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集2025年政府开放日活动计划的通知
各镇、各相关单位:
为进一步提升政府工作透明度,构建多元化的政民互动方式,2025年,我县计划继续开展政府开放日活动,现面向有关单位征集开放日活动计划。
一、活动开展单位
(一)县直单位。重点领域单位:如教育、公安、人社、医保、交通、卫健等与群众联系密切的单位,应作为开放日活动的重点主体,每年至少开展一次“政府开放日”活动。非重点领域及窗口服务单位:应结合自身单位公共服务事项、工作性质及内容开展“政府开放日”活动,展示服务流程,听取公众意见。
(二)各镇人民政府。各镇结合工作实际,适时组织开展“政府开放日”活动。
二、活动形式
(一)实地考察。邀请公众参观重大项目建设现场,或参观相关场所,介绍本单位重要民生事项实施和推进等情况,展示相关成果。
(二)观摩体验。邀请公众观摩单位办公运行情况,由专人介绍部门机构设置、主要职能、办事程序、联系方式等内容,体验办公运行流程或行政执法过程。
(三)恳谈交流。召开座谈会,解读出台的重要政策,介绍本单位重点工作、特色亮点工作开展情况,与公众普遍关注的热点问题以及民生问题密切相关的工作事项办理情况,或开展意见征集。
三、邀请对象
“两代表一委员”、媒体记者、专家学者、社会团体、企业组织等,以及在本辖区内工作、生活、学习,关心本地经济社会发展且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
四、有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单位要强化责任意识,着眼加强自身建设、保障群众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科学拟定实施方案,明确时间安排、参加人员、活动方式等内容。
(二)提升工作实效。各单位要将“政府开放日”活动列入单位重要工作日程,根据年度计划按时、认真组织实施,活动结束后及时在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平台、政务新媒体平台发布活动实施情况。
(三)及时总结报送。各单位按要求填写2025年“政府开放日”活动计划表,于2025年2月28日下班前报县政务公开办整理汇总后统一公布。各主办单位在活动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将信息稿件(包含活动图片等)在“政府信息公开—监督保障—工作推进”栏目公开发布。
联系人:邹靓;联系电话:6831370。
附件:2025年“政府开放日”活动计划表
县政务公开办
2025年2月26日
附件
2025年“政府开放日”活动计划表
序号 |
主办单位 |
活动主题 |
活动地点 |
活动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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