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2022年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培训班的通知
关于举办2022年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培训班的通知
各中小学、公办幼儿园:
为进一步提高全县各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工作水平,根据南陵县教育局2022年安全工作要点安排,决定举办全县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培训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以人为本,以提高心理健康教师专业素养为基础,以普及心理健康教育为目标,通过系列培训、学习和实践,能结合学生生理、心理发展特点和规律,运用心理健康教育的理论和方法,培养学生良好的心理素质和健全人格,促进学生身心全面和谐发展。
二、培训目标
掌握现代心理健康教育的专业知识和心理咨询的基本技能,把握教育教学规律,创新工作方法,聚焦学生身心健康发展和生命安全,强化学生珍惜生命的意识以及调控情绪、应对挫折、适应环境的能力,培育学生积极心理品质和健全人格,为学生健康成长营造良好的“家校社医”四位一体育人模式。
三、培训时间
2022年8月15日(下周一)。
四、培训对象
1.各中小学、公办幼儿园校(园)长或分管安全工作负责人;
2.南陵县心理健康教育暨学生心理问题干预工作小组全体成员;
3.各中小学心理健康专(兼)职教师(直管、民办、中心学校每校1-3人;其他学校每校1人)。
五、培训地点
芜湖科技工程学校综合报告厅。
六、培训内容
1.幸福心理学概论;
2.全纳教育:学校“家校社医”四位一体育人模式的构建;
3.儿童青少年数字素养与网络安全;
4.社会情感学习(Social Emotional Learning)项目实施与经验。
5.学校心理健康教育的行动路径
七、培训要求
1.本次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培训将纳入县教育局对学校的考核之一,各校要高度重视,进一步加强培训工作的组织领导,严格按照县教育局文件要求,提前做好工作安排,提醒参训人员准时参加培训并注意往返交通安全,不得无故缺席,因故不能参会的,由学校校长向教育局分管领导请假。
2.各中小学参训人员填写《南陵县2022年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培训参训人员信息表》,并于8月10日前通过在线填报人员信息。(在线填报二维码见附件3)
3.培训前7天内有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或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者、疑似病例的密切接触者,未排除感染风险的人员不得参加培训。参训人员需签订《学员健康承诺书》(附件4)。
4.各参训人员于8月15日上午7:50准时报到,培训期间要遵守培训纪律,不迟到,不早退。
5.培训统一安排中餐,所有参训人员培训费、中餐费由教育局统一安排,若产生交通费用,一律回原单位报销。培训结束后由县教育局颁发含有学时的《南陵县2022年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培训结业证书》。
附:1.南陵县2022年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培训课程安排表
2.南陵县2022年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培训参训人员信息表
3.参训人员信息在线填报二维码
4.学员健康承诺书
南陵县教育局
2022年8月8日