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陵县籍山镇中心小学城南校区绿化工程项目中标结果公告

发布时间:2022-05-20 11:51信息来源: 南陵县教育局阅读次数:编辑:秦升 字体:【  

南陵县籍山镇中心小学城南校区绿化工程项目中标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WHZQ1110001001056001

二、项目名称:南陵县籍山镇中心小学城南校区绿化工程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安徽泰威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南陵县三里镇双河村南童街道3839

成交金额:1291688.88

四、主要标的信息

工程类

名称:南陵县籍山镇中心小学城南校区绿化工程

施工范围:南陵县籍山镇中心小学城南校区绿化工程,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

施工工期:40日历天

项目负责人:俞洋

执业证书信息:二级建造师(市政公用工程)皖234181895821  

五、谈判小组名单:吴同亮、娄祥发、陈同春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1500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2、无效响应供应商名称:无

3、若投标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在线向招标人或代理机构提出质疑(网址:http://whsggzy.wuhu.gov.cn),若投标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在线向行政监督部门提出投诉(网址:http://whsggzy.wuhu.gov.cn)。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称:南陵县籍山镇中心小学

    址:南陵县籍山镇惠民南路57

联系方式:138****297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安徽苏柏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安徽省芜湖市镜湖区观澜路1号滨江商务楼2401

联系方式:177****978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罗雨薇

电   话:177****9787

十、附件

1.竞争性谈判文件(已公告的可不重复公告)

2.被推荐供应商名单和推荐理由

3.主要成交标的承诺函

4.中标、成交供应商为中小企业的,应公告其《中小企业声明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