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发改委关于县政协十一届三次会议第4039号政协提案办理情况的答复函
俞红代表:
您在县政协十一届三次会议提出的《关于保障非供电企业资产小区的电力用户权益建议》的提案收悉,经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我委始终关注民生,重视民生、保障民生,对住宅小区的用电问题高度重视。
为做好住宅小区用电的监督管理工作,我委督促县供电公司做好非供电资产小区梳理,统计住宅小区供电设施建设现状,明确资产接收流程,对满足移交条件的小区要做到“应接尽接”。
同时,协同县供电公司做好非供电资产小区用电设备排查,积极响应小区用户用电诉求,健全兜底服务机制。积极协调住宅小区移交整改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推进住宅小区资产移交工作有序开展。
对于新建住宅小区,加强对其电力资产管理力度,小区建设完成的同时逐步开展电力资产移交,确保新建小区电力资产移交到位,不产生新的非供电资产小区。
再次感谢您对我县住宅小区用电问题的关心、建议,我委将不断做好我县住宅小区用电的监督和管理。
2024年7月1日
办复类别:B类
联系单位:南陵县发改委
联系电话:682397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