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陵县政府投资重点项目推进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南陵县“项目建设日”工作机制(试行)》的通知
南陵县政府投资重点项目推进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南陵县“项目建设日”工作机制(试行)》
的通知
大浦试验区、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各镇人民政府,县直及驻陵各单位:
根据工作安排,现将《南陵县“项目建设日”工作机制(试行)》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2023年11月14日
南陵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南陵县“项目建设日”工作机制(试行)
为全力以赴推进重点项目建设,加强对项目建设的分析和研判,及时协调解决项目实施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完善项目推进闭环管理机制,以源源不断的项目支撑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聚力实施“1861”战略,特建立“项目建设日”工作机制。具体工作规则如下:
一、研究事项范围
1.研究重点招商引资项目落地方案与合同拟定;
2.研究政府重点项目前期规划设计方案;
3.协调解决招商引资项目和政府重点项目推进中的各类问题;
4.研究招商引资相关优惠政策;
5.听取全县重点项目进展情况的报告;
6.研究全县重点项目谋划与储备工作;
7.其他涉及项目推进的重点事项。
二、组织架构
县委、县政府主要负责同志任召集人,县委、县政府分管负责同志任副召集人,各载体单位、县级部门和县属国有企业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工作机制日常工作由县委办、县政府办、县发改委承担。
三、工作程序
1.问题汇总。调度项目及事项由县发改委负责联系项目引进单位或项目实施单位后,于每周五下午下班前拟定活动安排,经县委办审核后,报县委主要负责同志审阅,周日前完成会议通知、路线安排、材料编印等工作。
2.活动开展。根据项目推进需求,“项目建设日”活动可采取专题会议、实地调研、座谈会等多种形式,活动原则上安排在每周一下午,活动时间原则上安排在半天以内。因特殊情况不能按时召开的,经县委主要负责同志同意可延期召开。县委办、县政府办、县发改委负责活动统筹安排和纪要等工作,活动研定事项原则上三日内印发至相关单位。
3.跟踪督办。实行清单化、闭环式模式,县委办(督查室)负责对研定事项建立工作台账,明确事项、任务、责任、时限“四个清单”,交由相关镇或县直单位办理。
4.验收销号。问题办结后,由县委办(督查室)审核并征求县分管领导意见,予以验收销号;问题未办结的,由县委办(督查室)督促承办责任单位明确问题办理时限,并持续跟踪督办,直至办结验收销号。
5.定期报告。县委办(督查室)每月汇总问题办理情况,形成督查报告报工作机制。对在办理工作中推进不力的镇或县直单位进行督导,逾期不办、消极办理或办理不到位的,责令其作出书面说明,并在一定范围内进行通报。
6.严肃追责。充分发挥考核“指挥棒”作用,将事项办理情况纳入县目标考核。加强与县纪委监委、县委组织部等部门紧密协作,对多次督查督办成效仍不明显、被约谈通报仍久拖不改的,依法依规移交有关部门追责问责。
四、相关要求
(一)压实主体责任。各载体单位、各部门作为项目推进的责任主体,对本辖区、本部门的项目谋划及推进工作负总责;切实担负起指导、协调、检查、督办责任,扎实推进重点项目建设。县发改委负责全县重点项目的统筹推进工作,梳理汇总全县重点项目进展及存在的困难和问题提交工作机制调度。县委办、县政府办负责“项目建设日”活动统筹和有关事项跟踪督办。
(二)强化跟踪服务。各要素保障部门要提前介入,做好重点项目的跟踪服务工作,会同各载体单位会商研究推进举措,共同保障好项目用地、用工、用能、资金等,切实做到上下联动、部门协同,确保服务到位。
(三)加强宣传引导。加强宣传引导。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网络及新媒体,积极宣传在推进重点项目工作中涌现的先进典型,发挥示范引领作用,着力在全县营造比学赶超抓产业上项目的浓厚氛围,以源源不断的优质项目助推南陵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奋力谱写现代化美好南陵建设新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