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分类: |
服务信息 |
发布机构: |
南陵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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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文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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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 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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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
2023-12-27 |
关键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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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 称: |
南陵县发改委行政处罚程序(2023年本) |
索引号: |
725541744/202312-00039 |
信息分类: |
服务信息 |
发布机构: |
南陵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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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文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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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 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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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
2023-12-27 |
关键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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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 称: |
南陵县发改委行政处罚程序(2023年本) |
南陵县发改委行政处罚程序(2023年本)
发布时间:2023-12-27 11:44信息来源: 南陵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阅读次数:编辑:刘雨亭 字体:【大 中 小】
- 线上在安徽政务服务网芜湖分厅申请,线下到政务服务分中心申请
1.受理:申请人备齐申请材料后,通过网络、快递或直接到芜湖市南陵县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企业服务办事大厅窗口提交申请材料,窗口工作人员审查申请材料,对申请材料齐全且符合法定形式的,出具《受理通知书》;申请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网上或当场一次性告知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并出具补齐补正通知书。
2.审查:窗口转承办股室办理,承办股室组织审查,
3.决定:经发展改革委领导研究决定。
4.办结:办理结果网上公开,由窗口通过邮政快递寄送申请人或上级审批机关,申请人也可自愿到窗口自取。对不予许可的申请事项说明理由,并告知申请人依法享有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