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月份非煤矿山管理工作小结
1-9月份非煤矿山管理工作小结
县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2011年9月21日)
全县非煤矿山企业52家,其中井采矿山34家,露采矿山18家(含尾矿库13家)。目前全县生产矿山17家,其中井采6家,露采11家;技改矿山11家,新建矿山1家。2011年1-9月份发生一般安全事故3起,造成3人死亡:2011年3月11日,何湾镇源生矿业有限公司1名推矿工在露天矿石堆场倒矿时,因操作不当,致矿车和人从架头坠落,重伤后死亡;2011年6月24日,工山镇红山铜矿1名工人清理平硐内废渣时不慎致使防护墙局部垮塌被压,重伤后不治身亡;2011年9月6日,工山镇戴腰山铜矿1名工人在采场工作时不慎摔倒,导致死亡。2011年我县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形势不容乐观。
现将2011年1-9月份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工作开展情况汇报如下:
一、制定非煤矿山工作计划:
在上级主管部门的精心指导下,我委根据有关文件精神,在各镇、各部门及企业的共同努力下,制定了2011非煤矿山工作计划:
一是建立健全非煤矿山信息报送制度
要求非煤矿山企业及时报送停产、复产和生产经营情况,及时掌握企业生产动态,了解企业生产状况,更好地为企业服务。
二是坚持依法整治,严格市场准入
认真落实非煤矿山行业管理的法律法规和各项制度,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行业准入条件,推进非煤矿山的整顿治理,严禁降低标准,确保整顿治理到位;对列入淘汰的非煤矿山,确保关闭到位;对新建和技改扩建矿山项目,需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行业准入条件,履行核准备案,设计审查等相关手续后方可开工建设;项目竣工后,须通过有关部门组织的竣工验收并依法取得证照后方可投产。
三是加强对非煤矿山技改工程的监督和管理
自去年以来我县非煤矿山企业通过省经信委审查批准的技改矿山为11家,根据矿山企业的实际,强化矿业企业的技术改造,促进企业通过技术改造提升矿山的装备和信息化水平,重点督促矿山企业严格按设计施工建设,做好非煤矿山的产能核定试点工作。
四是健全工作机制,强化联合监管
根据“谁主管,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谁发证,谁负责”的原则,进一步完善我委牵头的非煤矿山安全生产联席会议制度,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相关法律法规。每季度召开一次联席会议,认真分析、研究安全生产形势,提出有关对策措施,协调解决安全生产工作中存在的重大问题,制定年度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和方案,每季度开展一次各部门联合执法和监督检查工作,组织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和专项整治工作。
五是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
加快建设矿山安全避险“六大系统”,不断改善安全生产条件,加强安全生产排查治理,着力消除尾矿库、老采空区、露天采场存在的安全隐患。
六是建立健全常测制度,由国土局牵头,对井下矿山每一季度常测一次,对露天矿山一年常测两次,并埋设界桩。
七是加大执法力度,严厉打击违法行为
凡未经行政许可取得勘查许可证、采矿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擅自进行勘查和生产的;未经主管部门批准的整治、技改、新建的;违反火工器材管理的;超层越界开采的;未经批准擅自买卖、出租或者以其他形式转让矿产资源的;或以牟利为目的将探矿权、采矿权倒卖的;或未经批准擅自进行滚动勘探开发、以井工方式探矿、边探边采或试采的矿山(尾矿库)等其它矿业违法违规的行为依法立案调查处理,必要时,报请县政府予以关闭。
二、实施非煤矿山安全生产联席会议制度
1、2011年5月12日,召开全县非煤矿山联席会议,制定了《南陵县2011年非煤矿山安全工作要点》,并印发了《关于建立健全南陵县非煤矿山行业报表和信息报送工作机制的通知》(南经信行〔2011〕76号)。
2、2011年8月19日,召开全县非煤矿山暨电力设施和电能保护安全生产联席会议。会中重申了安全生产的重要性,要求重点把握好非煤矿山的着眼点,建设好矿山“六大避险系统”,部门之间要做好协调,明确职责,关键环节谁盖章,谁负责。
三、非煤矿山安全生产检查开展情况
“两节”期间和县政府3月14日会议后会同安监局、国土局、公安局对非煤矿山进行了安全生产大检查。三月份发现家发镇恒鑫矿业、联合矿业和三里镇金发矿业有限公司三家企业越界开采,县国土局分别对以上企业予以8万元、5万元和18万余元的处罚。西山、南山矿业有限公司一山多宕口开采,先停产整顿,然后要求企业制定整改方案,目前企业严格按整改方案进行整改。铜铁矿业有限公司海泉涝尾矿库即将达到库容量,要求做好闭库工作。南陵县犀牛山铁矿井下使用木支护,要求企业淘汰木支护,整改时间至二〇一一年十一月三十日。按照县政府统一要求部署,我委牵头,深入开展了严厉打击非煤矿山非法违法经营建设行为专项行动。五月初,县政府分管领导带领县经信、国土、安监、公安等部门深入铜铁矿业有限公司、连山矿业有限公司、恒鑫矿业有限公司、兆丰矿业有限公司等十余家企业。六月初,我委会同县安监、国土、公安等部门对工山镇、何湾镇等四个矿山重点镇开展“打非”执法专项行动,行动期间,县领导及有关部门采取听汇报和现场察看等形式深入了解矿山企业生产经营及建设情况。八月底,决定开展全县非煤矿山安全生产专项大检查,检查对象为全县非煤矿山,重点是井采矿山。检查内容:一是井采矿山重点检查职工安全教育培训情况,矿领导带班下井制度等,现场重点检查采空区不清或塌陷,开采移动范围内有无民房或其他重要设施,有无越界开采,安全出口、通风、提升、排水等系统是否符合安全要求,倒矿架头是否过高,有无防护措施等;二是露天矿山重点检查职工安全教育培训情况,重点检查一证多宕口,是否分层分台阶开采,之前所检查隐患是否整改到位,开拓运输系统、安全平台和边坡角是否符合安全要求;三是尾矿库:重点检查在线监测系统运行情况,排水设施、干滩长度、最小安全超高是否符合安全要求,有无警示牌等。
四、下一步工作安排:
1、加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以“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为载体,通过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媒体及悬挂横幅等形式,加强安全法律法规宣传和政策文件宣传,努力营造“讲安全、抓安全、关注安全”的良好氛围,加大企业职工安全教育,企业要定期召开职工安全教育会议,特别是节假日后要组织全体职工学习安全知识,增强安全意识,积极组织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及特种作业人员参加安全学习培训。
2、建立和完善“四项制度”。一是建立非煤矿山信息报送制度。生产矿山每季度报送生产经营情况,技改矿山每月报送项目建设进展情况及存在问题,停产矿山每月报送复产推进情况及存在问题,另外对矿山采矿权转让、停产、复产、安全隐患等信息要及时报送。二是坚持并完善非煤矿山安全生产联席会议制度。每季度召开一次联席会议,特殊情况随时召开,及时研究解决出现的重大问题,更好更快地推进工作。三是建立联合执法制度。每季度开展一次联合执法行动,安监、国土、公安、工商等部门按照各自职责依法加强对安全生产许可证、采矿许可证、民爆物品使用许可证、营业执照管理。四是坚持并完善非煤矿山常测制度。进一步加强对中标单位的常测工作的监督和服务,确保常测结果真实、有效,测量单位要确保按时按质提供测量成果。井采矿山坚持每季度测量一次,露采矿山每半年测量一次。
3、抓好两项试点工作。一是抓好非煤矿山生产能力核定试点。积极主动地帮助试点企业与中介机构联系,推进生产能力核定工作开展,力争今年完成5-8家企业的生产能力核定。二是抓好井采矿山安全避险“六大系统”建设试点。凡新建、改(扩)建井采矿山一律按规定建设安全避险“六大系统”。鼓励有条件的其它井采矿山建设安全避险“六大系统”。
4、加强非煤矿山专项整治,确保完成整治任务。加快推进非金属矿山的整合和提升产能工作,加强对违反建设程序,未经核准备案的矿山、工程设计和安全设施未经有关部门审查的矿山进行施工,同一矿体多个开采主体、超层越界开采、超能力、超强度和超定员组织生产的矿山的整顿治理。加强对尾矿库的监测,杜绝尾矿库“带病冒险超库容”运行。
5、加强对技改企业的监管。从施工单位资质、施工进度、是否按设计要求施工、是否边施工边开采等方面对技改企业进行监管,确保项目建设按期竣工验收。
6、切实推进停产矿山复工复产。认真摸清停产矿山情况,制定切实可行的复产方案,加强安全生产评估,加快停产矿山复产进程。
7、严格执行非煤矿山行业准入条件。
认真执行省、市关于非煤矿山行业准入条件的规定,以列入淘汰关闭的矿山一律关闭到位,对新建和改(扩)建矿山必须履行相关手续方可开工建设,项目竣工后,必须经过有关部门组织的竣工验收并依法取得相关证照后方可投产。今年要确保铜铁水岭铜铁矿、桥头铜矿、西湖老虎头铜矿、仙人冲铜矿、恒达矿业、飞腾矿业等矿山完成整合性关闭。
8、积极组织申报非煤矿山、尾矿库安全技改项目,争取资金支持。
鼓励矿山企业加大安全生产技改投入,指导和帮助矿山企业申报专项资金支持。
县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2011年9月21日)
全县非煤矿山企业52家,其中井采矿山34家,露采矿山18家(含尾矿库13家)。目前全县生产矿山17家,其中井采6家,露采11家;技改矿山11家,新建矿山1家。2011年1-9月份发生一般安全事故3起,造成3人死亡:2011年3月11日,何湾镇源生矿业有限公司1名推矿工在露天矿石堆场倒矿时,因操作不当,致矿车和人从架头坠落,重伤后死亡;2011年6月24日,工山镇红山铜矿1名工人清理平硐内废渣时不慎致使防护墙局部垮塌被压,重伤后不治身亡;2011年9月6日,工山镇戴腰山铜矿1名工人在采场工作时不慎摔倒,导致死亡。2011年我县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形势不容乐观。
现将2011年1-9月份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工作开展情况汇报如下:
一、制定非煤矿山工作计划:
在上级主管部门的精心指导下,我委根据有关文件精神,在各镇、各部门及企业的共同努力下,制定了2011非煤矿山工作计划:
一是建立健全非煤矿山信息报送制度
要求非煤矿山企业及时报送停产、复产和生产经营情况,及时掌握企业生产动态,了解企业生产状况,更好地为企业服务。
二是坚持依法整治,严格市场准入
认真落实非煤矿山行业管理的法律法规和各项制度,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行业准入条件,推进非煤矿山的整顿治理,严禁降低标准,确保整顿治理到位;对列入淘汰的非煤矿山,确保关闭到位;对新建和技改扩建矿山项目,需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行业准入条件,履行核准备案,设计审查等相关手续后方可开工建设;项目竣工后,须通过有关部门组织的竣工验收并依法取得证照后方可投产。
三是加强对非煤矿山技改工程的监督和管理
自去年以来我县非煤矿山企业通过省经信委审查批准的技改矿山为11家,根据矿山企业的实际,强化矿业企业的技术改造,促进企业通过技术改造提升矿山的装备和信息化水平,重点督促矿山企业严格按设计施工建设,做好非煤矿山的产能核定试点工作。
四是健全工作机制,强化联合监管
根据“谁主管,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谁发证,谁负责”的原则,进一步完善我委牵头的非煤矿山安全生产联席会议制度,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相关法律法规。每季度召开一次联席会议,认真分析、研究安全生产形势,提出有关对策措施,协调解决安全生产工作中存在的重大问题,制定年度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和方案,每季度开展一次各部门联合执法和监督检查工作,组织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和专项整治工作。
五是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
加快建设矿山安全避险“六大系统”,不断改善安全生产条件,加强安全生产排查治理,着力消除尾矿库、老采空区、露天采场存在的安全隐患。
六是建立健全常测制度,由国土局牵头,对井下矿山每一季度常测一次,对露天矿山一年常测两次,并埋设界桩。
七是加大执法力度,严厉打击违法行为
凡未经行政许可取得勘查许可证、采矿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擅自进行勘查和生产的;未经主管部门批准的整治、技改、新建的;违反火工器材管理的;超层越界开采的;未经批准擅自买卖、出租或者以其他形式转让矿产资源的;或以牟利为目的将探矿权、采矿权倒卖的;或未经批准擅自进行滚动勘探开发、以井工方式探矿、边探边采或试采的矿山(尾矿库)等其它矿业违法违规的行为依法立案调查处理,必要时,报请县政府予以关闭。
二、实施非煤矿山安全生产联席会议制度
1、2011年5月12日,召开全县非煤矿山联席会议,制定了《南陵县2011年非煤矿山安全工作要点》,并印发了《关于建立健全南陵县非煤矿山行业报表和信息报送工作机制的通知》(南经信行〔2011〕76号)。
2、2011年8月19日,召开全县非煤矿山暨电力设施和电能保护安全生产联席会议。会中重申了安全生产的重要性,要求重点把握好非煤矿山的着眼点,建设好矿山“六大避险系统”,部门之间要做好协调,明确职责,关键环节谁盖章,谁负责。
三、非煤矿山安全生产检查开展情况
“两节”期间和县政府3月14日会议后会同安监局、国土局、公安局对非煤矿山进行了安全生产大检查。三月份发现家发镇恒鑫矿业、联合矿业和三里镇金发矿业有限公司三家企业越界开采,县国土局分别对以上企业予以8万元、5万元和18万余元的处罚。西山、南山矿业有限公司一山多宕口开采,先停产整顿,然后要求企业制定整改方案,目前企业严格按整改方案进行整改。铜铁矿业有限公司海泉涝尾矿库即将达到库容量,要求做好闭库工作。南陵县犀牛山铁矿井下使用木支护,要求企业淘汰木支护,整改时间至二〇一一年十一月三十日。按照县政府统一要求部署,我委牵头,深入开展了严厉打击非煤矿山非法违法经营建设行为专项行动。五月初,县政府分管领导带领县经信、国土、安监、公安等部门深入铜铁矿业有限公司、连山矿业有限公司、恒鑫矿业有限公司、兆丰矿业有限公司等十余家企业。六月初,我委会同县安监、国土、公安等部门对工山镇、何湾镇等四个矿山重点镇开展“打非”执法专项行动,行动期间,县领导及有关部门采取听汇报和现场察看等形式深入了解矿山企业生产经营及建设情况。八月底,决定开展全县非煤矿山安全生产专项大检查,检查对象为全县非煤矿山,重点是井采矿山。检查内容:一是井采矿山重点检查职工安全教育培训情况,矿领导带班下井制度等,现场重点检查采空区不清或塌陷,开采移动范围内有无民房或其他重要设施,有无越界开采,安全出口、通风、提升、排水等系统是否符合安全要求,倒矿架头是否过高,有无防护措施等;二是露天矿山重点检查职工安全教育培训情况,重点检查一证多宕口,是否分层分台阶开采,之前所检查隐患是否整改到位,开拓运输系统、安全平台和边坡角是否符合安全要求;三是尾矿库:重点检查在线监测系统运行情况,排水设施、干滩长度、最小安全超高是否符合安全要求,有无警示牌等。
四、下一步工作安排:
1、加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以“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为载体,通过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媒体及悬挂横幅等形式,加强安全法律法规宣传和政策文件宣传,努力营造“讲安全、抓安全、关注安全”的良好氛围,加大企业职工安全教育,企业要定期召开职工安全教育会议,特别是节假日后要组织全体职工学习安全知识,增强安全意识,积极组织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及特种作业人员参加安全学习培训。
2、建立和完善“四项制度”。一是建立非煤矿山信息报送制度。生产矿山每季度报送生产经营情况,技改矿山每月报送项目建设进展情况及存在问题,停产矿山每月报送复产推进情况及存在问题,另外对矿山采矿权转让、停产、复产、安全隐患等信息要及时报送。二是坚持并完善非煤矿山安全生产联席会议制度。每季度召开一次联席会议,特殊情况随时召开,及时研究解决出现的重大问题,更好更快地推进工作。三是建立联合执法制度。每季度开展一次联合执法行动,安监、国土、公安、工商等部门按照各自职责依法加强对安全生产许可证、采矿许可证、民爆物品使用许可证、营业执照管理。四是坚持并完善非煤矿山常测制度。进一步加强对中标单位的常测工作的监督和服务,确保常测结果真实、有效,测量单位要确保按时按质提供测量成果。井采矿山坚持每季度测量一次,露采矿山每半年测量一次。
3、抓好两项试点工作。一是抓好非煤矿山生产能力核定试点。积极主动地帮助试点企业与中介机构联系,推进生产能力核定工作开展,力争今年完成5-8家企业的生产能力核定。二是抓好井采矿山安全避险“六大系统”建设试点。凡新建、改(扩)建井采矿山一律按规定建设安全避险“六大系统”。鼓励有条件的其它井采矿山建设安全避险“六大系统”。
4、加强非煤矿山专项整治,确保完成整治任务。加快推进非金属矿山的整合和提升产能工作,加强对违反建设程序,未经核准备案的矿山、工程设计和安全设施未经有关部门审查的矿山进行施工,同一矿体多个开采主体、超层越界开采、超能力、超强度和超定员组织生产的矿山的整顿治理。加强对尾矿库的监测,杜绝尾矿库“带病冒险超库容”运行。
5、加强对技改企业的监管。从施工单位资质、施工进度、是否按设计要求施工、是否边施工边开采等方面对技改企业进行监管,确保项目建设按期竣工验收。
6、切实推进停产矿山复工复产。认真摸清停产矿山情况,制定切实可行的复产方案,加强安全生产评估,加快停产矿山复产进程。
7、严格执行非煤矿山行业准入条件。
认真执行省、市关于非煤矿山行业准入条件的规定,以列入淘汰关闭的矿山一律关闭到位,对新建和改(扩)建矿山必须履行相关手续方可开工建设,项目竣工后,必须经过有关部门组织的竣工验收并依法取得相关证照后方可投产。今年要确保铜铁水岭铜铁矿、桥头铜矿、西湖老虎头铜矿、仙人冲铜矿、恒达矿业、飞腾矿业等矿山完成整合性关闭。
8、积极组织申报非煤矿山、尾矿库安全技改项目,争取资金支持。
鼓励矿山企业加大安全生产技改投入,指导和帮助矿山企业申报专项资金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