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南陵县事业单位车改司勤人员安置指导意见》解读材料
一、起草背景
根据《南陵县事业单位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实施方案》有关要求,为妥善安置司勤人员,确保事业单位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平稳顺利实施,制定以下指导意见。
二、总体考虑
我们注重把握以下几个方面:一是《指导意见》坚持以人为本按照中央和省市有关规定,积极稳妥、因地制宜,多途径、认真做好司勤人员安置工作,合理分类安置,并切实保障司勤人员就业、社保等各项权益。二是《指导意见》坚持依法合规。贯彻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严格操作程序,坚持公平公正,做到过程公开透明、确保人员安置工作规范有序进行。
三、基本框架和主要内容
《南陵县事业单位车改司勤人员安置指导意见》分五个部分
第一部分 司勤人员安置范围。司勤人员是指在涉改事业单位公务用车司机岗位上工作,且与用人单位建立人事、劳动关系的工作人员。
第二部分 安置分流基本原则。一是坚持以人为本。各车改单位要按照中央和省市有关规定,积极稳妥、因地制宜,多途径、认真做好司勤人员安置工作,合理分类安置,并切实保障司勤人员就业、社保等各项权益。二是坚持依法合规。贯彻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严格操作程序,坚持公平公正,做到过程公开透明、确保人员安置工作规范有序进行。三是坚持各司其责。各车改单位要认真落实国家、省市和我县事业单位公务用车制度改革要求,按照“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参改单位作为妥善安置司勤人员的责任主体,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各相关部门要做好协调配合,确保司勤人员安置分流有序稳定。
第三部分 妥善安置司勤人员。一是安置分流途径和政策。分为事业编制在编人员、政府购买服务岗位、单位自行劳务外包、单位自聘人员。二是落实有关待遇。编外聘用司勤人员,应从与原单位建立劳动关系之日起参加社会保险。未按规定参保的,原单位应为其办理参保登记并补缴社会保险费。与原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后,应按规定接续各项社会保险关系;符合规定条件的,按照有关规定享受失业保险待遇。
第四部分 安置操作流程。按照“以人为本、依法合规、各司其责”原则,因地制宜,最大限度安置司勤人员,各车改事业单位和主管部门切实落实主体责任。
第五部分 工作要求。按照“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各车改单位要对司勤人员安置切实担负起主体责任,事业单位负责司勤人员安置方案制定和安置具体工作;主管部门负责指导和监督所属事业单位司勤安置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