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嘉汇城小区二期物业服务收费标准的批复
关于嘉汇城小区二期物业服务收费标准的
批 复
南陵宝骐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你公司《申请报告》收悉。根据《南陵县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实施办法》(发改价格〔2019〕557号)精神,在县房管处的审核意见上,经实地勘察,现就该小区前期物业收费标准及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该小区物业服务收费等级为二级,前期物业公共服务费不高于0.9元/月·㎡(不含电梯、加压泵及公共设施公摊费用)。
二、装饰装修垃圾清运费不高于3.5元/㎡(一次性)。
接文后,请将此次核定的收费项目、标准、服务内容等在小区进出口处的醒目位置予以公示,主动接受业主的监督。本批复执行期限为两年,期间业主委员会成立后立即终止。
2024年4月17日
抄送: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