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老龄妇女儿童残疾人工作委员会

发布时间:2025-01-25 09:19信息来源: 南陵县政务信息中心阅读次数: 字体:【  

机构设置:县老龄妇女儿童残疾人工作委员会是县政府老龄工作、妇女儿童工作、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及残疾人工作的议事协调机构。县老龄妇女儿童残疾人工作委员会由主任、副主任和成员单位组成,办公室设在县民政局、县妇女联合会、县残疾人联合会。承担县老龄妇女儿童残疾人工作委员会日常工作,落实县老龄妇女儿童残疾人工作委员会会议议定和交办事项。

机构职能

老龄工作:

(一)组织拟订并协调落实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的政策措施。指导协调老年人权益保障工作。组织拟订老年人社会参与政策并组织实施。

(二)拟订并协调落实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的政策措施。拟订老龄事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承担老年人福利工作,拟订老年人福利补贴制度并组织实施,协调推进农村留守老年人关爱服务工作。

(三)组织开展老龄工作宣传工作,组织开展敬老、爱老、助老活动。拟定并协调落实促进养老事业发展的政策措施,拟订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政策、标准并组织实施。推进养老服务人才队伍建设。

(四)指导养老服务机构、老年人福利机构、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机构管理、安全管理等工作。

(五)组织、协调老龄领域重大交流合作;

(六)承担市老龄工作委员会及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妇女儿童工作

(一)协调和推动政府有关部门落实妇女、儿童发展规划确定的相关目标责任。

(二)协调和推动政府有关部门认真履行依法保障妇女儿童合法权益的工作职责。

(三)协调和推动政府有关部门研究解决本工作领域涉及妇女儿童发展的突出问题。

(四)协调和推动县有关部门为开展妇女儿童工作、发展妇女儿童事业提供必要的支持。

残疾人工作

(一)协调和推动政府有关部门做好维护残疾人权益工作;

(二)协调和推动政府有关部门制定和实施残疾人事业发展纲要、规划、计划和政策;

(三)协调和推动政府有关部门为开展残疾人工作和发展残疾人事业提供必要的人力、财力、物力;

(四)组织全县残疾人事业发展中的重要工作和重要活动;

(五)指导、督促和检查各镇人民政府的残疾人工作;

(六)承担市残疾人工作委员会及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办公地址:南陵县城区夫子岭路3号(残疾人工作)

南陵县市民服务中心5楼(老龄工作)

南陵县党政大楼2楼(妇女儿童工作)


办公时间:工作日  8:00--12:00  14:30--17:00


联系方式:0553-6823324(妇女儿童工作),联系人:刘芳

0553-2362080(残疾人工作),联系人:吴跃

0553- 6823464(老龄工作),联系人:周海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