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动回应)幼儿园收费标准
我委在工作中发现群众对幼儿园收费有疑问,现将《关于提高我县幼儿园收费标准的复函》相关规定公示如下:
一、县城区公办幼儿园及非城区一类公办园1200元/学期,非城区其他公办园1000元/学期。县城区公办市级一类幼儿园收费标准另行制定。
二、县城区普惠性市级优秀民办幼儿园1900元/学期,县城区其他民办园及非城区市级优秀民办园1700元/学期,非城区其他民办园1500元/学期。
三、非普惠性民办幼儿园保教费收费标准按不高于2000元/学期执行,原则上每两年依据办园成本变化情况酌性调整。
四、上述收费包含幼儿中午住宿费用;伙食费按自愿保本原则期末结算。
五、上述收费标准自2022年春季开学时执行。
各幼儿园应规范办园办班行为,不得自立名目乱收费;不得以开办特色班、兴趣班等特色教育为名另行收费。幼儿园要通过公示栏、公示墙等形式公开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收费依据、投诉电话等相关内容,接受社会和家长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