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陵县卫健委副主任(兼)、县疾病预防控制局局长潘静发布:关于职业病防治的新闻发布会

发布时间:2024-09-29 15:51阅读次数: 字体:【  


发布时间:2024年9月24日

发布地点:县卫健委七楼会议室

发布单位:县卫健委

发布人:县卫健委副主任(兼)、县疾病预防控制局局长 潘静

主持人:县卫健委综合监督和职业健康股 夏雯


大家好!首先,我谨代表南陵县卫健委对长期以来关心、支持我县职业病防治工作的广大群众表示衷心的感谢!下面,由我来向大家介绍我县职业病防治工作情况。

近年来,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职业病防治工作,认真落实“防、治、管、教、建”五字策略,积极推进职业病防治工作从“以职业病防治为中心”向“以职业健康为中心”转变,深入实施职业健康保护行动,认真开展职业病防治专项整治、职业病防治项目监测、职业病防治“三项行动”等工作,努力改善用人单位工作场所劳动工作条件,从源头控制和减少职业病危害,保障劳动者职业健康权益,取得明显成效。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建立健全职业病防治责任体系。建立由县卫生健康委牵头的南陵县职业病防治工作联席会议制度,明确相关单位工作职责,定期召开联席会议。印发《南陵县职业病防治“十四五”规划》,明确工作目标,到2025年全县职业健康治理体系更加完善,职业病危害状况明显好转,工作场所劳动条件显著改善,劳动用工和劳动工时管理进一步规范,尘肺病等重点职业病得到有效控制,职业健康执法能力、服务能力和保障水平不断提升,全社会职业健康意识显著增强,劳动者健康水平进一步提高。

(二)完善职业病防治技术支撑体系。组织全县职业健康检查、救治人员参加职业病防治人才培训,抽调专家进入芜湖市职业健康专家库。加强职业病防治技术和服务体系建设,建成南陵县职业卫生检测实验室和南陵县职业健康体检中心。

(三)推进职业病危害专项治理。一是开展南陵县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扩面行动,按照“突出危害严重,兼顾危害一般,统筹大中型和小微型用人单位”的原则,进一步摸清辖区内存在职业病危害用人单位底数。二是持续推进南陵县中小微企业职业健康帮扶行动,以保护劳动者健康为宗旨,突出中小微企业负责人职业健康知识培训,引导、帮助中小微企业开展职业病危害风险识别,完善中小微企业职业健康管理工作,促进中小微企业职业健康管理不断规范。三是印发《南陵县职业病危害专项治理工作方案(2022—2025年)》,对“十四五”职业病危害治理进行了全面部署,开展职业病危害专项治理,聚焦职业病危害严重行业领域,联合属地政府和行业主管部门开展监督检查,持续推进粉尘、毒物、噪声等危害治理。目前纳入治理企业70个,在推进治理工作的同时加强对已完成治理企业的“回头看”抽查。

(四)推进职业病防治监测工作。做好2024年中央转移支付地方职业病防治项目中用人单位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工作,通过开展用人单位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掌握南陵县重点行业职业病危害现状,研究分析不同规模、不同类型的用人单位工作场所中职业病危害因素分布及浓度(强度)水平,结合职业健康检查结果来评估职业病危害因素暴露对劳动者健康的影响。

(五)开展职业健康保护行动。一是强化职业健康宣传。每年4月开展《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活动,持续开展职业健康知识“五进”等活动,营造科普宣传的浓厚氛围。累计开展现场宣传130余次,制作宣传材料3万余份、受益劳动者近5500余人次培训。二是开展职业健康培训。督促用人单位落实培训主体责任,并要求用人单位将劳务派遣劳动者、实习学生等人群的培训纳入本单位职业健康培训统一管理。2023年以来,全县共开展4次用人单位负责人及职业健康管理人员培训,培训500余人次。三是持续开展“职业健康达人”评选工作。2022年以来,经过申报、县级审核、市级认定、公示等程序,评选出10名“职业健康达人”,通过以点带面,形成示范带动效应,有效提升了重点人群职业健康知识知晓率,增强了劳动者健康意识和健康素养。

(六)推进职业卫生监督执法。加强职业健康事中事后监管,加大监管执法力度,突出抓好矿山、冶金、建材等重点行业领域尘毒危害专项执法检查,对不依法履行职业病防治主体责任的,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始终保持严管重罚的高压态势。2023年起,专项执法检查用人单位422户次,出动执法人员288人次,对违反《职业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规的用人单位进行立案查处7家,依法给予行政处罚。

二、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全面落实《南陵县职业病防治“十四五”规划》。

重点做好矿山、化工等行业领域监测检查工作,持续推进粉尘、化学毒物、噪声等危害治理,针对性地开展重点行业职业病危害专项治理,使重点行业作业环境得到明显改善,职业病防治取得明显成效。

(二)开展《职业病防治法》宣传活动。组织相关部门开展《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活动,利用多种媒体形式深入开展职业健康知识进企业、进机构、进学校等活动,告知用人单位责任义务和劳动者职业健康权利,切实做好用人单位负责人、职业卫生管理人员培训工作,加强指导和督促用人单位做好接触职业危害劳动者全员培训工作。

(三)提升职业健康监管效能。深入推进监督执法,建立健全用人单位职业卫生监督执法档案。严格落实以“双随机、一公开”为基本手段的监督机制,落实对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三同时”、职业病危害检测评价、用人单位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劳动者职业健康检查落实情况的监督执法检查。

此次发布会到此结束,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