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加强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实施意见》解读

发布时间:2022-05-18 09:59信息来源: 南陵县教育局阅读次数:编辑:纪乐乐 字体:【  

 解读《关于进一步加强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实施意见

一、背景和依据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进一步加强新时代校园法治建设,为未成年人创造更加专业、全面、充分、优质的成长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围绕“院校共建、法治同行”的总体工作思路,以“预防为主、综合治理、调防结合、标本兼治”为方针,南陵县人民法院、南陵县教育局、共青团南陵县委、南陵县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共同开展法治共建活动,深入开展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联合制定本方案。

  二、制定的意义和总体考虑

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关系国家未来和民族振兴。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紧紧围绕深化平安南陵、法治南陵建设总体目标,落实最高人民法院和教育部关于加强校园法治建设的有关要求,以提供优质法治产品为抓手,以教育引导中小学生知法守法、用法护法、明理向善为目标,以促进法教协作、上下联动、形成合力为保障,整合法庭、学校、家庭的资源力量,形成协调联动机制,大力培育和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提高学生学法、知法,守法、用法的能力,营造良好的法治氛围,为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创造良好条件。

  三、研判和起草过程

我们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按照国务院未成年人保护工作领导小组第一次全体会议精神、省未成年保护工作委员会第一次全体会议精神,坚持党对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领导,坚持最有利于未成年人的原则,坚持系统谋划、统筹推进,最大限度凝聚共识、形成合力。在结合贯彻《未成年人保护法》以及国务院未成年人保护工作领导小组有关制度文件的基础上,充分考虑南陵县实际,对文件内容进行了充实、细化  

四、工作目标

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着力补短板、强弱项,构建家庭保护、学校保护、社会保护、网络保护、政府保护、司法保护“六位一体”的新时代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格局,切实保护未成年人身心健康、保障未成年人合法权益。“十四五”期间,基本形成上下衔接贯通、部门协调联动的未成年人保护工作体制机制。让未成年人的生存权、发展权、受保护权、参与权等权利得到更加充分保障。全面营造社会各界关心关注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氛围。

  四、重点任务

  (一)强化家庭监护责任。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完善家庭监护支持政策,强化家庭监护监督。加大宣传培训和健康教育力度,加大家庭监护指导帮助。加快构建家庭教育指导服务体系。贯彻落实《关于落实农村留守儿童委托照护责任的意见》,落实委托照护责任。

  (二)加强学校保护工作。贯彻落实《未成年人学校保护规定》,整合、完善学校保护制度体系。指导学校加强未成年人保护法律法规宣传教育,深入开展未成年人法治教育,提升学生法治意识。加强未成年人思想道德教育、心理健康教育、校园安全管理,有效防范学生欺凌。建设平安校园、和谐校园。

  (三)加大社会保护力度。指导社会各界有效履行侵害未成年人事件强制报告义务,加强强制报告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的宣传培训和教育引导工作。积极推动建立违法犯罪查询制度。切实发挥群团组织作用,要在职责范围内协助相关部门做好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指导村(居)民委员会履行法定职责。加强专业社会力量建设,培育和发展未成年人保护领域社会组织,提供个性化、差异化、有针对性的服务。

  (四)完善网络保护工作。加强未成年人个人信息网络保护、防止未成年人网络沉迷工作,加强未成年人网络环境治理。加大对未成年人网络保护工作的监督检查和互联网上涉及未成年人的重点应用服务的整治和查处力度。不断完善未成年人网络保护法规政策体系。

  (五)强化政府保护职能。不断完善和强化兜底监护职责、困境儿童保障、高质量教育体系、医疗健康服务、婴幼儿托育体系建设。加强社会环境综合治理,构建未成年人成长社会环境治理联合执法机制。

  (六)落实司法保护职责。推动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协作机制和社会支持体系建设。严厉打击涉及未成年人违法犯罪行为,依法妥善办理涉及未成年人案件,为涉案未成年人提供司法保护,加强少年法庭建设,深化未成年人检察法律监督。

  五、保障措施和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强化组织领导。建立南陵县人民法院、南陵县教育局、共青团南陵县委、南陵县关工委“法治共建”联席会议机制,定期通报情况、共享信息、研究问题,统筹协调开展专项活动,确保取得预期效果。联席会议召集人由南陵县人民法院、南陵县教育局、共青团南陵县委、南陵县关工委分管领导担任,南陵县人民法院、南陵县教育局、共青团南陵县委、南陵县关工委为成员单位,成员单位有关负责同志为联席会议成员,联席会议原则毎半年召开1次,根据工作需要可临时召开全体会议或部分成员会议。

(二)强化活动保障。各单位和校园法官要从增强全民法治意识、推进法治社会建设的高度认识“法治共建”活动的重要意义,精心组织稳步推进,力求实用性、高效性。各单位要做好工作记录,总结推广好的经验做法,对工作落实不到位的进行通报批评。

建立法治共建联动机制,共建单位发挥各自优势,解决症结问题,共同推动探索校园法治建设新路径新机制。建立激励机制,适时表彰先进,提升工作积极性、主动性、创造件加强资金保障,在经费预算中统筹安排,共同承担相关工作经费。做好人才保障,加强人才队伍建设,推动各项工作在各地落地生根。

(三)强化宣传引导。各单位要采取灵活多样的形式开展活动宣传,充分展现校园法治建设的好事迹、好声音,持续提升公众对法院工作、教育工作的认可度和满意度积极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良好氛围。 

 

解读单位:县教育局

解读人:安全股股长黄从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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