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陵县经信局2022年度建议和提案办理公开制度

发布时间:2022-06-14 10:52信息来源: 南陵县经济和信息化局阅读次数:编辑:邰世美 字体:【  


第一条  为切实做好县人大建议和政协提案(以下简称“建议提案”)办理工作,明确办理职责,规范办理流程,提高办理效率,强化办理实效,根据县委、县政府的要求,结合本局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切实加强对办理建议提案工作的领导。成立由局长任组长,办公室主任和其他人员任成员的局建议提案办理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部署安排全局建议提案办理工作。

第三条 局办公室负责对全局建议提案办理工作的综合、指导和协调,并负责与县人大、县政协的联系,及时反映办理建议提案工作的有关事宜。

第四条 办理建议提案工作的原则:

(一)依法办理的原则。办理建议和提案,必须坚持依法行政,依法办事。在办复过程中,要充分尊重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的民主权利,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严格按照法定程序办理。要按照局办公室交办的时间,完成建议提案办理工作。

(二)实事求是的原则。建议和提案办理工作,必须坚持一切从实际出发,实事求是地研究、处理和答复。凡是有条件解决的,要认真解决;因条件所限短时期内不能解决的,要积极创造条件,作出规划,逐步解决;确因现行法律和政策不许可或受其他条件限制,目前不能解决的,要实事求是地说明情况,解释原因。

(三)注重实效的原则。办理建议提案,要讲实话,办实事,求实效。要紧紧围绕党和政府的工作中心,突出抓住事关全局,事关经济社会发展,事关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及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多为人民群众办实事、办好事。

(四)走群众路线的原则。要实行开门办建议提案,对建议提案中反映的一些重要情况和问题,要采取走出去、请进来的办法,与代表委员交流见面,认真倾听意见,共商解决办法。

第五条 办理建议提案工作程序:

(一)接收。县人大、县政协交办的建议提案,统一由局办公室指定专人负责接收。

(二)交办。局办公室将接收的建议、提案按照要求进行清理、登记、分办。对每项建议提案,都要具体明确承办人,明确完成时限和质量要求。

(三)承办。收到建议提案后,坚持开门办建议提案,通过电话联系、走访、协商座谈、现场办公等多种形式,加强与代表、委员的沟通联系,在充分吸收代表、委员意见的基础上,认真形成答复意见。

(四)答复。办结的复文由办公室核稿后,报局长和分管县领导审签。然后统一由办公室按行文格式付印,加盖公章,附上联系电话、经办人姓名、答复时间。答复件首页右上角注明答复文号及办复结果类别。

(五)落实。对建议和提案答复中承诺的事项,要尽快兑现;对列入规划逐步解决的事项,要加强调查研究,逐步制定解决问题的措施和方案,并尽快付诸实施。局办公室将有重点地督查建议提案的落实情况。要注意收集代表、委员的反馈意见,以利于进一步改进工作。

(六)总结。建议提案办理工作结束后,办公室负责起草总结材料,按要求报送上级有关部门。

(七)存档。建议提案办结后,正式行文稿由办公室根据文书立卷、归档的要求,及时将承办原件、书面答复意见和有关材料进行整理立卷和归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