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粮食流通行政执法办法》

发布时间:2023-03-15 11:14信息来源: 南陵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阅读次数: 字体:【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

第53号

《粮食流通行政执法办法》已经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第23次委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23年1月1日起施行。


















政策咨询 我要问

如果您对该政策文件有疑问,可以点击“我要问”在线咨询,也可以拨打标题上方的电话咨询相关部门,或者拨打市长热线:0553-123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