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陵县民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南陵县2024年50项民生实事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06-14 18:58信息来源: 南陵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阅读次数: 字体:【  

各镇人民政府,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县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安徽省民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2024年实施50项民生实事的通知》(皖民生办〔20241号)、《芜湖市民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芜湖市202450项民生实事实施方案的通知》(芜民生办〔20241号)文件精神经县委、县政府同意,2024年我县实施50项民生实事,具体安排如下。

一、促进就业(3项)

(一)促进重点群体稳定就业,新增城镇就业0.51万人,三公里充分就业社区数量达到城市社区的60%(牵头单位: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实施青年就业见习计划,开发330个见习岗位,对符合条件的见习单位发放1400/人月的见习补贴。(牵头单位: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实施放心家政行动,培训家政服务人员1700人次,新增家政服务人员700人。(牵头单位:县商务局)

二、社会保障(5项)

)加强城乡低保人员和特困人员生活保障,规范确定和调整低保标准。(牵头单位:民政局)

)推进农村敬老院运营服务能力提升,对公建公营敬老院按照平均每年每院5万元的标准给予补助。(牵头单位:民政局)

)加强城乡公益性公墓建设管理,推进一批城乡公益性公墓新建、改扩建或配套设施改造以及提升管理维护水平。(牵头单位:民政局)

)实行企业职工退休一件事一次办理。(牵头单位: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稳步推进长期护理保险制度建设。(牵头单位:芜湖市医疗保障局南陵分局

三、困难群体救助(12项)

)持续做好困难职工帮扶工作,为困难职工提供生活救助、子女助学、医疗救助等不少于43人次。(牵头单位:总工会)

)实施困难残疾人康复工程,为1226名残疾人提供康复救助。(牵头单位:县残疾人联合会

(十)促进全县残疾人实现较为充分较高质量的就业,为全县有就业需求和就业条件的残疾人开展就业技能培训岗位技能提升培训或创业培训,不断提高残疾人职业技能培训的就业转化率,完成残疾人培训135人次。实施阳光家园计划托养服务项目,为就业年龄段智力、精神和重度肢体残疾人开展托养服务,完成托养服务人数140人。(牵头单位:县残疾人联合会

(十)持续优化无障碍环境,为不少于60重度困难残疾人家庭实施无障碍改造。(牵头单位:县残疾人联合会

(十)大力推进社区居家养老服务,支持完成特殊困难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不少于350户,支持建设社区嵌入式养老服务机构(综合体)不少于1个。(牵头单位:民政局)

(十四)科学合理统筹基层养老服务和医疗卫生资源,满足广大老年人的医疗、养老服务需求,促进基层医养融合发展,创新开展站室联建工作,2024年建成项目示范点30个。(牵头单位:县民政局、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十)强化残疾人福利保障,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标准全部提高到86/月。(牵头单位:民政局)

(十)做好困难群体法律援助工作,全办理法律援助案件不少于535件,实现民事、行政法律援助应援尽援,刑事辩护案件法律援助全覆盖。(牵头单位:司法局)

(十)强化困难退役军人服务保障,帮扶困难退役军人和军属烈属40(牵头单位:退役军人事务局)

(十)完善村(社区)救急难互助社运作机制,充分发挥村(社区)救急难互助社作用。全县所有村(社区)均成立救急难互助社(含备案),实现注册登记成立的每家互助社具备3万元启动资金。(牵头单位:民政局)

(十)分类资助低收入人口参加基本医保,低收入人口和脱贫人口参保率稳定在99%以上,实现应保尽保;对特困人员、低保对象、低保边缘家庭成员和防止返贫监测对象等个人自付合规医疗费用分别按不低于80%75%60%的比例给予救助,实现应救尽救。(牵头单位:芜湖市医疗保障局南陵分局

二十2024年全县社会散居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基本生活保障标准1450//,福利机构集中养育孤儿基本生活保障标准1850//月,精准保障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基本生活,动态全面摸排,做到应保尽保、应退尽退。(牵头单位:民政局)

四、教育惠民(5项)

二十一)实施安心托幼行动,稳步提升普惠性幼儿园覆盖率,公办园在园幼儿占比达65%;全新增托位407个,持续推进托幼一体化建设;20%的幼儿园开设23岁托班。(牵头单位:教育局、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二十)持续加大教育投入,依据教学环境条件标准要求,对全县387间中小学教室光环境照明进行改造。(牵头单位:教育局)

(二十)认真落实学生资助各项政策,做好学前、高中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精准资助学前、高中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达4200人次。继续实施高等教育阶段中等职业教育阶段残疾学生资助,实事求是、应助尽助。(牵头单位:教育局、县残疾人联合会

(二十)有序推进老有所学行动,全老年学校新增学习人数达0.73万人左右(线下0.67万人左右,参与学习教育活动的老年人达3.32万人左右(线下2.42万人左右。(牵头单位:教育局)

(二十五)实施创建国家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县,努力办好人民满意教育。(牵头单位:县教育局)

五、卫生健康(3项)

(二十)实施健康口腔行动,持续扩大口腔医疗资源供给,加强儿童口腔疾病综合干预,局部涂氟和窝沟封闭项目分别覆盖22%的适龄儿童。(牵头单位: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二十)实施出生缺陷防治提升行动,新生儿遗传代谢病筛查率达98%以上、新生儿听力障碍筛查率达95%以上。(牵头单位: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二十)实施农村地区适龄妇女两癌免费筛查,为农村地区适龄妇女提供宫颈癌乳腺癌筛查服务。(牵头单位: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六、环境保护(2项)

(二十)开展农村黑臭水体治理,2024年南陵县将持续开展黑臭水体排查,对已完成整改的点位开展回头看(牵头单位:县生态环境分局)

三十)深入推进餐饮油烟、噪声及恶臭异味扰民问题整治行动,群众家门口的生态环境问题得到有效整治。(牵头单位:生态环境局)

七、交通出行(2项)

三十一2024年全实施农村公路提质改造工程70.639公里、安防提升工程56.536公里养护工程97.265公里。(牵头单位:县交通运输局)

三十二2024年,全新增城市停车泊位600牵头单位: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八、文体服务(3项)

(三十参与第十一届安徽文化惠民消费季活动,开展文化和旅游市场消费惠民补贴活动。(牵头单位:县文化旅游体育局)

(三十)依托“15分钟阅读圈建设,实施公共文化空间工程,建成公共文化空间不少于2个。(牵头单位:县文化旅游体育局)

(三十)开展送戏进万村活动,向全县每个行政村送正规演出不少于1场。(牵头单位:县文化旅游体育局)

九、城乡建设(10项)

(三十)推进充换电基础设施建设,完成公共充电桩年度建设任务,降低车桩比。牵头单位: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三十)稳步推进城镇老旧小区改造,改造城镇老旧小区2个;完成县城区征迁历史遗留地块净地交付。(牵头单位: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三十)大力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2024年新增保障性租赁住房690套(间)。(牵头单位: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三十九)加强红色物业建设强化标杆示范引领。(牵头单位: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四十)推进难安置问题专项治理。(牵头单位: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四十一)实施农村电网巩固提升工程,不断提升供电保障能力,供电可靠性达99.95%鼓励实施风电乡村振兴工程。(牵头单位:供电公司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四十二)巩固菜市整治和改造提升效果,形成文明菜市建设管理长效机制。(牵头单位:商务局)

四十打造4个示范性先锋驿站·工会驿站,推先锋驿站·工会驿站规范化运行。(牵头单位:总工会)

四十四推进县城社区嵌入式服务设施建设工程。(牵头单位: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四十五)推进农业水价综合改革,2024年底前完成改革面积全覆盖。(牵头单位: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十、公共安全(5项)

(四十)实施惠民菜篮子行动,惠民菜篮子门店1。(牵头单位: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四十)开展放心消费活动,培育放心消费单位4个。(牵头单位: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四十)深入推进打击治理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工作,全力遏制案件高发势头。(牵头单位:公安局)

(四十围绕重点民生食品,开展食品安全你点我检”40批次。(牵头单位: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五十实施食安名坊培育行动,培育1食安名坊,以点带面推动食品小作坊产业高质量发展。(牵头单位: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各镇、开发区要把落实民生实事摆在重要位置,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结合南陵县各项工作开展实际情况,有效细化、实化推进措施,确保各项民生实事高质量完成。各项民生实事牵头单位要抓好工作统筹,及时协调解决工作推进中的困难和问题;要强化工作目标管理,突出项目调度和过程跟踪,确保事前事中事后持续监管;要加强宣传引导,把各项民生实事的工作举措、实施效果展现给南陵县市民群众,力争让市民群众享受民生好政策、好服务。

同时,结合《安徽省民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2024年实施50项民生实事的通知》、《芜湖市民生工作领导小组工作方案》和民生工作事项调整情况,在县暖民心行动领导小组和原民生工作领导小组基础上调整成立南陵县民生工作领导小组。

 

南陵县民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46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