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陵县重点项目“节点工单制”工作方案

发布时间:2023-07-05 08:54信息来源: 南陵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阅读次数: 字体:【  
南陵县重点项目“节点工单制”工作方案
    为加快推进重点项目建设,激励干部勇于担当作为,提高工作效率,实现目标任务看得见、摸得着、抓得住、落得实,跑出高质量发展加速度,奋力谱写现代化美好南陵建设新篇章,决定在全县实行重点项目“节点工单制”,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认真落实《安徽省有效投资专项行动方案(2023)》(皖政办秘〔2023〕5 号),以信息化为基础,不断优化重点项目调度机制,建立重点项目“节点工单制”。通过将全县重点项目细化为节点任务,录入互联网、手机应用程序等信息化平台进行督查督办,用节点“定责任、定时限、定销号标准”,用工单“督进度、督问题、督事项”,逐个节点做好跟踪,逐个工单抓好落实,提升部门执行效率,加快推进重点项目建设。
二、工作原则
    (一)坚持问题导向。着力解决重点项目建设中过程管控、节点推进、部门协调、量化考核等方面存在的难点、痛点,不断提升项目建设质效。
    (二)坚持重点突破。以重点项目推进工作为切入点,以机制重塑为突破口,顺应数字化发展趋势,革新传统工作方式,打造更智能更高效的政务服务新模式。
    (三)坚持上下结合。线上系统开发与线下机制建设相结合、线上进展报送与线下工作推进相结合、线上督办通报与线下现场督查相结合、线上工单调度与线下会议调度相结合,形成项目建设合力。
三、工作任务
    (一)建立平台。建立“节点工单制”工作联络办公室,承担“节点工单制”运行的日常协调、组织、监督等工作。联络办公室设在县发改委(县投促中心、县督查室配合),负责“节点工单制”具体运转工作,搭建重点项目节点工单平台,“节点工单制”具体操作细则和平台操作规程另行制定。
    (二)设立节点。各责任单位及时将本单位负责的重点项目细化任务、锁定时限、界定责任、明确标准,纳入节点工单平台,确保“说到做到”。
    (三)节点销号。建立严格节点销号制度。坚决杜绝出现平台显示“已完成”、实际工作未完成的情况。各责任单位对照销号标准,严格执行销号程序,确保“做就做成”。一经发现虚假销号行为,该节点直接记为黑牌。
    (四)联动督办。各责任单位线上及时响应节点工单平台调度指令(原则上半个工作日内)、线下限时闭环落实。各单位的线下调度议定事项,同步提交平台督办,杜绝“议而不决、决而不办”情况,用节点工单平台确保各类调度会议质量。牵头单位和责任单位须全面掌握涉及节点推进中的重要问题。
    (五)黄黑牌预警。对节点实施分类管理:节点按时完成并销号,记绿牌(加分);节点到期未完成,系统自动转为黄牌(不得分),下达问询“工单”,启动三级调度;节点黄牌后,在承诺完成时间内仍未完成,记黑牌(倒扣分),下达督办“工单”,启动二级调度;节点黑牌后,经调度在承诺完成时间内仍未完成的,倒扣双倍分,下达督查“工单”,启动一级调度。各责任单位对项目“工单”应线上及时响应(原则上半个工作日内)、线下限时闭环落实。
    每月县“四大班子”通气会,县分管负责同志和黄黑牌责任单位需说明原因并承诺时限;如黄黑牌项目存在工作作风等问题,纪委监委将进行核查处理。
    (六)线下通报。根据节点工单平台的运行情况,每周进行数据抓取分析,对成绩突出的通报表扬,对工作不力的通报批评并限期整改。每月发布各责任单位黄黑牌率,作为过程考核的重要依据。
    (七)结果运用。各责任单位重点项目推进工作实行节点积分评价制。对单个项目,按节点重要性分为一般节点、核心节点两类赋予不同积分。对不同项目,按项目重要性赋予不同加权系数。各责任单位重点项目推进得分,由联络办公室根据各单位所负责项目加权后累计得分结合黄黑牌率综合换算得出,并作为各项考核的评价依据。
四、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单位要高度重视,严格落实责任,强化组织协调,聚焦目标任务,进一步完善节点工单运行机制,分解落实任务,加强跟踪调度,扎实做好推行“节点工单制”各项工作,做到工作方案到位、组织体系和责任落实到位、相关制度和政策措施到位。
    (二)严格督查考核。节点按时完成情况纳入重点项目推进年度发展目标考核任务。同时,定期发布黄黑牌扣分典型负面案例并进行全县通报。
    (三)加强宣传引导。及时总结节点工单工作中的经验做法和典型案例,精心策划组织,充分利用各种媒体,以案释法,广泛宣传引导,积极营造以节点高效率保障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良好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