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芜湖市政协十四届一次会议第W2022076号提案办理情况的答复函
办复类别:B
市教育局:
汪专提出的关于《学前教育公益普惠发展》的提案收悉,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自2010年11月国务院出台《关于当前发展学前教育的若干意见》以来,南陵县人民政府高度重视学前教育发展,已启动了三期学前教育行动计划,初步形成了“广覆盖、保基本、有质量、具特色”的学前教育公共服务体系。
1.发挥规划引领,优化空间布局。聚焦南陵高质量教育体系建设,编制了《南陵县学前教育布点规划方案》,明确全县城乡公办幼儿园近、中期布点规划和建设任务,充分发挥规划引领作用。编制布点规划中综合考虑现有民办园布局,合理配置公办学前教育资源,实行优势互补,协同共进,和谐发展。
2.完善县城区和城镇集中区小区配套幼儿园的管理。按照《芜湖市小区配套幼儿园建设与管理办法》要求,制定了我县小区配套幼儿园建设与管理办法,确保配套幼儿园与首期建设的居民住宅同步规划、同步设计、同步建设、同步验收、同步交付使用。配套幼儿园由政府统筹用于举办公办园或委托办成普惠性民办园。
3.加大公办园建设力度,增加公办幼儿学位。十三五期间,南陵县教育局持续加大公办幼儿园建设力度,扩大学前教育资源,新建、改扩建了20所公办园,新增了118个班级,3540个公办学位,实现了“一镇一园”全覆盖。公办幼儿园覆盖率达到51.03%,普惠性幼儿园覆盖率达到90.62%。十四五期间,我县将继续加大公办园建设力度,全面、有效地缓解县城区和人口居住集中区公办学前教育资源严重不足问题,满足广大群众对公办学位的迫切需求。
4.扶持普惠性民办园发展。积极扶持普惠园发展,引导更多的民办园举办成普惠性民办园,不断完善普惠性民办幼儿园的认定工作,强化普惠性民办园的常规管理,规范办园行为,促进民办幼儿园提档升级,努力提高普惠性民办园办园水平和保教质量。
5.加大财政投入。一是设立促进学前教育发展专项资金,用于扩大普惠教育资源、补充配备教师、提高教师待遇、改善办园条件等。二是建立国家财政性资金举办的公办园的生均拨款制度,落实不低于500元/生.年的生均公用经费财政拨款标准。根据普惠性民办园等级认定确定不同收费标准以及给予补贴标准,每年补助普惠性民办园不低于300元/生.年改善办园条件和减免保教费,奖补优秀普惠性民办园(普惠性民办幼儿园中的70%)市级资金3万元/所。
6.加强师资队伍建设。南陵县根据学前教育事业发展和幼儿园实际工作需要,建立幼儿园教师补充长效机制,按照两教一保、城乡统一的编制标准配齐配足教师和保育员,与在编教师同工同酬。自第三期学前教育行动计划以来,我县共招聘教师260人,保育员136人,提拔交流幼儿园管理干部31人。加强教师培训,构建县、镇、园三级教研网络体系,积极开展形式多样的幼儿教师教科研活动,纠正“小学化”教育方式,引导幼儿园园长、教师及家长树立科学育儿观念。充分发挥优质幼儿园和公办中心园的辐射示范作用,探索开展区域教研和园本教研,实践中思考、解决保教过程中遇到的问题。采用多种有效途径和方式激励和引导园长、幼儿教师、保育员的专业发展,提升保教质量。
7.完善学前教育监管体系。强化党委和政府及各有关部门的监管责任,建立健全教育部门主管,各有关部门分工负责的监管机制。建立定期会议制度,专题分析学前教育发展存在的问题,对相关工作进展情况进行调度。将幼儿园的安全、小区配套园建设与管理、学前教育财政投入、公办在园幼儿数比例的提高、普惠率增长等相关任务列入各镇政府和相关部门的年度目标考核,确保相关工作落到实处。
2022年5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