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陵县经济和信息化局2024年随机抽查事项清单

发布时间:2024-01-19 09:30信息来源: 南陵县经济和信息化局阅读次数:编辑:邰世美 字体:【  

序号

抽查项目

检查

对象

事项

类别

检查

方式

检查

主体

检查依据

抽查类别

抽查事项

1

核查重点用能单位节能管理制度的建立和落实情况

核查重点用能单位节能管理制度是否健全、节能措施是否落实

重点用能企业

一般检查事项

现场检查、书面检查

县经济和信息化局

1.《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第五十四条

2.《安徽省节约能源条例》第七条

3.《安徽省节能监察办法》第十一条

2

核查淘汰耗能过高的用能产品、设备和工艺生产、使用情况

核查工业企业是否有使用耗能过高的用能产品、设备和工艺等情况、生产企业是否生产国家明令淘汰或者不符合强制性能源效率标准的用能产品

重点用能企业

一般检查事项

现场检查

县经济和信息化局

1.《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第十六条、第十七条

2.《安徽省节约能源条例》第七条、第八条

3.《安徽省节能监察办法》第十一条

4.《节能监察办法》第十一条

3

新型墙体材料检查

新型墙体材料企业工艺装备、质量管理和产品质量

新型墙体材料企业

一般检查事项

现场检查

县经济和信息化局

《安徽省发展新型墙体材料条例》第十九条、第二十条

4

甘草、麻黄草收购(经营)许可企业的行政检查

对甘草、麻黄草收购(经营)许可证企业的监管

甘草、麻黄草收购(经营)企业

一般检查事项

现场检查、书面检查

县经济和信息化局

1.《国务院关于禁止采集和销售发菜制止滥挖甘草和麻黄草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发[200013号)第二项

2.《国务院关于第三批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国发〔200416号)附件34

3.《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调整甘草和麻黄草专营、许可证管理工作的通知》(发改运行〔20041095号)第二项

4.《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公布省有关部门和机构行政审批项目清理结果的通知》(皖政办〔200630号)附件1《省有关部门和机构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目录》:省经委第11

5.《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公文办复便函》(皖政办复〔201312号)

5

食盐定点生产企业的行政检查

对食盐定点生产企业的监管

食盐定点生产企业

一般事项检查

现场检查、书面检查

县经济和信息化局

1.《食盐专营办法》(国务院令第696号)

2.《食盐定点生产企业和食盐定点批发企业规范条件》《食盐定点生产企业和食盐定点批发企业规范条件管理办法 》(工信部2018年第19号公告)

3.《安徽省省级食盐储备管理暂行办法》(皖政办〔201215号)

6

食盐定点批发企业的行政检查

对食盐定点批发企业的监管

食盐定点批发企业

一般事项检查

现场检查、书面检查

县经济和信息化局

1.《食盐专营办法》(国务院令第696号)

2.《食盐定点生产企业和食盐定点批发企业规范条件》《食盐定点生产企业和食盐定点批发企业规范条件管理办法 》(工信部2018年第19号公告)

3.《安徽省省级食盐储备管理暂行办法》(皖政办〔201215号)

7

建设工程违反规定使用袋装水泥或者现场搅拌混凝土、现场搅拌砂浆的行为

违反规定使用袋装水泥或者现场搅拌混凝土、现场搅拌砂浆的行为

大中型基础设施建设工程、使用财政资金的建设工程以及开发区、工业园区内的建设工程

一般事项检查

现场检查、书面检查

县经济和信息化局

《安徽省促进散装水泥发展和应用条例》第三十四条

8

水泥制品(构件)、预拌混凝土和预拌砂浆生产企业违规使用袋装水泥的行为

违反规定使用袋装水泥的行为

预拌混凝土、预拌砂浆和水泥制品(构件)生产企业

一般事项检查

现场检查、书面检查

县经济和信息化局

《安徽省促进散装水泥发展和应用条例》第三十四条

9

无线电监督检查

无线电频率使用情况监督检查

无线电频率使用单位

一般检查

现场检查

县经济和信息化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无线电管理条例》(国务院、中央军事委员会令第672号)第十条、第十四条

无线电台站设置使用情况监督检查

无线电台站设置使用单位

一般检查

现场检查

县经济和信息化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无线电管理条例》(国务院、中央军事委员会令第672号)第十条、第二十七条、第三十条

无线电发射设备销售备案情况监督检查

无线电发射设备销售单位

一般检查

现场检查

县经济和信息化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无线电管理条例》(国务院、中央军事委员会令第672号)第四十八条

10

民用爆炸物品生产、销售的安全监督管理

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生产、销售许可

民爆生产、销售企业

重点检查

现场检查

县经济和信息化局

1.《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条例》(2006年国务院令第466号公布,2014年《国务院关于修改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修订)第三条

2.《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生产许可实施办法》(2015年工业和信息化部令第30号)第三条

3.《民用爆炸物品销售许可实施办法》(2006年国防科学技术工业委员会令第18号,2015年工业和信息化部令第29号修订)第四条

生产、销售民用爆炸物品的企业违法生产、销售、储存民用爆炸物品

民爆生产、销售企业

重点检查

现场检查

县经济和信息化局

1.《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条例》(2006年国务院令第466号公布,2014年《国务院关于修改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修订)第四条

2.《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生产许可实施办法》(2015年工业和信息化部令第30号)第十九条

3.《民用爆炸物品销售许可实施办法》(2006年国防科学技术工业委员会令第18号,2015年工业和信息化部令第29号修订)第四条

未经许可生产、销售民用爆炸物品

民爆生产、销售企业

重点检查

现场检查

县经济和信息化局

《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条例》(2006年国务院令第466号公布,2014年《国务院关于修改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修订)第三条

民用爆炸物品生产省级初审

民爆生产企业

重点检查

现场检查

县经济和信息化局

1.《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条例》(2006年国务院令第466号公布,2014年《国务院关于修改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修订)第三条

2.《民用爆炸物品生产许可实施办法》(2018年工业和信息化部令第49号)第四条

11

非煤矿山行业管理的监督检查

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投资建设稀土矿山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核准事项

非煤矿山企业

重点检查事项

现场检查、书面检查

县经济和信息化局

1.《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条例》第三条

2.《安徽省非煤矿山管理条例》第六条、第三十四条、第三十七条

3.《国务院关于发布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2016年本)的通知》(国发〔201672号)、《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发布安徽省地方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2016年本)的通知》(皖政〔201749号)

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投资建设非煤矿山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备案事项

非煤矿山企业

一般检查事项

现场检查、书面检查

县经济和信息化局

1.《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条例》第十六条

2.《安徽省非煤矿山管理条例》第六条、第三十六条

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投资建设的非煤矿山新建、扩建、改建项目设计文件的监管事项

非煤矿山企业

一般检查事项

现场检查、书面检查

县经济和信息化局

1.《中华人民共和国矿山安全法》第八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第十五条

3.《安徽省非煤矿山管理条例》第六条、第十三条、第三十四条、第三十七条

4.《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切实加强重点行业和领域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皖政〔201193号)

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投资建设非煤矿山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工程竣工验收的监管事项

非煤矿山企业

一般检查事项

现场检查、书面检查

县经济和信息化局

《安徽省非煤矿山管理条例》第十四条、第三十四条、第三十七条

非煤矿山生产能力的监管事项

非煤矿山企业

重点检查事项

现场检查、书面检查

县经济和信息化局

《安徽省非煤矿山管理条例》第五条、第十八条、第三十四条、第三十七条

非煤矿山几种明令禁止生产行为的监管事项(配合应急管理厅事项)

非煤矿山企业

一般检查事项

现场检查、书面检查

县经济和信息化局

《安徽省非煤矿山管理条例》第五条、第三十四条、第十九条、第三十七条

非煤矿山企业作业场所扬尘防治措施的监管事项

非煤矿山企业

一般检查事项

现场检查、书面检查

县经济和信息化局

《安徽省非煤矿山管理条例》第五条、第二十八年、第三十四条、第三十七条

非煤矿山企业专用道路避开生态环境敏感区和脆弱区,采矿损坏耕地、山林、草原修复的监管事项(属于配合共同监管)

非煤矿山企业

一般检查事项

现场检查、书面检查

县经济和信息化局

《安徽省非煤矿山管理条例》第五条、第二十八条、第三十二条、第三十四条、第三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