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陵县教育局2025年随机抽查事项清单
序号 |
行业 |
任务名称 |
联查部门 |
抽查事项 |
联查对象 |
检查主体 |
责任分工 |
抽查比例 |
时间安排 |
备注 |
4 |
营利性民办学校 |
2025年度全省营利性民办学校部门联合抽查 |
教育行政部门 |
招生简章、办学行为、教育教学质量、财务资产状况以及实施学历教育的营利性民办学校执行电子学籍制度情况的检查;学校教育装备产品(含文体教育用品、教学仪器、校服等)的检查 |
营利性民办学校 |
市、县(市、区)级教育行政部门、卫生健康部门、市场监管部门 |
市级教育行政部门牵头发起,市、县(市、区)级教育行政部门、卫生健康部门、市场监管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
根据实际情况确定抽查基数和比例营利性民办学校数在10所及以下的市,原则上按不少于2所学校随机抽取;营利性民办学校数超过10所的市,抽查比例不低于50% |
2025年4月至11月 |
省计划;市级发起 |
5 |
学科类校外培训 |
2025年度全省校外培训机构部门联合抽查 |
教育行政部门 |
培训内容、培训班次、招生对象、教师资质、培训行为检查 |
面向中小学生有办学许可证(或设立核准书)的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 |
县级教育行政部门、民政部门、市场监管部门、消防救援机构 |
县级教育行政部门牵头发起,区级民政、市场监管、消防救援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
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抽查基数10户; 抽查比例20%。 |
2025年4月至11月 |
省计划;县级发起。可以根据实际增加公安、卫生健康、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住房城乡建设等部门参与联合抽查 |
21 |
职业技能培训评价 |
2025年度职业技能培训评价机构部门联合抽查 |
教育行政部门 |
招生简章、办学行为、教育教学质量、财务资产状况以及实施学历教育的营利性民办学校执行电子学籍制度情况的检查;学校教育装备产品(含文体教育用品、教学仪器、校服等)的检查 |
职业技能教育培训、鉴定机构 |
县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教育行政部门、市场监管部门 |
县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牵头发起,区级教育行政部门、市场监管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
全县职业技能培训机构19家(其中企业法人5家),抽查比例5%。 |
2025年4月至11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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