电台、电视、网络等各类媒体广泛宣传儿童友好城市建设成果,定期组织开展艺术展览展演、儿童读书会、儿童义集等主题活动,让儿童成为城市小主人;结合“六一”儿童节、世界儿童日活动,进一步宣传儿童友好理念。

责任单位:县政府妇儿工委办

配合单位:县政府妇儿工委成员单位,县融媒体中心,各镇

36.开展儿童文化交流活动。积极参与丰富多彩的跨区域儿童文化流活动,拓宽少年儿童视野,提高南陵对外影响力。积极争取参加芜湖市举办的国际儿童文化交流活动。

责任单位:县妇联、县政府办(外事办)、县教育局

配合单位:各镇

六、儿童友好产业培育工程

推进产业培育友好,聚集文旅、商业、科创等资源优势,为广大儿童提供更多高品质服务体验,推动经济社会发展成果最大程度赋能儿童成长成才。

(十二)产业引领行动

37.发展“文化系列”儿童友好旅游产业。突出儿童亲子休闲文化主题,推进沉浸式农耕文化、红色教育、劳动实践、户外运动、自然科学实践、传统文化教育等研学体验项目。进一步扩大李家发烈士纪念馆、霭里和美乡村、大埔欢乐世界等地方影响力,并谋划实施好大浦音乐烟花嘉年华、奎湖汽车主题旅游度假区、团结湖快递物流文创产业基地、弋江徽商文化水道、东山景区、“带着课本游南陵”文旅线路等备受关注的活动和项目,促进儿童文旅产业提档升级。

责任单位:县文旅体局、县教育局,各镇

38.配合发展“动漫芜湖”儿童题材朝阳产业。配合设计、创作适合儿童、便于网络传播的动漫作品。配合本市动漫龙头企业,实施周边产品开发,为儿童提供优质文化产品。设计、创作出适合儿童题材的动画作品,接续《红色南陵》系列动画片后打造更多具有南陵地方特色的优质儿童文化产品。

责任单位:县委宣传部、县文旅体局

配合单位:各镇

39.发展“健康主旨”儿童适宜食品产业。聚焦食品制造领域,加快传统食品向绿色、健康食品升级,发展儿童适宜类产品,积极培育具有市场竞争力的健康食品企业和高端产品。以天然绿色、环保安全为方向,重点开发具有特色的儿童健康食品。

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

配合单位:各镇

40.壮大儿童友好型产业人才队伍。深化产教融合人才培养改革理念,积极与县内企业对接,申报省级产教融合型企业,充分发挥芜湖职业技术学院现代物流智造学院效用,加快南陵县公共实训基地项目建设,创建高品质产教融合实训基地。根据《南陵县“春谷杏坛”教育人才引育实施办法》,组织开展公开引进优秀教育人才和高层次紧缺学科教育人才工作。整合社会资源,培育发展儿童专业服务组织。积极对接皖南医学院、安徽工程大学等高校,鼓励布局相关专业,为儿童友好型产业人才培养奠定基础。

责任单位:县发改委、县教育局、县民政局、团县委

配合单位:各镇

七、儿童友好数字赋能工程

推进数字赋能友好,在全面推进城市数字化转型进程中重视儿童需求,促进教育、儿童医疗、儿童福利等数字化智能化发展,以大数据助力儿童成长,为儿童营造更加丰富、更为安全的数字成长环境。

(十三)数字赋能行动

41.深化“城市大脑”生态体系建设。建立城市大脑生态体系常态化运营机制,支撑成员单位儿童事业发展数据交换共享和场景应用创新,促进儿童友好城市建设智慧化、数字决策精准化。

责任单位:县数据资源管理局

配合单位:各成员单位,各镇

42.推动儿童工作数字化转型。聚焦儿童及家庭常态化服务需求,打造智慧服务生态。优化办事流程,积极推进义务教育阶段儿童入学事项网上办理。推进儿童事项“掌上办”、“指尖办”,优化办事流程,推进落实儿童出生、入园入学等事项“一站式”服务和全程网办。

责任单位:县数据资源管理局、县教育局、县卫健委

配合单位:各镇

43.创新儿童友好数字化应用场景。利用县政务云,推动教育、医疗、社会救助、科技创新、文体服务、家庭教育等加入数字化提升行动。到2025年,公办中小学智慧校园覆盖率达到100%,全面提升教师、学生信息素养。推动县属医疗机构高水平智慧医院建设,实现数据驱动医院高质量发展。试点智慧文旅建设、智能健康监测、公园智慧游、智能化操场等体育设施、数字化科技体验等建设。

责任单位:县数据资源管理局、县教育局、县卫健委、县文旅体育局

配合单位:各镇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坚持党对儿童工作的全面领导,发挥南陵县政府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统筹协调作用,构建党政统筹、部门联动、区域协同、社会参与共建的工作格局,建立健全多领域、多部门协作机制。妇儿工委办公室负责统筹推进行动计划实施,各成员单位根据部门职责,细化具体实施方案,确保各项工作按时按序、高质量开展。

(二)强化资金保障。加强对儿童事业的财政预算,加大对儿童事业投入,财政部门要按规定做好儿童友好城市建设资金保障工作。鼓励和引导社会资本、社会力量共同参与儿童友好城市建设,为促进儿童优先发展提供保障。

(三)加强宣传引导。创新宣传模式,将儿童友好理念、建设成效纳入全县宣传重点工作,借助多形式宣传载体,全方位、立体化开展儿童友好城市公益广告宣传,把儿童友好理念向全社会推广,提高儿童友好城市建设的知晓度、参与度和感知度,营造建设儿童友好城市的良好氛围。

南陵县建设国家儿童友好城市行动计划(2024-2025年)任务分解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