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陵县县级储备管理办法》解读

发布时间:2022-06-01 15:54信息来源: 南陵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阅读次数:编辑:周振 字体:【  


《南陵县县级储备管理办法》(南政秘202222号,以下简称《办法》)自2022年5月25日起施行。现将《办法》主要内容解读如下:

一、制定背景

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粮食安全系列重要讲话及指示批示精神,进一步发挥粮食储备调控作用,夯实社会稳定基础;根据粮食购销领域腐败问题专项整治、市委第二提级交叉巡察组开展涉粮问题专项巡察工作要求,需要进一步改革完善县级储备粮体制机制加强粮食储备安全。

 

二、制定意义

(一)贯彻落实市政府决策部署的重要举措。县政府为贯彻落实市政府有关加强粮食储备安全管理的决策部署,制定地方政府粮食储备管理办法,推动我县粮食储备管理体制机制改革完善,构建更高层次、更高质量、更有力度、更可持续的粮食储备管理体系。

(二)规范我县政府储备粮管理工作的现实需要。需要进一步改革完善县级储备粮体制机制加强粮食储备安全。

三、起草过程

为了加强全县粮食储备管理,保证粮食储备数量真实、质量良好和储存安全,维护粮食市场稳定,有效发挥粮食储备在宏观调控中的作用,根据国务院《粮食流通管理条例》《安徽省粮食储备管理办法》《芜湖市粮食储备管理办法》和有关法规的规定,我委组织起草《南陵县粮食储备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20225月6日征求县财政局、县财政局、农发行南陵县支行意见,综合各方意见对文件进行修改,5月7日通过司法局合法性审查,最终形成讨论稿。经过常务会讨论确定办法内容。

四、工作目标

《办法》主要对地方政府储备的计划、储存、动用、监督检查以及相关法律责任等方面做出规定,力求进一步完善我市地方政府储备粮管理体制与运行机制,保障政府储备安全,提升储备调控效能。

五、主要内容

《南陵县粮食储备管理办法》共八章四十一条,包括总则、储备计划、储备储存、储备动用、监督检查、法律责任、企业储备和附则。

(一)第一章总则。主要内容是阐述粮食储备的内涵,明确地方政府储备管理职责划分,包括粮食和物资储备行政主管部门、财政部门及农业发展银行具体分工,进一步压实承储企业主体责任,强调政策性职能和经营性职能分开原则。

(二)第二章县级政府储备的计划。主要内容是规范地方政府储备规模、品种和总体布局方案核定流程,细化地方政府储备收购、销售计划审批流程。坚持实行均衡轮换制度,《办法》第十二条指出:“每年轮换的数量一般为地方政府储备储存总量的25%至40%,食用植物油储存总量的50%左右。”

(三)第三章县级政府储备的储存。主要内容是强化地方政府储备储存管理,落实承储资格管理办法,细化承储企业规范管理规定,规范储备轮换方式,建立县级政府储备损失、损耗处理制度。

(四)第四章县级政府储备的动用。主要内容是完善县级政府储备动用预警机制,严格县级政府储备动用程序,明确动用条件、动用方案、动用命令等。《办法》第二十条明确了可以动用县级政府储备的情形:一是全县粮食明显供不应求或者市场价格异常波动;二是发生重大自然灾害或者其他突发事件需要动用县级政府储备;三是县人民政府认为需要动用本级政府储备的其他情形。

第二十条指出:动用县级储备粮,由县粮食和物资储备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县财政部门提出动用方案,报县人民政府批准。

(五)第五章政府储备的监督检查。主要内容是加强县级政府储备监督检查力度,明确粮食和物资储备行政主管部门、财政部门、审计机关和农业发展银行等部门监督职权,强调承储企业应当配合监督检查。

(六)第六章县级政府储备相关法律责任。主要内容是完善县级政府储备相关法律责任,明确粮食和物资储备行政主管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农业发展银行等部门法律责任,重点阐述了承储企业的法律责任。

(七)第七章企业储备。主要内容是增加企业储备有关规定,县人民政府按照总量合理、渐进到位、政策引导、压实责任原则,督促指导规模以上粮食加工企业建立企业社会责任储备。

(八)第八章附则。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20162月2日南陵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发布的《南陵县县级储备粮管理办法》(政办〔20164号)同时废止

六、创新举措

一是明确县级政府储备的管理要求,适当增加调整范围。充分体现县级政府在粮食储备管理中的作用。

二是压实主体责任。明确承储企业是管理地方政府储备的责任主体。

七、保障措施

一是加强部门联动协调。粮食储备管理涉及多部门,要实现良好的管理成效必须联动协调,农业农村、商务、市场监管、财政、审计、公安等相关主管部门要根据《办法》的规定,共同加强粮食储备管理,高质量做好粮食储备工作,维护粮食市场稳定,有效发挥粮食储备在宏观调控中的作用。

二是强化舆论宣传。各部门和各单位要结合各自的职责,通过各自渠道加强宣传,在注重传统媒体宣传的同时,积极利用互联网、手机等新兴媒体进行宣传,及时推送《办法》相关的内容解读、贯彻实施等方面信息,营造浓厚氛围、形成良好舆论导向。

八、解读机关

南陵县发改委粮食和物资储备股,联系人:何迎,联系方式:683197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